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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管理服務人員之資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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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0 23:29:57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請問依法規規定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必須取得認可證方能執業,除了物業保全公司以外,+ m1 a7 {; o) n) d
是否亦涵蓋會館(俱樂部)管理人員及清潔公司之清潔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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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1 09:53:40 |只看該作者
應該算是吧!不然怎麼進入社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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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1 10:19:39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aitai 於 2015-11-11 10:52 編輯
5 @# ?# o2 e1 r  |6 }) l
! x$ J- C6 n$ O& o. b3 A" C  A% ]是公司要有證照。至於社區經理或總幹事有證照是法規規定((中華民國建築物管理維護經理人協會)),不是所有服務人員都須取得
& y; y5 o. }) Y另外物業、保全、會館、清潔甚至園藝廠商,都要有相關的營業事業登記項目。
0 S4 o4 \0 H; L: o有關證照資格問題,社區是對公司不是對個人。且政府並無相關個人證照可取得。(除經理總幹事外)
: e# K6 ?0 H1 h2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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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1 10:29:56 |只看該作者
補充說明
7 r$ R( p9 j, F. ]" s3 [0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於第四章管理服務人 有相關的規定。而在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中,有其定義。- I: i, ?% F/ M( h5 y

7 l% @7 b8 l: }在臺灣,所有的社區中,只有經理(總幹事)領有管理服務人證照。副理(副總幹事)或許少數社區有,但少之又少。更遑論遍及「所有」於社區服務的人員。  f+ n2 V9 m3 |3 x1 b! Z, Y5 W4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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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1 10:50:2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roger651017 於 2015-11-11 10:53 編輯
3 n5 p* K' m# t( b! G0 O  z6 A$ S; U- z
你的問題要分兩方面回答:8 e- O: g" G/ V0 e
1、管理服務人$ \  U" [8 L9 A  `3 b
4樓我回覆說明了。
/ Z4 b, ~; \8 J& ]$ t- n; i- ]2 G
2、社區服務人員
  d5 ^; F& Y' i" W3 L7 M* F/ C社區服務人員很多類,其實政府部分有相關證照的核發辦法,但很可惜,多數沒有,列舉如下/ {; i) o% s# u! l  V1 ^8 `- J
保全:無相關證照(政府研擬中)* R/ l3 F: R. ]4 b, v/ q4 |
機電:電匠證照(一般社區會要求乙級,蔽社區要求甲級,臨時代班者需乙級)
4 o, _$ i' H+ I3 f" M/ Y消防: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一般社區會要求消防設備士)0 e9 n$ P* K4 q$ a* K' `
清潔:無相關證照(政府研擬中). y' E$ p8 O$ X6 I1 c% `* R8 o
俱樂部(會館):救生員證、運動設施經理人證照、運動休閒俱樂部管理師證照(後兩者一般社區不會要求,因為人事成本會大幅增加)
' R' O, u4 N$ y( g8 I6 C- V
9 }! }; y9 k4 r$ ^* T至於一般的秘書,當然就沒有要求了。
' X+ q! Y' S) Y+ F0 {
' O& K6 a0 U- k8 M' j以上,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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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1 13:56:17 |只看該作者
roger651017 發表於 2015-11-11 10:50 # G" X( W8 ?1 j" ~- B" l. m
你的問題要分兩方面回答:
9 @$ e' m4 A% f/ Z/ d1、管理服務人
! K& ~' o8 w. N' x  V( l6 `2 h在4樓我回覆說明了。
' h4 R3 r  I( `  K! D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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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1 18:28:27 |只看該作者
十方 發表於 2015-11-11 16:46
2 `6 U7 U* G2 H& R5 r7 \原題據我理解,應是指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2條:  P4 c: e. e  H: Y8 Z8 w2 j, t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

  ~2 E) W2 _4 ]6 d感謝您如此充分的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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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3 11:55:1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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