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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閒聊] 到處遇到菸蟲真的很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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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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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5-5-6 16:28:4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開車時空氣好我都會開一點窗透透氣, 但每次遇到這種在你前面開車搖下車窗抽菸的, 突然讓你吸了一口二手菸真的很肚爛, 因為菸味已經飄進來, 這時要關窗也不是, 開窗也不是, 很多抽菸的不只彈菸灰而已, 還會若無其事的把菸尾放掉.  你要爽可以, 關起門窗來你自己吸早點死算了, 還做孽害到無辜的人.9 ]4 f3 q/ c2 ~7 l  e( k" d0 D! V/ Z-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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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你馬路上抽, 公園抽, 加油站抽, 公共場所抽, 請大家不要姑息, 就給他檢舉.1 G; y0 A7 w# {- ^8 [6 j
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通過罰責, 我一定讓你接罰單比吸菸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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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發文號: 北市警內分交字 第104XXXXXX00號
% A0 G, V  O0 L3 v+ I$ O- m5 }* w信件編號: 201504XXXXX
4 D. [( ~, @  Z* g2 N; K檢舉日期: 2015-04-14
9 k/ v# I* N. _& ?4 c檢舉內容: 道路上抽菸引起人不適及道路上彈菸灰4 Q* C2 W+ y' }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5 Y& A/ f* t' W! U* n) m' B( a
處理情形:% }# Y& ]( `9 n8 x( E9 f+ y( r9 x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2015年04月14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 有關您檢舉811X-XX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立法院雖已三讀通過該交通違規,惟尚未正式實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尚未針對駕駛人吸菸有相關處罰罰則,本分局暫無法據以查處製單舉發;對您關懷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特致謝忱,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檢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滿意度調查表」1份,惠請撥冗填寫,您的相關意見將作為本府提升人民陳情案件服務品質之參考。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查承辦人:陳XX(聯絡電話:02-27900505轉XXXX),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平 安 順 心 萬 事 如 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分局長張夢麟 敬啟# g. @6 w: t'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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