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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資訊] 法律常識:罵人奧客,構成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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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9 13:44:47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帖最後由 alibobo 於 2012-8-19 15:18 編輯
5 s% u$ {' m/ z5 y: W9 {& A
1 S2 v' A0 S9 I# x8 J! |生活法律-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
  J$ F. b+ \4 v& Y: [+ a & `- Z  y5 e! W7 q1 m- p; ~
退款說「拿去吃藥」、「奧客」有罪嗎?; W! b# z, D) u% Z5 R

8 ?  s; j: q* @( X$ O法律問題:蘋果日報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報導北市一名女學生,在內衣特賣會買一件雜牌內衣,
9 O% z3 E; v% N8 B母親認為沒有品牌的內衣品質不佳,會影響發育,要少女拿去退貨,賣內衣的櫃台游小姐心不甘情6 p; u. a3 S, t3 h0 Q# z) V5 H
不願地邊退錢,邊碎碎念「拿去吃藥」、「奧客」。少女不滿被罵,控告游女公然侮辱。碎碎念
& F9 o2 I  M4 [8 ~, ?; b* u「拿去吃藥」、「奧客」也犯法嗎?4 X; [8 F1 w' k; p7 D# A

4 V1 X: k' H  a  [# F法律解析:
5 L  f8 Q2 |4 n+ h4 Q5 Y
& E- g* k: M8 ]5 O/ k一、刑法公然侮辱罪,除了侮辱行為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外,必須該語言之意含,
8 h- A$ k$ A9 [       足以減損人之聲譽。( C2 t: h8 J" G
4 O8 c9 g% T+ p! ?
二、「拿去吃藥」這句話,聽起來像是被詛咒,而有點不舒服的感覺,但沒頭沒尾,語意不明,沒7 a$ ~/ ^4 z$ `
       有辦法明確判斷是否為侮辱的言語,故還不至於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罪。但罵人
) g. k+ z; ]- y) d" U) c- W      「奧客」,則是指態度惡劣的客人,一般人都會認為減損被罵人的聲譽,而構成公然侮辱罪。

( Y/ ]9 }- `, @- d" s4 y! Y; q6 }9 r
三、依蘋果日報資料室提供過去構成公然侮辱可供參考的案例有:7 N1 p7 k3 R* @5 E7 V3 t
(一)台中婦人莊李月嬌罵人「公共汽車」(指性開放):賠三十四萬元。
/ x0 h9 g7 ~7 @  k. u (二)男同志情變罵對方「老玻璃」:賠五萬元。

; g( |1 `! ^* o% K' ?  c三)嘉義縣民罵人「比宋楚瑜還奸」:拘役十天、賠三萬元。
. R5 ]) {1 K0 X  U* ?$ E0 z0 s (四)高雄張姓婦人罵人「王筱嬋第二、妓女、不要臉」:拘役二十天。/ `5 q0 q* a2 X8 i
(五)立委林重謨罵立委李永萍「菜花立委」:罰三千元。
5 F( v8 }& a, s% Y7 Q

) y) {4 Q+ u+ n' t2 Ehttp://www.ntc.moj.gov.tw/ct.asp ... de=28868&mp=017
/ a2 ?# P) M* A. w0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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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0 01:03:07 |只看該作者
感謝分享讓大家注意
( D& J! t/ n- q; @+ g8 k+ M但奧克我覺得還好耶,有貶損到人格嗎?
. l9 I6 u& h3 m: @公共汽車指性開放,好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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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0 06:22:5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libobo 於 2012-8-20 12:33 編輯 # M6 y# j( r% _$ v+ I
/ U+ H; w0 d8 ^( A/ j0 Q
法律,是拯救社會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之前還有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 f1 v* ^5 P7 w% U
當這些教育都未能達成教化人心的目標,就會出現當今常見的亂象.+ ~/ t/ R' W2 L, S( u$ Q
譬如說:出口成髒;超車或按喇叭,就有恐怖駕駛惡言相向,甚至砸車;任意罵人腦殘,奧客...........; o. V$ o( ]; ^, Y, m* h
問題不在"奧客"到底是否是真的貶損人格,關鍵是,"隨意羞辱人"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2 g% H& e% r* e
這是個人的教養和修為的表現,如果前述的教育都不能匡正人心和社會風氣,0 d0 u( h5 p1 |" Z0 U8 k
只有祭出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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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0 12:25:35 |只看該作者
希望不用動用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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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0 12:32:58 |只看該作者
恐龍阿比 發表於 2012-8-20 12:25 / }8 V2 P$ Z% Z
希望不用動用到法律

& J+ a+ Y8 D. p( O8 U8 D, Q' U法律常識,提醒自己,約束自己的言語和行為,免得傷了其他人,可能還得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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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0 17:05:15 |只看該作者
身為服務業者(非第一線服務人員),也要提醒大家勿當"奧客",很多人在從事消費行為時,會"不經意"的流露出有錢的是大爺或是擺出高人一等的姿態,專業的人員會稟持一貫服務的標準流程讓您掏出錢後,等你走出聽力範圍再罵你"奧客",不專業的就像上述當著你的面罵,你要當哪一種???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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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和的內心,才會有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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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0 18:34:01 |只看該作者
不當奧客,也不批評別人是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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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g0 g8 h, M講信修睦,多結善緣.+ x' b2 Q2 r* Z- ?+ a9 {# z

# w4 [# O5 T" y  K+ Y3 ?6 [0 }說好話,做好事.5 Z2 [  C" w( ~+ I7 ?/ O
, f5 |# ]4 G8 C9 I+ M, Q( R& [% }
功德無量.
1 J+ M" i9 A9 g2 B6 Z' |0 k5 _0 o. d7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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