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621
- 閱讀權限
- 45
- 精華
- 1
- 威望
- 2
- 貢獻
- 3820
- 活力
- 508
- 金幣
- 7232
- 日誌
- 6
- 記錄
- 28
- 最後登入
- 2018-8-11
- 社區
- 風呂京都
- 文章
- 5043
- 在線時間
- 2281 小時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11-1 08:44 編輯
不稱職奶爸 發表於 2012-10-31 23:38
話說, 今天晚上回家時, 在學勤大觀路口等紅燈, 旁邊來了二台騎機車的警察, 也在等紅燈, 其中一個安全帽帽帶 ...
於執行公務中的警用公務車輛, 是不受停車管理辦法限制的, 這個有法條保障.
例如:
1. 消防車, 救護車等也都受到相同的公務臨停保障, 如果得要找到車位停好車才能救火與救人...那就死定了...
2. 警車執行路檢時, 公然停在快車道上, 並不視為阻礙交通喔.
3. 警車若處理案件也得找好車位再進去.....那....恐怕~~~
但是非執行勤務中的警用公務車輛, 就不受保障, 仍要依據停管辦法將車停好, 所以在派出所外的警車, 仍然是整齊的停放在警用車位內.
如果警員是去便利店執行巡邏簽到公務 ( 便利店多半是警民聯防點 ), 就是可以暫停的喔.
但如果警員順便在便利店內買吃的喝的, 用提袋帶出店外剛好連警車公務臨停狀況一起被拍到....那就....有問題了.
近年來由於新聞記者常常報導警用公務車輛於[非執行公務]時亂停, 可予以檢舉, 造成一般民眾嚴重誤解其[執行公務]時臨停也能檢舉, 所以常有這樣的錯誤發言, 期待各位能瞭解這是不一樣的狀況, 要弄清楚喔.
|
-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