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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魯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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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車不讓人 美日對台發交通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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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5 09:16:07 |只看該作者
魯西恩 發表於 2012-9-25 08:51
凡大說的對!
有些問題真的是執法跟教育層面就可以解決了。
但更多的事,還是得從源頭立法做起,

魯大擔心立法品質嗎?完全同意!

君不見,大部分法律是行政單位提出,壓在立法院,到會期結束前兩天,才為了業績清倉,一下子就三讀通過。

所以我們不能倚賴立法就解決問題。
一般人無不生活在喜怒哀樂之中,從未與中道實相碰過頭、見過面,故稱為凡夫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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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5 10:40:54 |只看該作者
雖我不是長期住在美國和日本...

但這二個國家都去過,也有朋友長住在那...

他們開車的人素養也不怎樣,只是因為罰的很重,所以大家都會小心不受罰

並非自身修養好,大眾交通更是差差差,在美國一些城市很多公車正常人根本不敢搭

捷運上怪咖特多,更不會讓坐...在美國我連計程車也不敢坐,在日本是貴到坐不起

這種國家還可以評斷他人,真是笑掉大牙了...
我愛北大,我愛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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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5 19:04:57 |只看該作者
evelyn0026 發表於 2012-9-25 10:40
雖我不是長期住在美國和日本...

但這二個國家都去過,也有朋友長住在那...

每個國家的國情不同,他們對要來台灣的自己國民提醒一下,也ok呀!

我每次出國比較久一點時,剛回國時,過馬路也會不習慣,都要過三五天才回過神。
一般人無不生活在喜怒哀樂之中,從未與中道實相碰過頭、見過面,故稱為凡夫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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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6 01:33:4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2-9-26 01:35 編輯
evelyn0026 發表於 2012-9-25 10:40
雖我不是長期住在美國和日本...

但這二個國家都去過,也有朋友長住在那...


就人民素質來說,美國的確不怎麼樣,甚至比我們差,都是可能成立的。

但美國民眾一旦開車上了路,守法的習慣,確實比台灣要好。

一方面是駕照很難考,都是上真正道路真槍實彈路考,不只考技術、還要考觀念。

另一方面如您所說,美國警方執法很嚴,還有隱藏式執法。遇到明顯外地來的車,還會假設你一定會違規,先跟上一段,等著開罰單。

一旦被開了罰單,美國保險公司認為,違反交通規則是一種習慣,犯了超速、隨意變換車道、停止線沒真的停下來(停下來以後要數七秒)、不禮讓行人這種小錯,就容易犯下闖紅燈、逆向這種大錯,風險很高;隔年的保險費就會大幅上升,讓開車的人受不了,所以能不違規、盡量不違規。

順帶一提,美國攜帶槍械是合法的,一般人開車會想著盡量不要起衝突,萬一對方有槍,不就慘了。

在美國,行人穿越道的權威是很大的,如果你擋住行人穿越道,往來的行人會拍拍你的引擎蓋,甚至用髒話問候你一下,肺活量都很大的。
更不用提,如果在行人穿越道撞死行人,根本就別想再開車了,那就等於不能出門一樣,會很慘!

其實美國很多地方大眾運輸不佳、都需要開車才能代步,車流量大,速度又很快,交通死亡率其實和台灣不相上下。

如果你把台灣的交通死亡率扣掉機車的死亡率之後,是贏過美國的。




日本又是不同的情況

人民在守法這件事上,素質真的比台灣好

即使沒人看到的地方,也是會依照規定,把該做的步驟做完,像個瘋子似的。

日本在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八條直接規定,「車輛對正在橫斷步道(斑馬線)上通行的行人有讓其優先的義務」,同時也訂有罰則處罰違反規定的駕駛人,

斑馬線的權威在日本受到完全的尊重。

日本規定,斑馬線上行人優先就是行人優先,沒有任何通融,違反規定就是罰你九千日圓,同時扣兩點駕照點數,累積達十五點將受停照處分。

在日本國內,駕駛人在斑馬線上衝撞行人,不論在民事上或刑事上,車輛的責任是百分之一百,

萬一造成傷亡,將遭以「業務過失致死(致傷)罪」起訴,處罰相當嚴厲。

當然,總有不小心的,最近的例子,在行人穿越道上撞死行人的賠款接近新台幣一億元,幾乎鐵定破產。

也因此,斑馬線上的行人都有「車子不會撞過來」的自信,

好幾次,站在大阪或東京街頭,無燈號的行人穿越道前猶豫了一下,就會發現,所有汽機車真的都停下來等你過去,真的沒有人敢挑戰行人穿越道的權威

至於,台灣,不只美、日兩國發布旅遊警訊

歐洲各國、澳洲老早就針對台灣的交通發佈旅遊警訊了

是我們身在其中,麻木不仁而已。

不然,每年死掉兩千人,受傷三十萬人(擦傷不算、小傷口不算),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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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6 10:45:55 |只看該作者
anes855 發表於 2012-9-26 01:33
就人民素質來說,美國的確不怎麼樣,甚至比我們差,都是可能成立的。

但美國民眾一旦開車上了路,守法的 ...

講得很好! 另外大家有沒有發現開車的時候突然左側快速騎過一些機車而且騎在對向車道上, 以前根本不會想到左邊有車現在都要很注意, 更離譜的是對面機車在你的車道向你騎過來結果你還要閃躲他.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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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8 16:27:5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fourier 於 2012-9-28 16:28 編輯

人嘛~應該向上提昇~不要向下比爛。要不然跟中國大陸比,甚至跟印度比,那我們的素質真的好太多了。其實在台北,車讓人的部份已經比以前有進步,但總有老鼠屎!老鼠屎就需要靠政府強力執法來讓這種人會害怕。我總覺得我們的罰責太輕。好像政府很怕犯錯的人生氣一樣?犯錯在先為什麼還有理由生氣?現在媒體與某些政治人物常常把一些似是而非的事情無限上綱,才讓很多執法單位動輒得咎。前幾天看到一個毒販被盤查,自己害怕,把毒品吞下肚後身亡。我都不懂家屬有何臉面出來開記者會痛罵警察執法過當?你兒子在毒害人家時,你們自己教育了沒?你們兒子的命是命?別人兒子吸毒都應該的?還是警察逼他吃毒?實在是莫名其妙?!我覺得亂世用重點,才能撥亂反正!遇到酒駕的~直接抓去關!不把別人的命當命,我們還要幫他考慮?那守法的人天生活該倒楣?什麼亂七八糟的。離題了~但越講越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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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8 21:38:14 |只看該作者
didy 發表於 2012-9-24 10:58
這只有測速照相能解決.....有罰就有人遵守...

不夠!
以台灣人的劣根性
要讓交通起死回生,只有兩個方法
1.違規一律死刑,單審即槍決..大家就會乖...
2.開放持有槍枝...大家就會變的很有禮貌,很會禮讓!
你好!叫我老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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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8 22:23:02 |只看該作者
樹林焦牛道 發表於 2012-9-28 21:38
不夠!
以台灣人的劣根性
要讓交通起死回生,只有兩個方法

到時殯儀館納骨塔會不夠用,死人與活人搶地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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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8 23:51:21 |只看該作者
後山的野孩子 發表於 2012-9-24 17:04
這真的是提升台灣人民素質的關鍵之一
在美國有三種現象會被視為非常嚴重且被大眾嗤之以鼻
1.酒駕

講的對極了!

台灣人民在這方面的素質差是有目共睹的。新加坡的報纸也刊登台灣車輛不讓人的惡行。要新加坡人到台灣的時候要小心。

在台灣的人若不虚心改進,還反過來批評别人,一昧反駁,這樣並不能提升自己,反而顯出自己的愚昧。

巴士,汽車,機車,行人都在路上争先恐後,惡形惡狀比比皆是。很高興现在大力提倡纪律。希望重罰,達到教育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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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9 01:51:56 |只看該作者
我開車,所以知道禮讓行人是絕對應該要做的! 但我也是行人,所以呼籲行人們不要把禮讓當作當然,走到路口時還是要注意來車! 保護自己也同時保持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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