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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勢看法區] 公司法修正,無盈餘企業不得發股息、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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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5 09:23:4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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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 t) Q5 M( {4 c+ Q; J( z& G: S- r
【時報-各報要聞】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正公司法,明訂公司只要無) r: [9 |0 t' M) B
盈餘,就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司應採電子投票,
7 D& K2 H# h' T6 E# n! \以保障小股東權益;放寬累積大量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的公司,
, K  Z2 ^7 y/ z7 W3 s+ @) r2 E得以現金發放給股東,以防止股本不斷膨脹,稀釋股東權益。
# }6 N* F2 N, C. G 根據現行公司法規定,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但另
. e# m& J' O7 f8 B訂有但書,只要該公司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50%,仍得以其
7 ]5 t, i- v+ @; O4 r超過部分派充股息及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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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9 o8 y4 l3 P: ~ 行政院認為,這項規定讓公司即使無盈餘,甚至嚴重虧損時,仍能+ I, _& ?- F( y. b1 m
分派股息及紅利,而不先將法定盈餘公積用於彌補公司虧損,對公司
% P% |, V2 ?0 [, u# a8 S0 |' R0 S, |的正常經營不利。因此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刪除這項但書規定。' ]. O4 a  y, \) w& {8 R! K1 W
 目前上市、上櫃公司常常同日召開股東會,造成大部分小股東喪失
  Q- E3 ], w6 ?9 c權益,立法院也通過授權證券主管機關應視公司規模、股東人數與結. f/ }1 e  M$ [  N% H$ j
構等,要求公開發行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採行電子投票制度。
- v' w! b6 ]3 ?" B 提案立委丁守中表示,目前公司召開股東會經常發生收購委託書,+ C- Z" t  F6 U  y0 ~' o& L
很多股東沒有實質參與的情況,這樣的文化很不好,增加以電子或通
9 ]) q+ l8 ~6 j- n0 _1 F# q訊方式投票,可以讓股東能更有效執行權利。
5 u/ M  O! `1 o! O! r) ^ 根據經濟部統計,目前解散、撤銷、廢止登記超過10年但尚未完成
: Z! x) |) B' A, ]; G7 T( c0 J清算的公司約有38萬餘家,依現行規定,這些公司名稱仍受保護,他
7 w* v: j$ i; y) I人不得申請使用。4 r& s0 p$ J& D( z6 M+ K! M* R% F
  此次修正案也對超過10年尚未清算完結或未獲法院裁定破產終結
# i: q! o; f# G0 i的公司,開放其名稱供他人申請使用。
6 U2 U& N6 {7 u& [7 U 修正案也規定,政府或法人股東代表人有數人時,雖得分別當選,$ X# L$ h9 L# G  I! M! g* M7 g
但不得同時當選或擔任董事及監察人,以避免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數; X; ]* u- q. ?' P/ ]% |$ J+ R) ^5 U  K$ H
代表人同時任職董事及監察人職務,以落實公司的監控制度。
9 B0 O5 l/ J1 i( ~6 h+ T 鑒於部分公司已累積大量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為了防止公司6 j5 O, r* G. P3 s& h$ r% L4 m
股本不斷膨脹,導致股東權益被稀釋。修正案也放寬,讓無虧損的公
8 V+ ?, ]' l) [5 C# H, g司,除了可使用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行新股給股東外,也可以
1 a2 z0 x9 q. W現金方式為之。' ]+ @5 Z' t# u- Q9 C5 v
 此外,為便利民眾申請設立公司,提升企業開辦效率,草案也規定
$ o: h# m' j) |; I,公司設立登記的資本額會計師查核簽證文件,在設立登記後30日內
9 E5 R' {# p/ v/ [% @檢送即可。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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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c: s0 X( d7 @' t% x' v6 N
) s$ N4 \% ?3 P. Q+ G/ u/ V* x4 b1 f3 K' h+ y7 S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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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5 19:47:14 |只看該作者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正公司法,明訂公司只要無
' p* Q+ s  o4 n盈餘,就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司應採電子投票,
8 d# h" q$ [5 x3 R3 R2 @以保障小股東權益;放寬累積大量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的公司,' q( @: }3 {/ v
得以現金發放給股東,以防止股本不斷膨脹,稀釋股東權益。* g$ F$ T% U8 E' M; {5 K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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