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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閒聊] <稅務訊息>配合中秋假期,申報105年7~8月營業稅展延至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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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5 14:03:3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財政部表示,配合中秋連續假期,按期(月)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申報105年7-8月份銷售額、應納或溢: K( t6 W3 B4 r- j
付稅額之期限展延至105年9月19日(星期一)。
8 x3 u+ D2 s7 w: v' j" C' T0 v6 T/ [7 y% `9 U3 {4 i0 b/ ?# o
財政部說明,按期(月)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 J8 C. a: ^' ^6 X
第35條規定申報105年7-8月份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之截止日為同年9月15日,惟因105年9月
0 a8 b6 b  i, d# Y15日至9月18日適逢中秋連續假期,爰依規定展延申報繳納期限至同年9月19日。另營業稅網際網路申/ r& [+ ~+ T; z+ `' V
報系統配合前開申報繳納截止日之展延,順延至105年9月21日24時。又為方便營業人申報,中秋期間
1 M- E+ T5 H0 i: v0 Z,營業稅網際網路申報系統仍將維持正常運作,可接收申報資料,亦可線上繳納營業稅款,歡迎營業
3 v, c+ k0 U: f; w( U0 e" C人多加利用。
4 G6 u6 w2 T7 Q& S  I8 g5 D9 [0 j
. J& Z9 l- Z, h+ H8 p/ C. e, C財政部提醒,營業人如未於105年9月19日前申報並繳納稅額者,將視為逾期申報繳納案件,依營業稅$ i6 t* z# X  X$ `7 }$ b
法第49條及同法第50條規定,每逾2日(即自105年9月22日起)按應納稅額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並) `  t: \% Z  a+ l( w1 T" X$ T. Q
按滯納稅額加徵滯納金及利息,籲請營業人注意申報時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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