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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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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_8 n( Y( ^- l, K4 P  z( {# M

2 v- F" N( Q* Z! C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2 x# U  ^) O0 ]( u& l5 m+ k

: o1 @# U$ l' K$ K2 _& Z- E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0 H9 a* j  A3 t) [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B! L; K) D) u! h

5 G6 L8 J# ^0 M8 R/ w* z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c' n4 \) y( A1 k" i8 {- \

( p3 {3 [  _  K9 Q# l( b& i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 y/ N; D/ x7 y
8 @' U9 u" ^5 K( a0 p* E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1 r* v# g: S/ V' P! U# z7 |9 J" b

; ~# y5 ]" g+ }.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y4 x9 `- O$ f/ C( |
# x5 }8 S. v. v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 Y% M4 Z7 N% D- B+ N2 X5 o) J8 R, S. [! Z7 s/ b7 j5 G
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 m+ e! f, R3 B% A# j% W* S5 j' c0 P: ?" r1 `, ^
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0 \$ z1 ^5 a* D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3 S9 C8 f1 n1 q# E(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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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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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0 l' H8 W) o4 A" M! M

  S0 e  W* y9 p& |" p: p
# o) b' m# L+ T7 a9 t) T$ m/ a& _+ w/ K- @+ d
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 Z7 g" z  C6 k8 u9 ~3 T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9 p* ]* y  s' ?3 p" q9 l- m
5 k8 y5 X! V( r) M8 g& K1 P3 N/ |
, z1 \* C- x7 t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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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u( `& T4 J0 k! }& L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c+ ]" Y6 `* g) p' U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 d7 v7 _4 Y+ X7 W6 g' t5 h& l: s3 F1 B7 w6 Q7 t' V7 r
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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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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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3 [; g" S6 K! ~; l* f  k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v1 ]% V1 R4 e" q3 A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 g0 p' v  X; R7 T4 W8 h- O* i: F8 [5 g( s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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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7:22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3 l% [; ?' Z: E9 G% D: G" D7 @6 M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O5 c  z* v+ w8 i5 O" g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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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1 ~  ~% D- M5 `- g3 s+ Q, s% R4 R- h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1 w5 O" K5 R- S% ]0 ?$ N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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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q* W* w/ F% l2 f$ L! h4 F) f6 p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Z' f2 {' ]" v7 [. s# N/ q+ K& p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Y1 T/ g7 [1 j# b  G  A  `+ J, S7 W/ D
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6 w$ e  o3 W/ Z1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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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2:13:3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a3 i1 A& L. ]$ s" r7 b) ?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9 j# j8 k# n; v. v8 P3 b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 @* q, n2 y0 u9 s9 b- l# j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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