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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實價登錄闖關,增設2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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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09:13:5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 L1 p7 D- `4 z; \" e6 u& u" r2 y
6 @6 s- n% _3 _1 R4 f. K6 v, N( K【時報-各報要聞】居住正義五法昨(12)日再度朝野協商,由於無盟! I1 z: W) o8 s) a% e5 m$ p
及中南部藍委仍對「實價登錄」機制強烈反彈,協商一度破裂。不過- d3 e/ Z* J1 k3 q
,在府院強烈「督軍」下,草案增列「在沒有完整配套前、實價資訊9 c9 u* M2 E3 C
不得作為課稅依據」等但書,藍營黨鞭點頭簽字。
4 E# c, g8 T. d, _: S  立院院會將在今日處理相關提案,有機會在停會前完成三讀。9 Q7 M- w  C& g& ^
 馬英九總統昨天也強調,「土地五法」是實現土地與居住正義的法! D2 g: z, C' N) v! J4 P! _
案,在配套措施完成立法之前,實價登錄都不會作為課稅的依據,外, n5 b8 f5 V- X6 M/ L
界無需疑慮,立院黨團也應盡全力讓法案在本會期結束前順利三讀通
& G1 N5 t( {4 w過,以回應社會大眾的高度期待。
) \' w6 d4 f2 {. d6 o
; x2 _' {! \! X# s" O4 F4 } 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土地徵收條例+ s/ V( ^7 [$ Q! ]# V
和住宅法(前三項併稱地政三法)合稱居住正義五法。由於是藍綠兩2 L; v' I: S6 j' S: {5 j
黨總統候選人都強力主張選前要過的法案,朝野立委昨天上午協商。# j4 h; l/ i& C  M7 {5 |
 部分國民黨中南部立委及無盟立委仍對實價登錄疑慮頗深,並表示
8 q9 @0 U# `. Z( V9 R中南部有很多民眾持有土地,但土地都是「祖產」,若實施實價登錄
5 A  f# t, m4 q6 M2 U5 V,未來繼承土地或以土地貸款融資,都可能會面臨土地增值稅問題,
/ R( M3 |% e$ O- ^0 x( o實價登錄後遺症很多,不應倉促過關。* x. m2 |) W1 K( r
 據轉述,江宜樺向立委承諾,法律未有完整配套前,絕不把「登錄
( j  O2 t0 o- C' I( n: y實價」作課稅基礎,但藍委及無盟對該承諾「沒信心」,上午協商破: r8 l4 {* l& m% o. M
裂,該結果引發府院高度關切,國民黨團因此要求下午再度協商。
/ t' R* ^0 c) K( ~" c9 ]: ^ 雖然藍營立委仍有意見,但國民黨黨鞭林益世與江宜樺協商後,同
7 s* a$ p& a6 t+ c意將實價登錄資料「區段化、去識別化」後再提供查詢,並白紙黑字
: A6 u: i6 x/ w% K增列在「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住宅法
7 P6 F& F! s8 D- g4 H7 X0 ^( ^」等相關條文中。例如,可能以10個門牌號碼或100個門牌號碼作為1
2 c. g( a, j9 h" E區段,至於詳細去識別化作法,將由內政部另行規定。% }% f/ q9 a' B2 @  }, |
 上述四法也將同時增列條文,明訂「以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
  Q3 w/ Z! r1 r2 q& ^4 j9 X! z) P,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得作為課稅依據」,
3 Y+ ^' o/ _& `+ ]# p$ t+ Y: Y/ ?以兌現江宜樺宣稱「實價登錄絕不等於實價課稅」之承諾。
+ `- v9 R- T) w( P" s5 t0 X* t3 X! T 朝野立委協商住宅法時,同時還針對民進黨立委陳節如高度關切的
8 K& i4 e  |- q( L住宅法草案「社會住宅出租比例」,取得共識,採陳節如主張,將原
* D: h$ a- n, W0 o, K: t6 o9 i! `先協商版出租比例7%調高到10%。至於一度有立委主張刪除的「交易
9 [6 b; c" j$ e) |/ s/ b; J價格透明化」條文,確定保留,維持行政院版規定。7 S. \: A/ n# o5 Z. b) k
 至於引發農民及社運團體強烈反彈的土地徵收條例,朝野協商後敲6 r7 V7 q' R- |3 }; x
定,有關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項目部分,特別加入爭議處理機制,須
+ g, b- d0 A; r, g  S舉辦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凝聚共識;「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的0 J1 \) Y3 b7 W, }3 V
組成,也明訂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新聞來( x0 O' n" {2 G8 _' S
源: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崔慈悌/台北報導)
5 Y* N- x+ {  D2 ~
' K6 Y* N9 D8 y! O6 Z; G4 l# H6 W" i3 [0 H7 h( Q- e+ t- u! ?

6 }1 P1 [, y& Q: Y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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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8:52:58 |只看該作者
馬英九總統昨天也強調,「土地五法」是實現土地與居住正義的法6 h: m' }$ i: ]
案,.................虛幌一招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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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21:10:22 |只看該作者
實價登錄後遺症很多,不應倉促過關。7 {- R( X' v; d0 ]* `9 f1 P! W
樂在生活,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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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23:51:52 |只看該作者
根本是玩假的,還區段公布,國外是每一棟房子每一筆交易資料都可以在網路上查得清清楚楚,連中國大陸都做得到,台灣還在搞配套... 真的很丟臉.... R4 Y7 E  y  W" C7 f/ D; n7 ]/ ~

+ y& J- m8 p+ K$ y9 x% V實價登錄不過是最基本的第一步罷了,唉,只能說台灣真的是這些有錢人享受資本利得富裕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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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4 09:08:32 |只看該作者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12-13 23:51 % g" d9 x3 e9 {! `' M
根本是玩假的,還區段公布,國外是每一棟房子每一筆交易資料都可以在網路上查得清清楚楚,連中國大陸都做得 ...
4 E3 E6 H2 f+ f6 T
大概也是因為政客不想跟自己的錢過不去, 不想跟富人/財團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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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4 09:26:06 |只看該作者
做事又做一半~~唉......." T2 A- o) c! |1 @
最近看政府在電視用公費幫馬打廣告,也覺得很扯耶......
1 D5 n' M! U! O/ u2 q不愧是米酒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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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4 23:14:20 |只看該作者
玩假的啦!哪個黨都一樣,誰敢得罪一缸子既得利益者?
蝦毀  川普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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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5 11:49:4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歐陽 的帖子9 o4 G6 o+ k8 H
8 ]0 t& C9 A& `# A, X6 |
不動產個人很外行,僅依經濟觀點陳述己見:+ z2 m1 V" o* k7 e  P: _2 L4 T
1. 過去台灣在不動產交易市場一直存在很明顯的資訊不對稱現象,並且真正的自住者往往是資訊弱勢者。因此,實價登錄主要為大幅降低(恐難以完全消除)資訊不對稱的現況,以求交易市場能更為公平;此為個人樂見。
* b2 X+ _7 E' v/ u2. 部分建商提及實價登錄的施行,代表終將進入實價課稅的時代,對廣大自住需求者或地主遺贈給後代的土地所有人,都將大幅提高稅負的負擔,恐失去公平正義的實踐。個人倒不以為然。因為,實價課稅是先進國家的主流;政府執行實價課稅的目標,本是為打擊投機,並落實租稅公義,對於自用與投資為目的的不同需求,可分別訂定不同稅率,即不會傷及無辜。其實,現行公告地價本來計算的稅負就屬於不合理(過低),本國稅收在全球既屬於超低稅負國,除所有稅外的其他稅負本來就應反應其合理性。至於土地稅負由公告現值改為市價課徵,也只是回歸其應呈現其合理性;畢竟地價上漲的利益也給獲取土地者享有,負擔合理稅負是天經地義。並且,在市價為稅基的影響上,自然會抑制養地歪風,使土地利用更有效率性。
, S% M( _5 G) b+ g3. 總言之,現今的金融市場中,大多數商品的資訊度都相當透明,凡屬資訊不透明的商品投資風險都相對高(如:藝術品、衍生性金融商品等),若逢景氣不佳時對多數投資人傷害很大,政府作為市場的莊家,本有義務引導交易市場健全發展。不過現實上,凡是藉著政治力主導的決策,往往必須受到各面利害關係立場不同的政客角力下,某種程度的「妥協」常是難以避免的。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有什麼益處呢?
投資金錢不若投資健康,投資健康不若投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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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6 07:38:25 |只看該作者
beats 發表於 2011-12-15 09:53 7 @) [  z! X0 L! P# a, I
國民黨未逐條表決的強行偷渡通過了土徵條例 底下是土徵條例懶人包 http://www.died.tw/2011/12/blog-pos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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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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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6 07:41:1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DanielYang 的帖子
+ M7 \7 A8 [4 z3 S; H; Q. e- i/ ]" [- r6 W% G: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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