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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不知有法可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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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1 18:05:2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帖最後由 Jess 於 2011-6-21 19:30 編輯
6 N3 J& @9 m1 M: b% m- M& j
  u/ d; _. S% Y  u  x" H社區汽車位除停汽車外,
, V. Y8 ^: s7 {+ |0 l! U在汽車格後面另停多輛機車或堆放雜物
$ q0 y( H" P7 c( s不知這樣是否有條例可罰?+ m. S+ J* R# d- E
' ~% v# v5 e2 ^; _
低頭亦是一種能力。有時稍微低一下頭,或許我們的人生路會走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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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1 20:18:37 |只看該作者
社區如果有規範  例如;不得停放機車  經區權人會議通過  並送主管單位核備即可依社區罰責開罰* w* I: C& F6 i  |$ A  ~+ f/ [
另  若是堆積雜物等  可行文要求改善  若不改善則報請工務局開罰  5 u6 Z2 [* o$ u4 g& e6 O" [
我處理過社區停車位堆置雜物  是超誇張的
4 A6 X' @- J* G. z" y" r1 t4 |然後自己的車停在車道上
; n% W! b3 A+ F3 l8 q不過目前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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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1 20:19:11 |只看該作者
社區如果有規範  例如;不得停放機車  經區權人會議通過  並送主管單位核備即可依社區罰責開罰
1 K- D, l9 J) ?( Q: {. Q2 G另  若是堆積雜物等  可行文要求改善  若不改善則報請工務局開罰  
6 a1 \; V: C3 A7 W! y: i8 V我處理過社區停車位堆置雜物  是超誇張的2 C! r2 e0 m7 s* y- W- _/ |
然後自己的車停在車道上8 J' a% X' s$ `5 F6 Q* }
不過目前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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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2 08:54:27 |只看該作者
大家都怕惹事,眼不看為淨~
! t0 U, @& A3 u% P! `但為了社區的整體秩序、價值感
- H5 ~8 ~! ^2 W& x6 K該規範的一定要做到嘛!/ K* d' b3 f9 k. a
無法做到就是管委會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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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3 10:18:5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內的停車位如何使用與管理?
% ~. \1 z- s; H+ _% W作者: 李永然, {# S, x! b$ m8 h
問題:幸福社區地下一樓設置有「法定停車位」,有住戶因無汽車,竟在停車位上放置雜物,管理委員會該如何處理?又如有住戶在停車格內的後方放置冰箱或私人物品,管理委員會可逕自將之清除嗎?7 M  `4 f0 ]3 E' P( f% a
解析:按社區內之停車位有「平面停車位」及「機械停車位」之分;也有「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及「獎勵停車位」之分。  ~% @+ e! A; _  G& E
停車位即應為停車使用,如欲變更使用,須依《建築法》第73條的規定,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X9 A8 M4 n5 A0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於停車位的使用也有規範,住戶使用停車位自應依法為之,且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或與此相類的行為(參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
, H* [/ N# n" y: {( S7 }如有住戶不依規定,竟擅將停車位堆置雜物、擺置冰箱或其他物品,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應先進行「口頭勸導」及「書面催告」,倘能置之不理,則移請主管機關依法處置。$ s2 Y* M) Z4 Q
例如:《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如竟違反之者,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2款,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使用。
4 |$ J1 E9 H" P至於停車位上之物品,仍屬私人所有財物,管理委員會不得擅自清除或丟棄,因此恐涉及其他法律責任,致衍生不必要之法律爭議!  a7 ]6 ]* }( f3 Y

7 r5 ?" L' s3 }( T以上是李永然律師對停車位放置物品的解釋。
6 |" V8 }" l8 j/ A) W4 }
0 _$ S% i; D( s$ p  x另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1 Q  C7 B( Q3 f6 e' Q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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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n. ?/ f$ y+ e0 ]% T意即,在專有部分,所有權人得排除他人干涉,然後,必須依使用執照規定之用途及規約來使用專用部分,要變更使用,是必需辦理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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