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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大樓磁磚砸傷童 全棟12住戶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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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18 10:24:4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中國時報【陳志賢、張立勳、胡欣男╱台北報導】
- n/ Q9 F5 n- M( r北市民權東路30多年老舊大樓「京華大廈」,去年5月因外牆磁磚剝落,砸傷路過9歲鄭姓女童,造成女童顱骨骨折,留下跛行、無法跑步的後遺症。台北地檢署認為建築物外牆屬共有部分,大樓全體住戶均有維護責任,昨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全體12住戶共13人。+ W- j* j% F( j  `1 L2 \
根據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的統計,目前台北市類似「京華大廈」屋齡超過30年的房子有8.8萬幢,占全市78.8%。本案的責任認定,實具相當警示作用。4 D7 {8 C1 B0 o0 X' I
本案被起訴的13人,包括建商「陸鋒建設」負責人張權及5樓台灣觀光協會祕書長吳朝彥;至於前觀光局長、現任該協會會長賴瑟珍,檢方認為她不是實際負責人,另予不起訴。
  \1 d" w9 E+ n& Q頭蓋骨手術 需千萬6 @! l4 c( I+ w2 V) {! c2 y8 E
單親的鄭母昨重返現場泣訴,指女兒已花了300多萬治療,仍不見起色,且擔心外界異樣眼光,不敢出門,之後還得面臨2、3次換頭蓋骨的重大手術,將委託律師對住戶提民事賠償。" D) O8 V/ ], B- V( i$ P
律師高涌誠指出,事發時無法斷定是5或6樓外牆磁磚脫落,但住戶外牆原本屬於共有,應負責管理修繕,所以12戶皆被起訴,鄭童頭蓋骨手術,醫師估計約800萬至1000萬元。( A" z- l4 p2 j# B, U
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電訪時說,管委會該負的責任一定會負責;但有住高樓層住戶感嘆:「真的很倒楣!」他表示,脫落磁磚在5、6樓間,其他樓層卻一併被起訴,有點不合理,況且北市一堆老舊建物都很危險,市府得想辦法解決。8 {" p- H& [; i0 J3 X9 o6 V
他指出,女童被砸時,與母親正在路邊紅線違規上下車,住戶討論後將據此請法院斟酌肇事的責任比例。
' A# G( i# x8 ^& F1 l( Q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5日晚上,鄭童與母親到火鍋店用餐,餐後經過京華大廈,遭6、7樓外牆剝落磁磚、混凝土塊砸傷頭部,造成女童生活無法自理。女童母親認為住戶事發後互推責任,不聞不問,全體住戶都該負責,因此提告。- \, u, T6 U. M1 E
該大樓在案發後才成立管委會並委託廠商進行外牆修繕補強。北市府也對6樓羅姓住戶裁罰6萬元,但羅提起訴願,行政裁罰已撤銷。
: i; D: o, t  `. ]其他樓層住戶卸責! G9 A! \: X9 |7 k' a# _; L
檢方調查時,部分住戶辯稱是6樓外牆磁磚砸中女童,且北市府曾對羅姓住戶裁罰,責任應由羅負責,且沒有管委會,不應由全體住戶負責。
) _" u: X, C# j7 Q但檢方援引高院、台中高分院民事判決及前大法官王澤鑑著作,認為公寓大廈外牆,係建築物主要構造,由全體住戶共同使用。外牆屬共用性質,不會因為有無管委會而有所不同。1 I# I/ q( T' {) j) q5 ?# b
檢:外牆共用都有責任2 V- Q& G. ]$ {/ H" T$ C
檢方強調,在法律上,大樓全體住戶應共同擔負維護外牆安全的義務,認為大樓全體住戶均有過失,依法起訴。$ t9 M. C# B1 i  l3 @2 m
3 P7 i/ v" ]% J% Q3 l0 q
短評:& {1 ^7 M* [' W8 l$ |+ u% u
北大社區眾多,房屋逐漸老舊,應勤加保養維護,以免發生類似問題,全體住戶被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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