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5884
- 閱讀權限
- 45
- 精華
- 0
- 威望
- 3
- 貢獻
- 3472
- 活力
- 1761
- 金幣
- 7503
- 日誌
- 0
- 記錄
- 15
- 最後登入
- 2020-7-30
- 文章
- 4596
- 在線時間
- 677 小時
|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1-6-27 22:45 編輯
change1221 發表於 2011-6-26 18:38
真的可以選
以後看醫生要看醫生的心情了
她是可以 "拒絕醫治" 你的
沒有人要依心情來選擇病人.......
許多事情是雙方體諒的問題......
現在醫科已經不是第一志願了...
而且許多醫科學生在選專科的時後漸漸的往商業度高的醫美靠攏...
就如同我前一項留言所述,外科,婦產科,等等的......這些科別真的沒有人要選....
還有....某些醫院的護士在大夜班是要照顧接近20床的病人.....
請試想,如果讀醫科學生已經不是最優秀的,醫生也在急速減少中,醫護工作量超負荷,護士經驗無法傳承,護士短缺....
這樣的情況下,病人還會有最好的醫療軟體嗎?
舉個例好了, 某天凌晨某教學醫院同時來了四個急產產婦,這時候只有一個68歲值班老醫師,兩個剛畢業的護士進醫院不到半年...
結果有兩個產婦發生胎盤剝離不全造成大出血,請問....這時候醫生該先救哪一個?另一個比較晚處理的因此往生,家屬告上法院!
這樣的結果相信不是大家所樂見!
過去也發生過護士打錯真的事件......
請試想...如果一個護士一早六點起床出門上早班,七點準時上工,下午三點收工馬上接下午三點上工的小夜班,晚上十點半再跟大夜班的護士交班交到晚上11點. 也許一次沒有出事,兩次也沒出事......結果第三次...就在十點半交班的時候護士照顧的病患(小夜班護士同時照顧15床病患)同時有三人要做急救,就在急救過程中因為精神不濟,事出緊急而忘記某一位病患對某一種藥劑過敏...造成病患往生,或以正常急就程序就治病患,但仍有病患往生....結果...往生病患的家屬對護士與醫生提告......
結果....護士要連續十年工作不吃不喝才能夠將法院判賠家屬的新台幣400萬還清..(被判刑確定基本上護理師也應該不能再執業了)
真的很擔心我們台灣未來的醫療品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