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664
- 閱讀權限
- 35
- 精華
- 0
- 威望
- 3
- 貢獻
- 1215
- 活力
- 2607
- 金幣
- 4987
- 日誌
- 12
- 記錄
- 0
- 最後登入
- 2019-6-5
- 文章
- 574
- 在線時間
- 373 小時
|
本帖最後由 艾力 於 2012-6-15 08:44 編輯
夜市議題在專題討論區裡已有170篇主題發起
如果當初公部門諸公們有確實依法執事,
何來的空間、時間
讓大家為夜市問題相爭吵? 讓業者有機會擴大營業?
更讓夜市的議題在愛北大網站裡綿延不絕,一篇又一篇?
本篇不是要幫不守法的言行脫罪, 更非要對這些違法行逕減輕責任
但想大家是否都忘了
許多民間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紛爭
如果光靠兩造說理談法就能解決問題,我們何需勞民傷財辦選舉?
違法夜市訴求這麼久,還能如此坐大
收人民納稅錢的政府 and 兼負人民選票責任的首長
不該來承擔、來善後?
(想想師大夜市住戶和店家們兩造相爭之畫面,市府官員們看了能心不愧乎?)
每個人民檢討自己的言行是必需的,也是不能停斷的 (大家都是社會的一份子)
喝酒不該開車、騎車要戴安全帽...都是老百姓自身要做到
不守法者,該檢討也該責怪;
但...這都不能掩蓋政府存在的價值與必需有的責任。
社會不公不義之事不可能消失、違法行逕亦不會消跡,
所以我們需要立法和執法部門的設立來管事,不是嗎?
這樣的思維無關顏色,
我們在選用商品時都有資格權利做客訴來增進產品功能進化
難道不該對所票選的團隊也是如此的監督著?
(賢能的政府有義務要分清楚聽聞的批評聲,是人民的監督訴求?還是反對派黨?而非通盤當成是為反對而反對)
我不願跟著一起辱罵夜市業者,就跟開車遇上碰撞時找警察來是一樣的道理
對方有可能是無意也有可能是故意,
但是一切對錯就應該是讓警察來"依法處理",沒啥好爭論的,不是嗎?
so, 許多紛爭的關鍵就在"執法者"身上。
民代代表不同聲音,不同里區有不同做法... 尚可理解是立場使然
但是主事監管的政府就不應該擱置違法行逕又漠視居民訴求,不是嗎?
有權執法的政府諸公們不該被批評? 幸福夜市問題不該怪政府?
請先去掉政治立場再來說服我。
ps.
對政黨來說, 在野了就要想辦法登基, 執政了就要擔心被拉下; 所以, 換位子就換腦袋地半斤八兩爭鬥。
但是對老百姓而言, 既然用選票淘汰了現在在野黨, 就沒啥好需要費心去批評無權的在野者; 應該有效用力地監督目前手上有權有錢的執政者團隊。
幸福夜市問題不該怪政府?
既然夜市是違法的,政府為何讓其存在至今?
如果這問題不該怪政府,那在是非紛擾之間誰是最後一道防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