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6816|回覆: 48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夜市] 北大特區的違法夜市滿月囉!長大啦!

[複製鏈接]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5-18 17:31:2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2-5-18 17:47 編輯


  「北大美食廣場」滿月啦!
  身體也越長越大囉!

  業者準備在學勤路這邊的另外一塊土地上,作停車場或擴大攤位,
  所以也規劃把人行道上面的路樹通通移走喔!

  違規停車的問題看來可望解決,
  但學勤路人行道漂亮的路樹都不見了!
  
  「掰掰~可愛的樹!為了業者賺錢、為了逛夜市,只好委屈你們囉!」

  業者自稱「夜市大亨」,到處標下公家機關的停車場,然後違法轉租給攤販作夜市,
  光是北大夜市,一個月就可以賺進上百萬元
  而且客人絡繹不絕,難怪業者完全不想搬走!

  現在還積極擴建,學勤路那塊地也開始埋設管線了,
  就等帳篷搭好,路樹移走,逐漸茁壯成長的違法夜市,又將大展身手囉!




學勤路住宅用地整地埋設管線,違法夜市將擴大規模營運
圖中人行道上的綠樹,將通通遭到移植他處的命運





本文章子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已有 4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喵喵 + 3 生氣
霸川 + 1 越來越過分了
landy + 2 簡直無政府狀態
威廉 + 1 生氣了...

總評分: 金幣 + 7   查看全部評分

33

主題

60

好友

6455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3428
在線時間
947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2-5-18 17:37:52 |只看該作者
忍無可忍~~
無須再忍~~
改變~~從自己開始~~

332

主題

82

好友

515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3992
在線時間
1207 小時
3
發表於 2012-5-18 17:45:03 |只看該作者
地主是誰?承租給他們的地主不用受罰嗎?
居住在北大特區真好!!

24

主題

0

好友

321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383
在線時間
675 小時
4
發表於 2012-5-18 17:45:06 |只看該作者
跳出來抗爭, 動員300人規勸消費者進入夜市消費

78

主題

121

好友

9527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7343
在線時間
1240 小時
5
發表於 2012-5-18 17:45:58 |只看該作者
太誇張了吧,行道樹是公物吧,砍光蓋夜市。
哪個里的管轄,里長要出來告發毀損罪啦。
住宅區根本不能設攤,公然挑戰公權力,連樹也遭殃,一棵樹長大要好幾十年耶,附近空污嚴重,樹要保衛家園代謝廢氣,竟然為了要錢亂搞一通,人神共憤!

61

主題

17

好友

3213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956
在線時間
623 小時
6
發表於 2012-5-18 17:46:14 |只看該作者
他X的...
真的是無法無天...
已經聯屬了
不知何時要行動哪?
基本上我是個小咖!就不要理我的胡說八道^^

82

主題

91

好友

26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1434
在線時間
806 小時
7
發表於 2012-5-18 17:46:49 |只看該作者
嗚嗚~樹樹好口連喔
浪漫是需要被保養的~

71

主題

0

好友

1628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490
在線時間
504 小時
8
發表於 2012-5-18 17:49:1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penews 於 2012-5-18 17:51 編輯

行道樹恐怕不是他想移就能移的
未經申請任意移植有違法之虞

之前皇翔玉鼎封路時
曾毀損學成路上的路樹
不知道區公所有沒有追究責任

建議先將所有行道樹拍照留存
一旦移植就可以據以檢舉
遠離天龍國 永遠不回頭
個人空間能刪的都刪了
可惜不能自我毀滅
省得被開除!

78

主題

121

好友

9527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7343
在線時間
1240 小時
9
發表於 2012-5-18 17:50:42 |只看該作者
第七十九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那些地主是太天真還是怎樣?被罰地主也有份耶,城鄉局的函也寫會罰地主中華電信,里長應該出面警告地主,將有吃不完的罰單。

67

主題

19

好友

312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210
在線時間
693 小時
10
發表於 2012-5-18 17:51:07 |只看該作者
真的很生氣耶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