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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實價登錄闖關,增設2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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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09:13:5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 Q9 ~3 M. ~3 z$ T9 y( l+ J
1 `# f$ [) }3 m- \3 u
【時報-各報要聞】居住正義五法昨(12)日再度朝野協商,由於無盟
1 X6 ]# b: [9 B* F% ^, f3 c+ }及中南部藍委仍對「實價登錄」機制強烈反彈,協商一度破裂。不過
1 |* h1 O: P( j$ O7 S( |4 K4 y,在府院強烈「督軍」下,草案增列「在沒有完整配套前、實價資訊
( E' D& O5 ?+ k! p' M5 L不得作為課稅依據」等但書,藍營黨鞭點頭簽字。  S; h& X9 ~. s" X
  立院院會將在今日處理相關提案,有機會在停會前完成三讀。0 T( x; f3 E# ^9 T
 馬英九總統昨天也強調,「土地五法」是實現土地與居住正義的法
* v* [/ y" r0 u' v. ^# @案,在配套措施完成立法之前,實價登錄都不會作為課稅的依據,外. d: [7 j) Y9 H+ r
界無需疑慮,立院黨團也應盡全力讓法案在本會期結束前順利三讀通$ I; ?! P" V% F' r/ W( O" H' j0 k
過,以回應社會大眾的高度期待。
" k5 ~* Q/ r6 i7 p5 w' B6 l& K8 p
 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土地徵收條例
0 A! J: H  o. {: @* d! M2 D& j和住宅法(前三項併稱地政三法)合稱居住正義五法。由於是藍綠兩
& m5 |8 _7 V2 T. C8 d黨總統候選人都強力主張選前要過的法案,朝野立委昨天上午協商。
2 {0 `, Q) X' m8 n 部分國民黨中南部立委及無盟立委仍對實價登錄疑慮頗深,並表示1 ]8 J- c/ a2 Z" B  Y
中南部有很多民眾持有土地,但土地都是「祖產」,若實施實價登錄- q) ~8 g( @' ?8 V& @. L9 w
,未來繼承土地或以土地貸款融資,都可能會面臨土地增值稅問題,( ~# B# e" J9 x8 U' ~+ [9 ?4 g( o
實價登錄後遺症很多,不應倉促過關。
+ \, [. l/ [  Q5 b 據轉述,江宜樺向立委承諾,法律未有完整配套前,絕不把「登錄+ o/ y9 \6 G, p0 K( E
實價」作課稅基礎,但藍委及無盟對該承諾「沒信心」,上午協商破* p( E1 a" j, v3 H/ [- n) O, {% P
裂,該結果引發府院高度關切,國民黨團因此要求下午再度協商。" t: @1 ~7 x! K0 ?+ d
 雖然藍營立委仍有意見,但國民黨黨鞭林益世與江宜樺協商後,同
" D* v! p5 g! V8 ]3 _意將實價登錄資料「區段化、去識別化」後再提供查詢,並白紙黑字* W- y6 w, f- ?
增列在「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住宅法
% i: E* d; o+ l1 `- A' W」等相關條文中。例如,可能以10個門牌號碼或100個門牌號碼作為1
8 i2 D$ n/ m2 m區段,至於詳細去識別化作法,將由內政部另行規定。
( l  p- ^8 d, a2 ]% i1 z 上述四法也將同時增列條文,明訂「以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 ^# F7 ^; T  v) d. \6 |: i
,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得作為課稅依據」,
& m6 K9 I" v7 H5 I3 R$ L+ ?: r以兌現江宜樺宣稱「實價登錄絕不等於實價課稅」之承諾。" z- N1 d9 |' Q& M, L
 朝野立委協商住宅法時,同時還針對民進黨立委陳節如高度關切的5 J; d/ U( J. O! I
住宅法草案「社會住宅出租比例」,取得共識,採陳節如主張,將原
" ^$ g, c/ v4 d& \* H' g8 _先協商版出租比例7%調高到10%。至於一度有立委主張刪除的「交易
4 g' H( s0 |/ Y. W價格透明化」條文,確定保留,維持行政院版規定。
: L6 E# O# i4 r& a6 b" v 至於引發農民及社運團體強烈反彈的土地徵收條例,朝野協商後敲
/ c( A" A& r) t! g, {1 X; e5 l定,有關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項目部分,特別加入爭議處理機制,須
7 o; \8 \* T% `4 T8 h5 N. {5 z舉辦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凝聚共識;「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的
8 u5 c) c0 R: y+ q5 Y4 G6 i組成,也明訂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新聞來
# Q: F; y0 L2 M6 q; _6 y0 H源: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崔慈悌/台北報導)6 u7 ]0 h0 Z$ s# g

% F2 n* d5 \7 A6 I$ I2 x! d* r8 V1 L5 P) \. b0 }
$ n9 C: L: r# T8 \% Y6 r% W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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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8:52:58 |只看該作者
馬英九總統昨天也強調,「土地五法」是實現土地與居住正義的法
3 o3 e2 x% l: z案,.................虛幌一招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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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21:10:22 |只看該作者
實價登錄後遺症很多,不應倉促過關。( W; |& v9 ?, Q; Z# M. K0 B
樂在生活,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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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23:51:52 |只看該作者
根本是玩假的,還區段公布,國外是每一棟房子每一筆交易資料都可以在網路上查得清清楚楚,連中國大陸都做得到,台灣還在搞配套... 真的很丟臉...
+ l/ y8 _  j7 ]5 ?8 N
; W$ ~" K2 Q7 \9 W) T- g4 t實價登錄不過是最基本的第一步罷了,唉,只能說台灣真的是這些有錢人享受資本利得富裕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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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海 發表於 2011-12-13 23:51 + ]8 q' W- @" G! B: v9 U
根本是玩假的,還區段公布,國外是每一棟房子每一筆交易資料都可以在網路上查得清清楚楚,連中國大陸都做得 ...

9 D6 z% {  f7 P大概也是因為政客不想跟自己的錢過不去, 不想跟富人/財團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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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4 09:26:06 |只看該作者
做事又做一半~~唉.......
2 \8 z8 n5 [  r1 ^9 m3 t$ A最近看政府在電視用公費幫馬打廣告,也覺得很扯耶......
+ {. z$ V  l) ]- t不愧是米酒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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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4 23:14:20 |只看該作者
玩假的啦!哪個黨都一樣,誰敢得罪一缸子既得利益者?
蝦毀  川普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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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5 11:49:4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歐陽 的帖子) \; k$ u9 s( }& K3 R: E

1 T* @6 V! j: g5 H% A! }% T1 c不動產個人很外行,僅依經濟觀點陳述己見:
- m# M* A1 W. h7 D7 A1. 過去台灣在不動產交易市場一直存在很明顯的資訊不對稱現象,並且真正的自住者往往是資訊弱勢者。因此,實價登錄主要為大幅降低(恐難以完全消除)資訊不對稱的現況,以求交易市場能更為公平;此為個人樂見。
5 F" p! h1 T% i2. 部分建商提及實價登錄的施行,代表終將進入實價課稅的時代,對廣大自住需求者或地主遺贈給後代的土地所有人,都將大幅提高稅負的負擔,恐失去公平正義的實踐。個人倒不以為然。因為,實價課稅是先進國家的主流;政府執行實價課稅的目標,本是為打擊投機,並落實租稅公義,對於自用與投資為目的的不同需求,可分別訂定不同稅率,即不會傷及無辜。其實,現行公告地價本來計算的稅負就屬於不合理(過低),本國稅收在全球既屬於超低稅負國,除所有稅外的其他稅負本來就應反應其合理性。至於土地稅負由公告現值改為市價課徵,也只是回歸其應呈現其合理性;畢竟地價上漲的利益也給獲取土地者享有,負擔合理稅負是天經地義。並且,在市價為稅基的影響上,自然會抑制養地歪風,使土地利用更有效率性。# [5 ?+ a% ?# ^% |
3. 總言之,現今的金融市場中,大多數商品的資訊度都相當透明,凡屬資訊不透明的商品投資風險都相對高(如:藝術品、衍生性金融商品等),若逢景氣不佳時對多數投資人傷害很大,政府作為市場的莊家,本有義務引導交易市場健全發展。不過現實上,凡是藉著政治力主導的決策,往往必須受到各面利害關係立場不同的政客角力下,某種程度的「妥協」常是難以避免的。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有什麼益處呢?
投資金錢不若投資健康,投資健康不若投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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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6 07:38:25 |只看該作者
beats 發表於 2011-12-15 09:53
* _5 [6 S6 v+ y5 I, v5 p* Z% F" v- V國民黨未逐條表決的強行偷渡通過了土徵條例 底下是土徵條例懶人包 http://www.died.tw/2011/12/blog-pos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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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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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6 07:41:1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DanielYang 的帖子  K- X$ b( Y% O! Z6 l- I%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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