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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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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5 D" f% e5 S: i3 G! |- K/ F* T. A

/ e; b4 c5 w+ G  {% v' {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 M! N: N, O* |' _* D5 ^
0 P- I1 T, A5 v8 N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 \* D* u, m) F" E7 x5 Y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2 X) A# A  g" u6 J3 o
7 d: `1 B9 Z# ^' m/ U+ U
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 \  t, |/ D/ H7 H3 R. j% O3 W& m
5 R/ b3 m+ I& a$ Y" }# a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5 |3 K2 t! X6 o& n
5 w- c6 O+ U+ P
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1 n' R" v1 x) E( d
7 _" [; O4 l+ s' d: F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9 u# _+ i7 h9 e6 p! I, H* c+ d& C: @& F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 d# G. ^2 W0 A6 ?# L
* u# w5 J6 X* `) [0 X( _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K9 h) p: x' {7 }" w) ^" F
, t7 Z  b, a9 w" [6 _4 J9 z% E
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y8 F  S8 p1 x0 T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P9 h! ~/ B/ ^5 V# m: }1 S; ]2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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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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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0 }$ J' R  C1 k2 H+ d. @" \4 g
2 `- w1 _& p0 O. G2 ?* K
! D# f2 d' J' v) c- K, R

+ O% ^1 R( e% Q6 _( i% ]2 `: Q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v  B* N  |+ k% I6 o
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S5 }' u) B3 h' Z  C
$ g2 s0 F$ t! @3 `' `( S
) C4 u$ \+ g$ O1 r( e+ `7 L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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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x$ ?) q6 V+ z! {  [. k+ v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0 l9 ~* K/ C& M/ P' r  b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f  W1 O+ \% g  B- V1 x1 C( ^: D$ D
9 ~0 J2 {3 ~+ G
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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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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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K4 n# ?7 X1 F3 a, W( a/ w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c+ [! ~0 ?" Z+ u) `4 D" F0 C* I) i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4 ?" g8 E. A  C3 Q6 f( r8 G
3 c8 v( r3 Z2 b( n- Y; E6 J+ G9 q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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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q2 f3 a  j  h5 K8 |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I% D0 i9 k, q1 Y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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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0 K! V% U. l) P: n) A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7 p4 T0 B% m' a, a& s+ t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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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54:5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A0 L7 \% d' m2 u) |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6 Z' i% z0 f' h0 ?% c7 I& Q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0 i+ y! V4 x% ?; x( }% I( r
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9 S( I: [6 r5 g%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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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2:13:3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3 b* m. n$ G0 e( r% E" ^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5 _1 ]* J$ l& w1 V$ x* j& `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 E2 Y7 O" z  b4 K# C( i2 V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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