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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強收帶看費 害住戶賣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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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4: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125/36349660/
( W6 L! r  [" R/ B1 \" x
, Y4 ~$ N, ^5 G& _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社區開始向房仲收帶看費,每次100~1000元不等,部分社區為規避營業稅,便以清潔費名目收取,引發糾紛。
9 b! q6 m* @# c& M- E8 f日前桃園房仲陳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12月接下桃園市「演說家」社區委售物件,與同事欲至屋內拍照時,遭社區管委會強制收取100元帶看費,收據卻寫「臨時停車費」。 1 C, _5 `+ i% f3 U
陳先生說,後來不想被收費,改由側門進入社區,卻發現側門貼著「房仲帶看屋走側門罰1千元」的告示,「景氣已經夠差,還要摸摸鼻子被收帶看費,令人生氣!」 ( f/ y/ u4 _8 q3 l6 ~
( J0 r8 q1 ]2 e
  t" U7 Q. x) ^, k( v+ L0 p: x
社區開立的收據,上頭寫「臨時停車費」(紅框處)。投訴人提供3 M( x2 o0 g# g' Y( p; z
辯稱電梯保養費
( _+ Z4 T! A/ q0 `委任房仲售屋的蕭姓屋主無奈表示,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導致仲介不想帶買方來看屋,「房子1年來都賣不出去,已經換了12家房仲。」
' P/ D5 r8 f" L, y7 d- F/ j, b「演說家」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陳先生回應,2年前住戶反映房仲帶人看屋導致電費增加,才開始收取「電梯保養費與清潔費」,非收取帶看費。
; j( p. C2 q- \, w總幹事陳先生強調,「平常若是1~2人不會特別收費,除非是超過10人或有不禮貌行為,才會收費;若超過5人,每坐1台電梯上去,就多收100元,不過如果住戶有異議的話,會再檢討此收費規定。」 ! @) X8 d- V+ d( a' R5 y# p

2 I0 r6 B$ i9 v! r$ |若涉逃稅可檢舉
' `. @( C5 M2 P1 z: a* S# G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是指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或代理業務,若社區對外向房仲收費,涉及仲介或看屋行為,查證屬實,將處10~30萬元罰鍰。
" \0 b* ^- O  d. }1 v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銷售勞務」代價,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恐涉及逃漏稅,建議民眾舉發。
- i: Z$ H0 Q% I8 q" J. d地政局指,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但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已說明,社區管理員向房仲收取帶看費用屬於「私權」,如有爭議,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 @% K  T$ j5 X
' }: V6 D3 p2 Y: k
針對房仲不合理1 B6 N% `% v5 G3 P1 K
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分析,無論是用何種名目,管委會針對房仲收費皆不合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更進一步的明確法令規定與懲罰,避免管委會妄自收費,或和房仲私下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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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7:07 |只看該作者
    這條我比較擔心的是管理人員 收了錢卻沒進社區口袋 該如何呢?
9 A, S1 N9 E" s( I$ @# _2 M
: f& e( |1 S2 b$ `5 ?' }    另外 這收據誰印 章蓋誰的 ,出了事誰負責?* S4 j# _1 K/ s. d2 \/ j9 E" M

7 {( Q  B8 ?. ?. U2 E! ]    科目不符事實 就算入了帳 也有方法出帳7 r$ L& {' C. f: P/ r. A

# V$ a) Y1 p/ A5 y. E    那錢會去那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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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6:59:4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大樓的每年的結鄰都上千萬的一堆,還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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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8:44:4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售屋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的話,仲介帶看能否酌收少許費用(如20元)即可,終究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會多到每次要收100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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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36:15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7 H* x0 c2 m" W( y6 n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聽到超誇張!!)
( n0 Q7 W" I! o( V問仲介公司會負責這費用嗎?回應我說都是自行吸收公司不負責
9 `+ K  B  S8 }我感覺北大看房子就像散步,不用開車,若是每個社區都這樣比較看房子真的覺得這樣收費真的誇張!7 {8 ~' C& @: z' k8 `$ ^6 d. H0 [& z
要就辦理營業登記讓人無話可說,不然這樣收取費用我覺得不公平
# Y5 G* Y0 \" y$ ?! y) O2 e8 v& J) c# V) J/ y& K8 o;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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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5:23 |只看該作者
子子 發表於 2015-1-25 19:36 " M4 O6 z! v/ G8 k! z' e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G* l( ?8 k' X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 ...

. {; E( m3 }3 K5 G7 W* H8 L, N0 \     其實是已觸法了& l4 W  |( S  n* |) P

: A) }! e9 W! j     因為管委會並沒未辦理營業登記 不是公司行號" k! w4 c" Y# o" e% U5 i
/ X& O) B& i# q! g5 q. h6 N
     收費是不合理 就算用清潔費也是一樣的道理
  I# R3 }+ P: }2 a0 h. X0 d. Q  M: Y& E5 {0 N6 n, k# b) p( W
     會計科目裏 多出來的錢 要怎麼計算
6 ^0 S- `+ t. O" ?( h# z/ [- F% R/ V! F1 l  H0 l
     管委會本業 只有管理費 及雜項支出: c1 G! l0 P, p7 m" m3 M

) ?" e* j: {" _' s- ?     而這筆費用 根本無法列作社區收入
* m* D, |& T% T$ e- S1 @: Q7 H2 y1 ~$ P3 W; {
     目前北大各社區幾乎都有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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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8:47 |只看該作者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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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0:32:18 |只看該作者
ycleu 發表於 2015-1-25 23:58
' q7 o1 i- e# z2 V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 A7 s0 m4 B, _3 b4 U/ i    也因此目前所知已有些不動產同業公會
- ~, K. ]: @' j/ S3 ^) \% y/ N3 g1 Z8 S- j
    在開始收集證據檢舉社區違法營利  A0 M4 `( W7 K' c  `& x
; E2 z6 ?* M8 P7 X; l$ v6 k
    這對 買方雙方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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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2:54 |只看該作者
每次帶看都要收費,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 U6 U4 M, I5 d, R. O( i$ S& [
我覺得若真要收,應該是向屋主收額外管理清潔費,每月收個300~500應該就夠了。: m! v, g; d- ~) m+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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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7:53 |只看該作者
依社區進出管理辦理即可,其實這也是對住戶及未來住戶的一種服務: V1 `  y, d" Z% K% V* ^9 {3 e

- E6 q4 Y5 M" M) o: \1 Z* m我個人覺得收錢是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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