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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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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m( o/ j+ z8 d1 W2 Q* p& t3 T
0 D: P; Y- u& t/ k
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 L4 Z2 M( O# U0 w# F+ n0 Q) O7 l" b" g  e
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3 o$ m$ [0 r% V, \- u; j: p; g
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 ?, b. _% S& q8 s7 h. e9 V! R  X' }, n
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2 I  r+ ~/ @6 T9 a* ?: b4 G; i; ]5 h% b/ P
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 e, [6 u, T+ F& `  |0 M- x3 h' Q: e" E+ G  M! L8 e. |5 D
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1 h* w9 p0 ?* r! _; o. a
* v' W+ @  X4 M; I( v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 L! B# C& L! U5 X, o5 s
) j6 c) w3 S0 k! w( g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 {! E4 T6 ^3 \. Z) v
7 o: y* D. u1 ^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0 V9 N& y. X& V- {+ `; k+ y

1 F) O" x- u% N8 O6 H) \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9 F7 I2 z5 K9 }; t$ H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z4 v% Z; c& F0 H*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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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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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2 t! A$ Y& G( Z
$ [  \2 t* F& G9 Z' G' V7 |# N. ]) B/ L+ y

1 b0 J. {) z# ^6 |+ K$ s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 U( F4 X1 y3 x8 D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1 u0 u' u# c& Y6 ~( W, T0 Z! f, b7 i
; C( X5 V& H  F) m& b9 z) \, f# N6 p( Z2 O) F+ _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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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U0 b: s, x, S$ ?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 l# w3 k  ~0 t2 Z; w1 Z& g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a1 e1 `1 l2 w0 ?

: }( M5 h% G# H9 z* a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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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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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7 U" m& g* J/ Q7 h! p- }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j8 \7 B6 j6 g' n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L" C* z- X/ o) h2 g

4 H# ^0 _5 Z1 M6 O! W;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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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 M) |+ {0 T+ |& b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C; a2 P# V- [6 H# D! [5 j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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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R+ W/ j& |) k# U2 e0 ~  d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8 }4 \+ C: j6 q# ?9 m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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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 c! `( [; [' c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 v/ }1 j/ h) U% v
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8 X- R6 {5 w" S, f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 K+ U% ]: {7 L% C1 D6 }( B1 o. a)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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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b* g# R  k! F6 S" l; b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Y: ?; }* f8 O6 K( k: c$ |% @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6 J' x6 S" X* G! u% c! E! R! G
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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