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041|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旅遊討論] 「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

[複製鏈接]

74

主題

23

好友

3451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02
在線時間
673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4-22 16:05: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sp3292505 於 2011-4-22 16:06 編輯
2 G* x  g) ~. ^- }, P* P3 a# g6 D8 z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0年4月15日 台內營字第1000802323號  % B: l4 t* e' Z2 p! e
修正「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自即日生效。' `; c- o) w7 D' s, {+ L0 c8 U

) [% J" b  }: _% O  v1 `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修正規定/ P" ]8 z) w$ N! Q
一、 禁止販賣、陳列、搬運、寄藏依國家公園法及有關法令所禁止或應予保護之動物、植物、礦石及其標本或加工製品。
6 Q2 a. T4 Z  f! [) C! i4 Y二、 禁止於指定之商店販賣區以外地區設立攤位或流動兜售。! A1 B- x4 p3 o! f9 P5 |# x
三、 禁止違規填土整地或傾棄土石。
* Y' k1 ^8 J4 A& q6 }四、 禁止設置祭祀設施、墳墓、懸掛或放置路標及其他妨礙景觀之設施。
% F5 B6 h2 c; r- ?+ W五、 未經申請核准,禁止嬉戲喧鬧、舉辦歌舞、升火、野炊、吹奏或播放鳴器、燃放爆竹煙火、戲水、滑草、操作遙控玩具等有礙環境安寧或公眾安全之活動。
# L, y) x! p: v  U0 o9 r& f1 Y* K六、 禁止於非指定地點丟棄廚餘、保特瓶、保麗龍、塑膠製品及其他不易自然腐化之物品或垃圾。2 O. t% R, s; O5 }% d+ w
七、 禁止攜帶獵槍、索、網、夾、籠、電瓶、毒藥及其他捕捉獵殺與傷害及毒害野生動物之器具、物品進入園區。% O* V" R; b$ {1 ?( {
八、 禁止挖設陷阱或利用地形、地物、器具誘捕野生動物。
; F( x& A# e' D" `- f九、 未經申請許可禁止進入七家灣溪、高山溪、桃山西溪及桃山北溪。
' b  A/ o7 K4 a  y3 D+ k十、 大鹿林道東線除執行公務之人員外,禁止於上午五時至十一時以外之時間進入。
6 S1 C2 u8 E9 B8 Z6 N) X, \5 r. E十一、 禁止攀登大霸尖山霸頂。
* w4 a4 [* d0 G) t$ U2 L十二、 未經申請許可禁止於營地或露營區以外地區露營、搭設帳棚。
  c: r, U: m5 c十三、 進出生態保護區禁止任意變更核准路線或行程。
4 c6 I- O8 X# }+ _* I十四、 禁止破壞牌示、觀景臺、山屋、廁所等公共設施。" z5 Z1 \5 t* R7 Q0 Y0 k$ w
十五、 禁止餵食野生動物及放生、棄養動物。5 K( S. w' \1 F
十六、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生態保護區及特別景觀區。
. o! L8 _  ]6 V7 o- D

4 j* u/ C5 k2 C  ^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