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569|回覆: 7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房產暴利 最高課15%奢侈稅

[複製鏈接]

728

主題

96

好友

365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308
在線時間
526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2-25 08:15:5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 m) h) M/ v6 f0 p7 _- K【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2.25 03:16 am
0 S: e" R! h+ d9 R" b( Y
: V$ G, G+ I2 o8 {  6 h  I+ Q4 ]& _) B: E; @
馬英九總統拍板課徵包括房產暴利在內的「奢侈稅」。財政部將對持有期間短於二年的非自用住宅,在買賣階段按交易價格,分別課徵10%及15%的特種銷售稅,估計一年國庫可多徵收近150億元暴利奢侈稅。9 m, W; o0 G, _$ M9 |

0 M  o9 g; ?+ P( Q# K- |) \- E% u財政部長李述德昨(24)日向馬總統簡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外界稱為奢侈稅),獲得總統支持,奢侈稅的課稅項目,除不動產,還包括300萬元以上的私人汽車、遊艇、飛機,以及50萬元以上的皮草、珊瑚等保育類貨物及製品,還有50萬元以上的俱樂部會員證。
, o2 V* g$ d! ^1 t/ M3 M  C* ^1 u7 c2 J2 n7 m
財政部估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一年可為國庫增加約100餘億元稅收,其中來自不動產的稅收約80億元。財政部將在下(3)月舉辦公聽會,參考外界意見後定案,最快今年內完成立法實施。4 U# S( H5 w9 g1 u

' w% f+ p% h: s) a0 Q5 b3 V由於民間對富人高價消費行為觀感不佳,加上所得分配惡化現象沒有緩解跡象,總統支持財政部應該適時採取稅制手段,對高價消費行為或豪宅等高價財產的交易行為,加徵一道特別稅捐。
) G4 m/ a5 i$ f0 ~& a" M
$ F) n- K' V& j+ g新稅名稱暫定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區分成:不動產交易、高價貨物及勞務三個範圍。其中,不動產交易未設課稅門檻,但對持有期間短於二年內的非自用住宅,一律都要加課10%到15%的特別稅捐;自用住宅則不在加稅之列。9 b9 o5 U/ _8 Y1 c$ t( O* C$ O
# v) i8 h* ~1 V, I5 Z
依據財政部規劃,持有期間不到一年即轉手出售的非自用住宅,是按其交易價格課徵15%特別稅;持有期間不到二年的非自用住宅則課徵10%特別稅。舉例說,帝寶豪宅一棟市價逾2億元,加課特別稅課後,如有買進帝寶但不到一年即出售者,假設售價是2億元,即按15%加課3,000萬元特別稅。短期內買賣不動產的特別稅課徵對象,是出售人。
4 ^/ {0 B0 @. J" i1 Z# N
- i( r$ F6 k" [1 k: }( w財政部並規劃將出廠價或進口報關價300萬元以上的私人汽車、遊艇及飛機納入課稅,稅率是10%;基於保育政策,消費者購買保育類製品如皮草、珊瑚、玳瑁等,價值逾50萬元,要加課10%特別稅;一般高所得者的俱樂部或高爾夫球會員證等,價值逾50萬元以上,也要另外負擔10%的特別稅。 ) v  I* e1 O7 u% E9 M
- o$ {% e' E+ M) v  y1 a
  I3 D1 e+ x$ Z  I
; x* z7 O' j5 q* B2 e
$ |* e' J0 |* w0 s0 V

6 g* |7 `. ^. I8 {& r% t: l9 B6 u' l4 B9 K/ P2 ^+ ^
【2011/02/2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0 W9 J* W0 P# S3 t$ w
+ P- h3 l" e0 R6 g) Q

本文章子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註冊

低頭亦是一種能力。有時稍微低一下頭,或許我們的人生路會走得更精彩

0

主題

7

好友

81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142
在線時間
231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1-2-25 08:23:24 |只看該作者
不認為這項措施有通過及執行的可能!

129

主題

644

好友

5770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社區
詠翊山水觀
文章
4488
在線時間
1251 小時
3
發表於 2011-2-25 09:44:2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阿彬 於 2011-2-25 09:47 編輯 & D: w3 h) X' `$ \8 l
! N7 n) N5 A9 L* Q, O2 `1 a9 [3 x
依據財政部規劃,持有期間不到一年即轉手出售的非自用住宅,是按其出售時交易價格課徵15%特別稅;持有期間不到二年的非自用住宅則課徵10%特別稅。
8 r$ H/ N2 @- m4 E- E; S/ e7 v
( R8 Q. q  p! F! w& r <---所以就是說, 如果投資客原本在1年內要脫手獲利1成~2成 , ; u! e. o# d  {% g8 i$ R7 a4 v8 c* y
假設購入價格為100萬, 一年內要賣120萬...獲利為20%(20萬)...按照這種課稅方法... 特徵稅是 120萬 X 15% = 18萬 ,
& r5 i8 Y  g% C* T* f$ \所以淨利潤是 20 - 18萬 = 2 萬.... 哈哈哈哈哈...投資報酬率瞬間成20% 掉到 2%.+ b4 H; Q: u( c7 j7 d+ J
2年內賣的話, 假設也是賣120萬...投資報酬率會掉到 8% ( 8 萬 )
" D$ ?( K5 c% J1 T2 t' @0 L2 m4 u5 ~1 q  ^
問題會是- M: x2 }7 x. i: b' I
1) 到時候房價會不會越墊越高?...投資客一樣是把這部分加到下一個買家的成本上. 以上述的假設去計算, 當原本的預期獲利拉高到40%, 一年內賣出扣掉特徵稅後, 獲利為19%.
. r+ G8 V; f# a: ~( _4 x2) 兩年的時間也不算長~投資客可以先出租賺租金.- B; X8 w1 {( ]0 m
..等等4 x% P. T8 l: T, {+ B4 W* C" }( ?& s% `
# n3 \. Q5 d. `" B* {5 l/ [& @
接下來的現象應該會是...口袋深的繼續放...口袋不深的應該會開始賣房子. 因為不利消息還有"預期升息". 不過誰知道~因為2012年總統大選...搞不好又被拱起一波"最後的高潮"..
* l' H) q( K( B# B. \' G! O* S  |! [: E) s0 A/ q& E
自住客們~~市場變化多端~ 請小心阿~
/ h* L, K7 s2 ?$ W* w6 T6 _1 w, a6 |7 U; i9 a: E' U
※Sabisu低糖手工果醬※ Http://sabisu.tw

5

主題

1

好友

2553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279
在線時間
608 小時
4
發表於 2011-2-25 10:18:17 |只看該作者
以出售時的交易價,那如果是虧損不知怎麼計算,不會再多陪10~15趴吧@.@

19

主題

43

好友

2570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749
在線時間
671 小時
5
發表於 2011-2-25 12:29:06 |只看該作者
'對持有期間短於二年內的非自用住宅,一律都要加課10%到15%的特別稅捐;自用住宅則不在加稅之列'
+ V& V" ]+ `  S7 d; U) I+ g=> 投資客都有很多人頭的, 很懷疑這樣能課到多少 投資客 的稅
旅行地圖~2015 北印度(達蘭薩拉 菩提伽耶 瓦拉納西 阿格拉)|2014 馬爾地夫|2013 美國(西雅圖,北極圈,Fairbanks)|2012 奧地利(維也納,Hallstatt) 捷克(Cesky Krumlov,Prague,Brno) 清邁 Pai 鎮江 無錫 南京 揚州 泰州|2011 印尼東爪哇(泗水,日惹,波羅莫) 蘇州 上海 昆山|2010 華欣 曼谷 西藏 成都 吉隆坡 墨爾本 雪梨 凱恩斯

19

主題

39

好友

1144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706
在線時間
383 小時
6
發表於 2011-2-25 12:50:43 |只看該作者
"非自用住宅"的定義,究竟是什麼呢?
; ?) j; e$ {. S% U7 l. V9 |0 {- P若夫妻兩人名下各有一間房,是不是就會被打到?

0

主題

24

好友

4980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866
在線時間
747 小時
7
發表於 2011-2-25 12:56:52 |只看該作者
阿桃 發表於 2011-2-25 12:50 1 c' R- x+ n' `! k9 J5 e
"非自用住宅"的定義,究竟是什麼呢?
( T0 ?1 F( p3 K+ d1 A8 R' U" ?若夫妻兩人名下各有一間房,是不是就會被打到? ...
  f5 H. q5 B# f: ]* _* |
yes.............

0

主題

24

好友

4980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866
在線時間
747 小時
8
發表於 2011-2-25 12:58:31 |只看該作者
你在哪裡啊 發表於 2011-2-25 10:18
1 E( L1 B$ j- A以出售時的交易價,那如果是虧損不知怎麼計算,不會再多陪10~15趴吧@.@

3 _4 j% {6 ?# {# x. j, a不管虧損都要再繳10~15趴.............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