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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管委會越權? 律師:視住戶公約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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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09-7-25 17:16:04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先前台中才發生過,有單親媽媽沒有繳大樓管理費,門禁卡遭到消磁,只好天天爬10樓回家,氣的跳樓揚言自殺,現在,台中又發生這名男大生爬窗摔死的意外,事實上,欠繳管理費,門禁卡該不該消磁,完全視住戶公約而定,管委會並無越權,但有社區大樓認為門禁卡消磁,妨礙住戶自由,採用的方式,依序是先口頭催款,再寄催繳函、存證信函,最後才會採取法律訴訟。 & {2 P! ~& y+ k+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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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禁感應器一碰,住戶進出社區都得靠它才能出入,誰的門禁感應器被消磁,住戶心裡應該有數,你的管理費還沒繳,如果神經更大條的,看看公告的告示牌上,鐵定有你的大名。記者:「妳有被消磁過嗎?」住戶:「有。」記者:「消磁之前,有沒有通知妳?」住戶:「沒有。」  `$ }0 B6 A7 A7 ]# B*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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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 Y! X0 q/ I- I其實,每一個有門禁限制的社區或大樓,應該都有發給住戶這一本「住戶規約」,一整本都在提醒你,有哪些違約認定和處罰,對於沒有繳交管理費,管委會直接將住戶持有的門禁卡消磁,這樣算不算越權?律師林瓊嘉:「住戶大會或是社區管理的規定,沒有禁止管理委員會,作這個(消磁)的決定,他來講,都是合理的。」, `4 w3 a5 o+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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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法律難以苛責,也不構成強制罪嫌,但有大樓的管委會主委就認為,採取消磁強硬手段,萬萬不可!大樓管委會主委尤志田:「這樣不合理,這個住戶還是有使用那個,那個公共設施的必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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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住戶不繳管理費,該怎麼辦?有管委會的做法是,先口頭催款,接著就寄催繳函,再不繳,存證信函就寄去了,甚至就採取法律訴訟,法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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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先前每天得爬樓梯10層樓,揚言跳樓自殺的媽媽,還是自行攀爬陽台而摔死的大學生,法律上,這些都是住戶的「自主行為」,管委會並無刑責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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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8 y9 B  s. p5 e' o& rhttp://www.tvbs.com.tw/NEWS/NEWS ... nkiss20090724183902
環保最重要的觀念就是簡樸,簡樸一點過生活,就是生活環保.
走路健康鍊身更可修行鍊心,快走驅遣妄情慢走發慧習定
任何狀況下,都要照顧好自己的心,保持內心的平穩與安定,就是心靈環保
只要自己的心態改變環境也會跟著改變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好與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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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20 11:44:33 |只看該作者
我們社區 好像沒有住戶公約呢
8 x8 ~( T1 f! ^2 [0 i; i大胖豬 發表於 2010-8-20 11:36

" H. X! y% T2 i7 H3 _我們社區 的住戶公約7 N( p) a2 c. D- m
在第一次區分所有權會議
3 |& r1 U, `* d9 t2 J) ?3 G有逐條討論通過住戶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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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20 11:56:48 |只看該作者
就是住戶規約吧!不是每個社區都會特別印出來,但可以跟管委會或管理中心調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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