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公告: 自即日起公告於本社區公佈欄、社區網站(FB社區網站 )、新北市保全公會、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及物業管理相關單位。歡迎住戶踴躍 推薦合法、優質廠商或有意爭取經營的廠商,請洽峰景鳳翔社區管委會、管 理中心索取招標辦法。 (單件招標表單每份處理費用為新台幣200元整) 二、招標方式: 以公開招標方式,由管理委員會評審合格廠商進行開封,採有利標。 三、委託管理維護起迄日: 自中華民國(以下同)108年9月1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為期一年 (實際起迄日視社區現有服務廠商請求終止日做調整,得標廠商須予配合)。 四、領標時間: (一)自108年6月1日起至108年6月27日(星期四)17:00止,至本社 區管理中心領取招標辦法及標單等相關文件。 (二) 108年6月15日(六)上午9:30為廠商參訪日,由管委會作社區簡介。 五、本案對外聯絡人: 峰景鳳翔社區第九屆管理委員會 呂李絹子 主委 六、投標須檢附資料清單: 繳交資料如為影印本,應有與正本相符之字樣及公司大小章之紅色印記。 (一)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寓/保全)、公司執照(公寓/保全)。 (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許可證、保全業經營許可證。 (三)保全同業公會及公寓大廈管理同業公會會員證。 (四)完稅證明(401表)及最近2年內無退票證明。 (五)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證。 (六)僱主意外責任保險、保全業責任保險及服務人員相關誠實保險證明。 (七)契約書草約及管理維護服務企劃書 (請依本社區現況規劃,並提供紙本17份,doc、ppt或pdf電子檔光碟1份)。 (八)目前在大台北地區有經營物業管理實際執行500戶以上社區個案至 少3個案,有證明者(同一社區有續約2年以上之紀錄證明者佳)。 (九)另可檢附資料(非必備,檢附者佳): 1.ISO 9001國際品質認證證書。 2.內政部評鑑優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證書。 3.其他政府機構所頒發之績優廠商證明。 4.協助社區獲得優良公寓大廈評選實績。 5.其他優良廠商證明。 (十) 了解新都興物業管理糸統,並熟悉系統操作及維護。 七、初選(書面審核): (一)參與廠商請於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星期五)17:00截止前,須 檢附企劃書資料及標單(須封套)密封並蓋騎縫章,逕自送達或雙掛 號郵寄,逾期歉難受理。廠商送審資料,無論獲選與否,恕不退件。 (二)管委會委員審查小組,於108年6月28日(星期五)20:00拆封審 閱,實際拆封審閱日期及時間視情況及需求做調整。 (三)評選廠商之家數: 1.廠商數未達3家,由管委會或住戶再推薦廠商,以符合招商有3家 以上之規範。 2.廠商數達6家(含)以上,由管委會委員審查小組評選6家廠商進 入複選。 (四)初選入選之競標廠商,於108年7月3日由管委會通知參加複選。 八、複選(簡報及問答): 初選(書審)入選之廠商,分批於108年7月5日(星期五)19:30或108年 7月6日(星期六)9:00於社區進行簡報及評選三家廠商進入決選。 九、簡報方式: (一)重點簡報由預定之經理(總幹事)親自簡報,此將作為管委會評比 社區經理(總幹事)的溝通協調及緊急應變等能力。 (二)委員提問由地區督導或高層主管回答相關內容。廠商於現場答覆內容 ,如管委會要求列入正式合約內,廠商須無條件同意列入。 (三)由預定社區秘書組長於現場協助完成簡報,並就委員提問之問答內容 完成電腦檔案記錄,作為管委會評比秘書組長文書整理及電腦操作之 能力。 (四)簡報、問答等所需電腦設備請自行準備,另須備隨身碟將問答記錄轉 出供管委會列印,作為評比資料之一。 十、獲聘之物業、保全公司得標之次日起7日(含)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新台幣 五十萬元整。另合約日起3個月內為試用期,若管委會於試用期內評選不 符合,則本契約自評選「不符合」之公告次日起自動解約,管委會支付該 月之服務費(以當月已服務天數與當月天數比例換算該服務費用),且雙 方不需支付任何賠償費用。 十一、得標廠商須於契約起始日前15日(含)進行交接時程。每日由派任之經 理(總幹事)、專員(副主管)及財務秘書於上班時間(8小時)至社區 了解作業方式與相關交接事宜。(此交接時程管委會不支付本項服務費用 ,得標廠商須自行負擔)。 十二、交接時程內如遇社區節慶或大型活動,得標廠商須擔任主辦單位,現有 服務廠商為協辦單位,以檢視得標廠商辦理社區節慶活動能力(活動相關 支援人力,得標廠商須自行負擔)。 十三、其他事項: (一)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決標於該廠商: 1.未依本招標辦法之規定投標。 2.須檢附資料內容不符合招標辦法之規定。 3.借用同業牌照,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二)若因緊急狀況、重大事件或招商困難,管委會將不受廠商是否達3家 以上之投標狀況。 (三)為確保服務品質及維持本社區管委會之清廉、公平、公開、公正之形 象,本案相關廠商之公司負責人、部門主管人員,不得與現任之鳳翔 社區管委會委員及委員配偶(含前配偶)有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及三 等親(含)之內旁系血親或共同居住親屬關係。若查證屬實,則視同 自動解約,相關契約於公告次日起自動失效,廠商不得請求任何賠償 ,另管委會不退還相關履約保證金給廠商。 (四)投標廠商不得與本社區管委會委員(含配偶及三等親內親屬)有任何 餽贈及金錢往來關係。違者,得標廠商視同解約,涉案管委會委員自 負法律責任。 (五)本辦法如有未詳盡之處,得由本社區管委會補充,本社區管委會對本 招標案有解釋及增訂之權利。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管理委員會。 標的物: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06號(代表號)
" E3 _. D4 M( q; P8 A6 O 以上事項有疑問,電洽:王駿逸經理 電話:02-2907-2425 傳真:02-2907-2445 . d' q1 g7 l' U: ^" S) i4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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