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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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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看完T台報導後 氣到有一陣子不想看到那幾個字
但靜下心來後 發現新聞點出幾件事
1.業者在4/30日那天說 他們是失業 單親 經濟弱勢 在地居民等等
可是新聞裡可以發現業者是這樣說的:
黃軒凱:「我們都在找台灣連鎖店坐鎮,
連鎖店就是有在地文化情感的攤位? 失業單親弱勢的攤商?
2.業者在會議裡面強調 他們砸下了許多錢 負債貸款等等
可是新聞裡面
" 從北到南,黃軒凱擁有20幾家的停車場,大台北地區寸土寸金,砸上千萬,3個月就能回本"
"55歲的黃軒凱靠著全台20家的停車場,累積上億身價"
3.好庭車 (也就是黃軒凱先生擁有的公司)在4/30日會議那天說
"我們是賣飲料的一般的零售業飲料店業 餐館業,在機關用地是可以做的,各位要清楚是可以做的,"
想要欺瞞大家不知道"機關用地不得有商業行為" 之餘
還想讓大家忽略該公司申請經營項目並無飲料 零售等營業項目
同時 不敢承認自己是夜市 想在法律前玩法
但是在新聞中
"黃軒凱早就評估過這塊地,外圍都是住宅區,小吃店卻寥寥無幾,租下這塊地經營夜市,準沒錯。"
在新聞中 他可是不避諱自己經營的是夜市
4.因為我們討論輔大夜市周邊亂象 輔大夜市自己跳出來說他們跟這裡無關
可是新聞裡
"讓三峽北大夜市成為金雞母的黃軒凱,其實也是新莊花園夜市的經營者"
不過 業者在會議裡都說了"講到法律會很亂啦"
來幫腔的理事長也在會議裡說"建議大家今天不要來講法,"
這樣顛三倒四 也不難瞭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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