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777|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申報扶養親屬 年齡限制取消 扶養一人 免稅額就多8.2萬

[複製鏈接]

212

主題

27

好友

3488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084
在線時間
580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1 08:41:2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立院三讀// 申報扶養親屬 年齡限制取消
( k7 e4 f  p4 z# n自由時報-2012年11月21日 上午05:00
' s  d4 z: h5 k5 l5 \4 G* n
+ R) I7 G, |4 F; x! N5 n
5 V5 X3 u1 h) C; T" D多扶養一人 免稅額就多8.2萬
. m& R5 ~) Z( R% e* v
) I" n( L. X% n# v& x〔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張舒婷/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綜合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案」,取消納稅人不得扶養二十歲至六十歲間「其他親屬或家屬」的年齡歧視條款。自明年五月申報綜所稅時,凡納稅義務人的親屬中,符合二十歲以下,或二十歲以上在學、身障或無謀生能力條件,每扶養一人,就可列報八萬二千元免稅額,預估四十一萬人受益。而依納稅義務人適用的稅率不同,每增列一名扶養親屬,可節稅四千一百元至三萬兩千八百元不等。
/ s3 ~- @) I0 r! C* c  G# o2 [3 z4 H9 P5 b- a/ N
不過,國稅局提醒,所得稅申報扶養放寬,民眾想報扶養親屬節稅,也不是無限上綱,想報幾個就報幾個,共同居住和扶養事實是重要條件,若被查到虛報或濫報,且被認為素行不良,最高可回溯五年補稅。
* d0 k- h2 r& W# o4 R0 {8 h' P" s3 R1 Y( D3 p3 s' I% D
明年起報稅適用 41萬人受惠$ A! z6 ?+ a$ V7 E
) L( Y% x% Z+ y' G& |
會計師建議,受扶養親屬若有打零工或其他薪資收入,年所得須低於八萬二千元,申報扶養才有節稅效果,否則反而可能墊高應繳稅款,民眾報稅前應多做評估,以免因小失大。
/ Q8 a. K5 s+ c- U" O: t  x, V+ l' c
現行綜所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扶養在學、身障或無謀生能力條件之「其他親屬或家屬」(自己及配偶之尊親屬、子女、自己及配偶之兄弟姊妹以外之被扶養人),只要是年滿二十歲到六十歲間,皆不得列為免稅額。
0 b1 g0 \; R7 S* b
: O$ X# B9 j& }  `. L0 S1 W, s不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做出釋字第六九四號解釋,認為上述規定違反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綜所稅法相關條文在一年內失效。5 O7 H# \. Z& [

; p$ D: e+ E4 a) D- J根據立院通過的修正案內容,扶養在學、身障或無謀生能力條件之「其他親屬或家屬」,不再有年齡限制,皆能列報每人八萬二千元的免稅額。4 u- H  `" v" J3 f6 o
' d8 i1 M) B& J" o
財政部官員指出,修正案通過後,今年起實施,明年五月報稅適用,受益的約四十一萬人,初步估計,國庫稅收損失約二十億元。而依納稅義務人適用的綜合所得稅稅率不同,每增列一名扶養親屬,可節稅四千一百元至三萬兩千八百元不等。
" d" s5 h+ v/ Q. X5 w$ H# g' x  E
虛報濫報 最高回溯5年補稅7 \1 d" \; x/ b9 }

+ l7 j* G4 l; [* n1 i  e北區國稅局長李慶華說,所得稅法修法前後最大差異是二十歲以上、六十歲以下無謀生能力親屬或家屬可列報扶養免稅額,但仍要符合民法規定的扶養順序,要有扶養事實及共同居住事實。
: V/ k$ \1 I  v8 h6 I- t4 G) Y' X! Q( S* C0 W
李慶華表示,高所得者常會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節稅,其中以列報兄弟姊妹的小孩最常被國稅局剔除。因為小孩應優先由父母扶養,納稅義務人的兄弟姊妹有能力扶養,就不能報在其他人名下。1 C  i2 v9 E9 g! E4 o- m
# w  y/ S; x) t& H/ I( Y8 k
財政部說,若由後順位者申報扶養,要有正當理由或說明。李慶華強調,高所得者列報太多扶養親屬或家屬,可能被列入選案對象。
& H7 {; g: _" w3 B" p) B  G* ]4 h6 Dhttp://n.yam.com/tlt/politics/20121121/20121121991767.html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