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2583|回覆: 1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複製鏈接]

605

主題

52

好友

521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673
在線時間
1993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F4 @9 y2 f4 ]

& `& b0 j5 _* Y; f( a: {, j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8 @, P. l( o/ J4 ^7 g$ a+ i
/ v( G, N4 }0 h/ h: V
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W2 \  c4 o6 }3 M6 d( o" S4 }
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4 t2 g  r; m" j
0 S+ c$ Q& S6 R/ o( O) E, {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 {! U  C7 m  e4 s) \
' i6 O6 e' S7 ^4 p8 j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 k. a" T* w) T7 P% `' J
# i1 f+ f  R/ r/ a8 Q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2 G2 i' y! B. v5 E' q3 ]7 |6 i$ ^, q% f( `# \9 A# H5 d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 ?: O$ C# T  K6 m% z- d
' C$ ?+ X9 A/ l+ E* h$ ]) f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8 T- d/ {* W- [' G! c- ?' ~* R6 E

& i9 F. V3 e1 n- k: O+ ]& k' |+ S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y8 T8 B3 G; A/ `' x4 g$ B0 Y- D
/ `! p- w0 x) a, x7 S& p6 j7 \
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6 K1 d3 l$ ~; U2 Z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9 J4 _; O& a5 S- T+ p$ p$ l, B2 t7 A  i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遊民 + 1 正解!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110

主題

20

好友

7002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969
在線時間
852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115

主題

56

好友

4431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900
在線時間
742 小時
3
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 V9 ]* p4 m5 s- D) l$ [  K! z, l/ p0 l- n

& ^/ b  |1 ~2 Y3 Q5 L* i% T' h1 B$ i! _, a7 l6 v2 l
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 z' i# v* r0 T; H, M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 p6 Y$ u5 ~! `' o  J- l- F0 t
2 u2 c- C1 P" b( i
/ j: @4 K4 G, \% P! i# E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0

主題

2

好友

1148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220
在線時間
230 小時
4
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5 P; x6 q+ A3 _# C# e, d. m" s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d' n& G( J: k# [, I4 e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0 C( B/ a5 u" B) K  @- K2 Z" a  x( a+ c! M* I# e% ~( T1 ^" y
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12

主題

0

好友

1988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94
在線時間
233 小時
5
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0

主題

2

好友

1148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220
在線時間
230 小時
6
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k, u: C( K" ^0 X2 |1 w! n  z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0 ~7 d2 r/ v3 H% K  Z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7 e, {$ g/ ?9 M- a6 ?8 S) w7 U* \. w+ d& W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605

主題

52

好友

521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673
在線時間
1993 小時
7
發表於 2015-1-10 21:27:22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2 g, G# e. @9 P' L" ~  Y! c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5 r& h8 @' a% }0 ~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605

主題

52

好友

521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673
在線時間
1993 小時
8
發表於 2015-1-10 21:28:1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g9 I% f' a& Q( Y5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S  t( r$ j' R8 }$ U2 |% n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5

主題

4

好友

3503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60
在線時間
2804 小時
9
發表於 2015-1-10 21:54:5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7 i5 O* `7 ]8 Z# _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1 J. B( Z6 c' M: I5 u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4 [. j& l3 [* r. J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K# @( U8 j$ ]% @

110

主題

20

好友

7002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969
在線時間
852 小時
10
發表於 2015-1-11 02:13:3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2 d5 f) j% m  g: H9 h: x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 S9 ?! I7 u$ F; }0 G! r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 s9 `3 N4 S- k$ F( n, h* y( y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