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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不知有法可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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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1 18:05:2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帖最後由 Jess 於 2011-6-21 19:30 編輯
3 X# K- M% a9 p2 ?; h
, E  z3 q- I' y7 O6 f0 `* ]社區汽車位除停汽車外,) F" y! }. {: K7 A  N5 X
在汽車格後面另停多輛機車或堆放雜物
- Q1 x" z) V2 T; X不知這樣是否有條例可罰?
( F# L. n; Z! i/ r0 G* {* A! P- S' r  J1 ]" x2 _4 e/ P
低頭亦是一種能力。有時稍微低一下頭,或許我們的人生路會走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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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1 20:18:37 |只看該作者
社區如果有規範  例如;不得停放機車  經區權人會議通過  並送主管單位核備即可依社區罰責開罰2 D5 s0 x- L/ l) j) m' Q+ o
另  若是堆積雜物等  可行文要求改善  若不改善則報請工務局開罰  2 h1 W  Q2 m2 ]/ r  d+ J" K: |- p  J
我處理過社區停車位堆置雜物  是超誇張的
9 c7 v/ m1 a& D* ?然後自己的車停在車道上. [3 f2 w) O3 \/ L
不過目前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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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1 20:19:11 |只看該作者
社區如果有規範  例如;不得停放機車  經區權人會議通過  並送主管單位核備即可依社區罰責開罰. ~+ X) ~/ s) f
另  若是堆積雜物等  可行文要求改善  若不改善則報請工務局開罰  
/ ]" C* K# K: l' B4 Y4 ]我處理過社區停車位堆置雜物  是超誇張的- N. I( g# O% T- v
然後自己的車停在車道上; Y( w( j$ w( I9 x' h5 R
不過目前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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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2 08:54:27 |只看該作者
大家都怕惹事,眼不看為淨~3 d% W+ Z* q; A7 p3 g
但為了社區的整體秩序、價值感
. ^7 _+ L% V% J該規範的一定要做到嘛!3 e4 Q) H! N3 S0 ^3 G
無法做到就是管委會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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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3 10:18:5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內的停車位如何使用與管理?) S, Z; D, B/ C
作者: 李永然
6 t4 |$ @+ [& r( y% |6 C$ s5 h問題:幸福社區地下一樓設置有「法定停車位」,有住戶因無汽車,竟在停車位上放置雜物,管理委員會該如何處理?又如有住戶在停車格內的後方放置冰箱或私人物品,管理委員會可逕自將之清除嗎?5 P: D. T+ l; i% G& E
解析:按社區內之停車位有「平面停車位」及「機械停車位」之分;也有「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及「獎勵停車位」之分。1 n, a: {* b- `: n& r
停車位即應為停車使用,如欲變更使用,須依《建築法》第73條的規定,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7 d* t+ Y. o! S5 t2 a《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於停車位的使用也有規範,住戶使用停車位自應依法為之,且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或與此相類的行為(參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
8 @7 w: i0 E! Z3 y# `" ], }如有住戶不依規定,竟擅將停車位堆置雜物、擺置冰箱或其他物品,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應先進行「口頭勸導」及「書面催告」,倘能置之不理,則移請主管機關依法處置。) |2 j: n) }) v. C+ {7 O
例如:《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如竟違反之者,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2款,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使用。
2 F) k; H4 [: D至於停車位上之物品,仍屬私人所有財物,管理委員會不得擅自清除或丟棄,因此恐涉及其他法律責任,致衍生不必要之法律爭議!
0 F; S9 S# f6 I3 g
2 r) C3 }2 [  e+ w以上是李永然律師對停車位放置物品的解釋。2 R, f* Y: `4 e

6 }' t0 d8 A2 |另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
/ S# [  P+ Z" [- p. v" R/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a" w: u7 S, L

6 Y/ R6 A5 p# f! O7 y意即,在專有部分,所有權人得排除他人干涉,然後,必須依使用執照規定之用途及規約來使用專用部分,要變更使用,是必需辦理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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