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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不知者有罪?網拍買到贓物 判拘役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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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1 17:35:5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作者: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0月1日 上午2:57.. .* @# l9 q" m: l  F1 {1 o( P! b3 Y7 _4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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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向市議員鍾小平投訴,指日前在某生活萬用網購買iPhone手機,原價2萬元降為9000元,卻買到贓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價差過大,已達到贓物罪的「間接犯意」,但鍾質疑警方執法及法院不合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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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警刑警大隊長黃明昭說,全北市約有數十萬筆失竊手機序號清單,皆分享於各分局網站,供民眾確認贓物。但他不諱言,的確有人不會掛失手機,該資料庫還是有漏洞,呼籲民眾多多善用該平台。& c0 N1 I! n$ x6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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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 M) C: Z, h! r" `鍾小平說,林先生不知該手機為贓物,原價2萬元降至9千元,符合市場行情,接著前往西門町面交,但手機啟用後即被起訴。一審法官認為,交易過程沒開立發票,也不在通訊行,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0萬元。9 i8 f3 K8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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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鍾小平說,法官無法證明「間接犯意」,而林先生不滿,認為網路的中古手機比比皆是,難以察覺贓物,有些賣家也不會說明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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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小平說,市警局民國99年時曾編列預算,成立失竊手機序號資料庫,但接著就沒編列預算,將相關業務分配給各分局員警。他批評「太荒謬,沒有預算要怎麼防止贓物交易、保護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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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9 l  C$ f8 R- n+ M5 {; ?: M; L警察局長黃昇勇說,他會要求轄區員警查案要清楚。鍾小平建議,文山一分局及二分局資訊室可以整併,擴大成為資訊大隊,再進一步編列預算,以因應時代需求。8 }, A- o9 s. g#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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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 L1 G- {% ?$ i" ~市警局提醒,民眾可利用「失竊、被盜(搶)、遺失手機序號」服務,購買手機前,登入市警局首頁(http://www.tcpd.gov.tw),點選為民服務選項裡的便民查詢類別,再進入「失竊、被盜(搶)、遺失手機序號」查詢,輸入所要查詢的手機序號,即可得知結果。 - p& N/ O8 R% G5 b7 s+ O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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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2 17:11:51 |只看該作者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價差過大,已達到贓物罪的「間接犯意」
# h* }: j) P7 A0 m) D鍾小平說,原價2萬元降至9千元,符合市場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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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應該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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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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