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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寧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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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被判7年3個月 綠選將廖本煙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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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3 16:25:3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1-10-3 16:25 編輯
frank 發表於 2011-9-28 19:12
法條是死的,如果法官的判決不經過"大腦"分析,完全依照條文來判決的話,那就不需要法官,只需要一台沒有人工智慧的電腦,而法律條文永遠無法防堵所有的漏洞(否則律師早就餓死了),而現在的問題是,有些判決實在太離譜,一個正常的"人"受過法律養成訓練,竟然做出如機器般的判決,有時真叫人哭笑不得!!!!

+1
有時候都會覺得,乾脆以後法院就改成....
1. 檢察官登錄指控的罪名
2. 原告/被告雙方陳述
3. 陪審團投票決定罪名成立與否,並投票決定刑度(重判or輕判)
4. 若成立,由電腦依據罪名自動計算刑期
就沒有恐龍法官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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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3 16:42:55 |只看該作者
沒想到竟然有人相信台灣的司法.........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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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3 17:00:25 |只看該作者
LingXiong 發表於 2011-9-28 09:59
被判有罪~~司法追殺

被判無罪~~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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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樓層,該帖已經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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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6 02:53:4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joychiou 於 2011-10-6 02:55 編輯

看台X黨聲勢一直DOWN,就又跑回民X黨...見風轉舵~
被判刑的人哪一個是喊自己有罪的...

被判有罪~~司法迫害
被判無罪~~司法公正

司法都玩弄於這些政客的股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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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6 05:23:1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ngXiong 於 2011-10-6 05:31 編輯

錢實在很可愛,但它的殺傷力卻不容小噓。

這下子,大煙兄看到鈔票,會不會有心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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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6 12:41:4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eikuo2002 於 2011-10-6 12:42 編輯

给大家參考一下提案口腔健康法的提案立委名單:

「口腔健康法」立法過程,爆發牙醫公會全聯會涉嫌行賄立委,金額從10萬到350不等!民國92年當時,在立法院提案連署推動這項法案的立委,一共47人,有人強調絕對沒有得到任何對價利益,有人則是急於撇清,說當時為了湊連署人數才會簽字,不過,醫師立委林進興倒是坦承,確實有聽過花錢遊說立委的事。

立委調出92年立法院公報,和當年口腔健康法案提案和連署名單,提案人蔡煌瑯、王雪峰、周清玉、陳其邁、張蔡美、錢林慧君、秦慧珠、陳學聖8位不分藍綠立委。 而連署立委大多是當時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委員,牙醫團體有沒有以金錢遊說,立委紛紛自清。民進黨立委賴清德:「我並沒有因為要支持這個法案,而得到任何對價的利益。」

民進黨立委王幸男:「湊足連署人數的時候,我連內容都沒看,就簽下去了,所以現在告訴我說,喔,原來我有連署,但是沒有分到錢啊,哈哈哈,要補給我。」

國民黨立委吳敦義:「唉唷,老天啊,如果連署就通通有金錢的賄賂,那立法院死一片啦。」

檢調偵查發現,立法院審查口腔健康法時,全院225個立委,竟然有1/10,將近20位立委收賄,金額從10萬到350萬都有,事隔多年,幾位有醫師背景的立委,對口腔健康法立法過程,是否涉及貪瀆情事有不同認知。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我也覺得很訝異,因為這個法案是比較宣示性,而且完全沒有爭議性,我認為不會涉及任何利益問題。」

民進黨立委林進興:「的確是有在醫界有聽說,為了要通過這個法案,他們有花一點錢來推動。」

口腔健康法立法過程賄聲賄影,檢調介入,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發表書面聲明,強調為了關心全民口腔健康,卻讓支持立法的立委,蒙受收賄的誤解深表歉意

我個人認為啦,這個case廖前立委似乎有比較冤枉~~~因為他根本沒有參予提案~~~並無對價關係~~~但是像蔡煌瑯等應該是..........至於未何同樣收錢又提案卻無判刑的其他人.........那就又各自解讀囉~~~~
減肥是一輩子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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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6 13:27:16 |只看該作者
回復 meikuo2002 的帖子

廖前立委,沒參與提案又被判刑,法官有辦法找到對價關係(證據,還是自由心證?!),真的是好神喔
難怪廖前立委出來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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