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4-4-20 10:20 編輯
車輛從地下停車場往上爬出地面時:
(1) 車頭角度向上, 橫向通過的人車會被引擎蓋或地面遮蔽
(2) 光線強度變化過大
(3) 車道通常不寬, 左右往來人車距離車輛即將通過的距離短
此時, 如果警衛攔車, 車輛能看到警衛時, 煞車距離已經極短
但, 往上爬出洞口時, 車輛引擎是在催油門高轉速狀態
看到警衛攔車->正確踩下煞車->車輛由動態到完全靜止
行人和警衛, 等於把自身安全賭在駕駛的反應能力上 -> 高風險
但, 車輛由室外要轉入停車場就沒這個問題
個人建議, 由於警衛應該很清楚自家車道設計上會帶給駕駛人的問題差異
因此, 在警衛的引導下, 當警示燈閃爍, 蜂鳴器響起, 在人行道上的人車盡量禮讓出停車場的車輛
但是, 從馬路要越過人行道下停車場的車輛, 請禮讓往來行人
警衛也請留意是否有行人正在通過, 適時攔阻車輛給予示警
畢竟車輛轉彎進入社區時, 也會因為轉彎而有視覺上的死角
我認為會惡劣到故意去開車逼開人群的駕駛, 畢竟是少數
但是, 因為視覺上的死角而發生意外, 也不是大家所樂見
所以, 不論誰該讓誰, 生命最重要
不要為了爭一口氣, 黑羊白羊硬碰硬, 屆時一方受傷一方賠償, 兩敗俱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