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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7-2-8 06:06 編輯
% u P+ V* _3 f. y! Ltkc82 發表於 2017-1-9 19:10
% @: @% X- Q; t: V. S5 O這就是問題所在,話語權在管委會。所以全程錄音存證,事後收集會議紀錄,必要時可以提告,總幹事可需要負 ... E; f+ Z# n" Y+ M
8 e# B6 D0 v6 Q* ]. ~根據問了律師 「誤植」並非可為阻卻業務登載不實刑責的理由。就是說 不知道 沒注意 都還是有刑責。 , Q9 J' B- ]+ E. p2 I, L
只要是決議時舉手支持的 都可以告 管委會是合議制,委員不支持 有證據 可以免除被告。未出席的 也可逃過一劫。
, ~+ ]- x! O* L4 D0 Q包商若是沒有幕後影武者為何敢拿翘?還敢要提告住戶 ? 事由是:管委會公告的和合約書裡面的包商名字差一個字,
/ m7 k& `( f* z, d' D, m6 v但同一老闆,
7 R4 I7 r. l! Z' ]% s( T* I住戶根據公告所寫,循線察覺到前一個名字已歇業,後一名字又登記了, 這樣的事實變成別人傷害商譽嗎?十足就是穿草鞋不怕你穿皮鞋的。
I& F, C$ s5 k5 \) M$ [1 Z3 X% x0 M. i6 \2 ?2 a: G
再白一點說,昨天一個人往生,今天有一個人誕生,名字不同但同一個臉孔,& ?. Y: L T9 m
不夠懸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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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V- M+ J8 w3 @9 K總幹事不但不為自己公告寫錯道歉還慫恿包商言告。其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我們倒很希望包商快去告不用虛張聲勢,讓這件事更快法庭見真章吧。
4 P2 J# o* I7 E. M. T試想若是常拿人命恐嚇取財能得逞又何必要有165專線呢?
' ~4 j+ g# ]6 o% R+ K縱容退讓不是仁慈是怯懦。引自孔子說:不是他的祖先卻去祭拜是諂媚。遇見道義上應當做的事卻不做,是懦弱沒有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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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x% S7 d, @: R* y2 W! C就連連局外 人也感覺懸疑,為何總幹事與管委會竟然可以聯手縱容讓它一再發生? 7 W; |; a* O# @; e, K* F'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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