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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寧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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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徵地 三峽民眾協議會下跪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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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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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12 23:24:14 |只看該作者
不要賠償金錢了
在附近蓋個房子給他們吧
眷村改建不是都這樣處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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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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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13 10:35:26 |只看該作者
或許強制徵收他們的土地, 就像強迫拔掉我們的網路線, 一樣的痛~~~~
magickc 發表於 2010-8-12 18:41


好想法+++++++1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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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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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13 12:47:25 |只看該作者
計畫中的馬路兩旁的地呢,未來徵完了後用不到會用原徵收的價格退環給原先的地主嗎
另外 用公告地價徵收,當然每次都會有抗爭了
看看每次繳的房屋稅單中的公告地價,北大現在的任何一間房子應該都是 幾十萬吧, 誰用 ...
hihidavro 發表於 2010-8-12 22:15



地價是可以變更的
只是變了以後
地價稅  房屋稅是按變更後的計算
也許變更前稅金是不到10000
變更後可能是好幾倍
自己衡量吧

地價有他一定的程序
我不懂  所以不能亂說
不過地價可以變更是確定的
變更後稅金按變更後地價計算也是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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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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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13 13:05:1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13 13:30 編輯

先更正一下:
徵收土地應該是公告現值加4成,不是公告地價(都計法或平均地權條例規定)
公告地價只是為了要繳地價稅用的

政府在徵收土地之前幾年,是有可能讓地政單位先行調低公告現值的
公告現值每年1月1號調整一次,要動手腳,分次進行,而且都在政府內部作業
民眾也無可奈何,為什麼,因為這樣政府可以就少給補償費呀

要讓公告地價或公告現值大幅提升的方式是改變使用分區
也就是把原來的農業區改為住宅或是工業區,把地目由農地改為建地
這樣土地值錢了,所付的稅金自然也增加

幾則新聞看來,原居民是抗議政府一再徵收土地
卻沒有好的補償條件(以市價或換地??)及安置措施
從一開始特區內的土地一路被趕到現在居住的地方
最後卻連現在的居住地都還要被徵收
且就算有地上物補償金,但以折舊後的方式計算
金額也不大
氣呀!!!
博士耶!念書都沒那麼用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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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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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14 01:10:05 |只看該作者
43# 吉米
推~~~至少補償金要讓住戶買的到附近類似的房子吧--安身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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