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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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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M4 V9 p0 O+ u9 I$ b: R( Y
. g4 N" ]  g. V% }+ n. I
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 D/ \8 i) j9 a% @% a- T) P) X
4 M8 C, X7 K" F! Z4 R. F- g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 V5 x7 h( t+ M. u" D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j3 ?3 c3 _' I! {
0 K# C" \0 W+ M% _
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_6 q% d: E. A. }1 `

4 h' }. f& x6 Q! k, x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W( ]8 G' Q  B% m8 l
' N0 F( A0 \2 V  W6 b& }+ g
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0 n$ v+ h: H4 q% k. w+ U

; I- w1 n, e) M- c  n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 J9 Z( R4 W1 R
- F0 t9 a! R9 |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 [  O( }3 G2 v$ K) f
. Q% a% D" r7 A' j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0 Z! D& y# X+ g, ]+ \* a3 H
! n: D$ E" k* r* g6 x1 Q
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 K9 v# _" ^8 f9 t- }( z: O) a6 G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 Z9 s, j) I2 N4 a1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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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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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 n0 Y& N( N4 ?/ P" J* U
. ~! m& a+ w. d3 \; d  S

- j- |7 e% _: Z0 p7 Z' l7 s% ~
3 F+ K& A% T$ J( B! _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1 S0 _1 s) T' m% S! _/ O0 L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7 r, G7 t# b3 O. Z( j

$ D  {; g, k0 u: T: q  \& I" \$ y9 m: T! L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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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W' c9 m- q5 m9 R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x+ Y+ S1 F* F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 R. z$ U$ x( A+ G' ~. I+ a- `' r' z( z. r- ]% s3 _
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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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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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I0 N/ J5 v; X# b' Y) I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0 {5 _( r/ W6 T( j1 j. V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l6 w- \$ X" R6 ]9 t9 D$ ~% v
9 x- p4 [  a+ Y7 [( y4 r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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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7:22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r: [$ D8 p' X/ P+ ~. W  T. \( B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7 T; \% n7 }4 S. E! V8 Y. N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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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8:1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6 |. u$ x; ~4 K7 y9 n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3 B3 u# a* V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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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54:5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 P2 J, j' E6 C, S1 R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H! g! T4 g) R( a/ }  g5 a. i/ C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 j: Z3 l( ^' E: L# ^7 v) U/ z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N* m! K; d8 |, O" r.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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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u2 F8 T7 V! W) J" Q/ Y( ~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T( f% C2 A: x7 ?# w7 k0 \3 K8 g1 }+ T9 ?
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 s6 W. o& ~& t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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