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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林小妹 於 2014-2-15 12:29 編輯 4 Z" \: Z9 s- |4 \, u)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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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臉書 臉書也在看你, U1 @! M* l8 F% B3 H8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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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成立10年了。10年前誕生時「分文不取」的臉書,目前年收入破70億美元,光是2011年,就靠販賣使用者個資賺了將近30億美元;但也因忽略對個資的保障,年輕用戶逐漸流失,已有人質疑「facebook(非死不可)」究竟還能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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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8 b& P9 ?+ X8 t0 g一年前加入臉書,是想看學生都在幹啥。我很快發現,好些令人頭痛的孩子幾乎天天玩線上遊戲、去昂貴餐廳打卡、拍攝無厘頭kuso照片,且無時無刻都掛在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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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臉書防備甚嚴,我的臉書沒自己照片,服務單位和居住地等個資也闕如。每回登入臉書,都會被要求輸入手機號碼等更多個資,我從不理會。即使如此,臉書光隱私權條款就更改好幾次,愈改對用戶愈沒保障。即便我防臉書如防小人,對其監控個資掛廣告的手段仍嘖嘖稱奇。 ( t5 Z- R+ F.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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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保護方面,台灣尚膚淺,我們一向未嚴謹考慮電子通訊隱私權,更未明確定義哪些電子通訊功能與內容屬私密,卻三不五時出現新聞指出,轉貼小模清涼照都有刑責,不但自相矛盾,也難逃圖利廠商嫌疑。
8 n6 `# D+ T4 K$ d m* }臉書用戶上傳或下載資料、按讚、點影片,甚至IP位址都被監控、分析和統計;現在還有更厲害的圖片臉部辨識,使用者個資幾乎一絲不掛呈現給陌生人。! \7 ?( }$ y# E/ o& f3 N F9 C& [
7 n* q( m3 b. }我甚至發現,把瀏覽器設定為自動刪除所有cookie之後,好些功能因此被封鎖,設定也被刪除。最誇張的是,我請教法律界朋友,發現台灣法律不賦予人民向這些公司查詢的法源,也就是說,臉書可賣我的個資,但我本人無權知道臉書究竟出售了我哪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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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Z; i5 [' d$ A8 K/ T我還是習慣報紙,至少打開聯合報,不必擔心它正掃描家裡林林總總。有句話說「科技來自人性」,實際上,科技始終在利用人性!這問題更高層次是,我們究竟有多少不受監控的權利?還是科技已迫使全民活在「楚門的世界」? 5 J Q2 ]6 c( ^9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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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聯合報╱朱立安(教) 103.2.6- A* E; [2 N) K7 J8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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