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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轉載] 5樓以下增設電梯 不計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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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8 13:48:0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中國時報【曾薏蘋/台北報導】9 V& u: E- {- P# a

8 f: F9 G1 s0 F+ k; s" e/ @! S: ~" W* n
因應高齡化社會,內政部決定放寬「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五層樓以下建築物增設昇降機將不計入建築面積等規定,將有助老舊建築物易於增設昇降設備,改善建築物機能。
- S2 K- z3 Z3 o$ q& v9 S. ^) x# {
; r9 N+ G, V9 Y
- G) h0 |; q2 u2 j營建署表示,依現行規定,六層以上建築應設置昇降機,以致既有五層以下已領有使用執照建築物大多無法增設昇降設備,因此檢討修正此類建築物增設昇降設備時,得放寬鄰棟間隔、前院、後院、開口距離,以及不計入建築面積、各層樓地板面積等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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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H( l& _5 \7 T; V! R- S1 q8 R: @6 L$ l5 H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18/4/2kzt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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