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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幫弱勢辦後事 北市竟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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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9 08:46:2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作者: 林郁平╱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26日 上午5:30.. .% M( I; g+ v! P2 E2 ~# k9 p- N

* ]" C+ ]& G. W  ~4 z. [5 c3 f  v中國時報【林郁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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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8 L( T% j; V2 r+ B9 ^幫窮人辦後事違法?十幾年來,替一千七百多個弱勢家庭提供免費殮葬的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突然被北市殯葬處告知不能替家屬自辦後事,否則將依法開罰。協會說,不知犯了哪條法,不滿做善事還被刁難,批評政府一方面請他們幫忙,另方面又說違法,根本自相矛盾。- ^" q) d' l3 z' W; }" e& w

0 R$ m: Y" j- d% s1 u$ R/ f協會理事長郭志祥表示,八十九年成立時,將章程送到內政部審核,因官員一句:「在台灣不太可能有人會無錢下葬」,就將章程中的「弱勢家庭全套免費殮葬服務」剔除。但多年來,社會中的確有許多人窮得連後事都辦不起,官員們如同晉惠帝「何不食肉糜」,不知人間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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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的是,協會替一千七百多個弱勢家庭免費殮葬,絕大多數還是政府的社工人員轉介,請協會幫忙。5 e5 m* d1 I3 c; u! C& W/ ]

# W2 P0 l& g& ^" N/ V如SARS爆發時,和平醫院林姓洗衣工、劉姓看護工不幸染病身亡,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必須在廿四小時內入殮、火化。但當時沒有一家葬儀社敢處理,沒人要碰的燙手山芋,最後也是社會局聯繫善願愛心協會出面處理,協會並將社會局的補助款全部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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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祥說,協會長期在基隆、台北、台中服務,唯獨北市殯葬處上月認為協會違反殯葬管理條例,可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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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P( {8 _  ~2 l/ S- K& v1 |, n殯葬處官員表示,是因為殯葬公會抗議,為了要釐清志工不是業者、不要被誤認是殯葬黃牛,才希望協會能成立葬儀社,正式登錄。殯葬處建議協會,也可向內政部修改章程,成為非營利的其他法人以獲取許可,尋求「解套」。% B# F: @  }% F! Z7 }1 B5 M

/ c8 Q) V6 t4 q  {% d郭志祥說,他翻遍殯葬管理條例,沒有一條說幫窮人自辦後事是違法的。且都是志工們自掏腰包,向十二家愛心廠商直接採購遠低於市價的用品免費給家屬。如果要協會開設葬儀社,不但違反協會做好事的初衷,且後面衍生的稅金及營利等問題,也都不是該會宗旨。
1 P( e2 S2 g& \# |. N  j6 t  q
# Z9 ^! B' a4 S) w2 d郭教祥低調的說,不奢望能獲得政府的幫忙,只希望不要來找麻煩,讓協會能「安靜」的繼續幫忙弱勢家庭。* `- r8 o0 z$ D0 y. c- `0 L- V!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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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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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9 08:58:53 |只看該作者
>>北市殯葬處告知不能替家屬自辦後事,否則將依法開罰。<<
' x7 X( C; _. R
8 Y9 Z  k. p( g& i. w$ k可否請北市殯葬處,告知法源,條款的出處?   $ H, ]: k) E( \/ \, A
這樣才知道如何申訴?  G+ e9 a, z  R8 h) c4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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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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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9 19:35:47 |只看該作者
是因為文中:[殯葬處官員表示,是因為殯葬公會抗議,為了要釐清志工不是業者、不要被誤認是殯葬黃牛,才希望協會能成立葬儀社,正式登錄。殯葬處建議協會,也可向內政部修改章程,成為非營利的其他法人以獲取許可,尋求「解套」。/ C  |* |" C' F, t0 E+ d
]所以要依法開罰嗎?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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