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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隨機砍人 受害人:死刑無法減緩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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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2 20:13:54 |只看該作者
整頓治安只能立竿見影,誰能說上台後三個月內不見飆車族,不見街頭暴力,不見槍枝氾濫,他就可以贏得要安全選民的心,如果能恢復綠島監獄專關暴力犯就更好了!我們都有免於恐懼的權利!
FB社團:三峽北大專賣鹿港小鎮手作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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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2 21:18:00 |只看該作者
hui_ching 發表於 2015-7-22 10:34
如果照目前台灣法律的判決方式,凶手判個幾年就假釋出獄,會!我會想知道他住在那個區域。 ...

這是一個孩子,他15歲,犯了錯,該對他做出一些處罰和處置,但不該是從此就被貼上一個標籤。
知道他住哪又怎樣呢?他跟大家一樣有居住遷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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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2 21:35:52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5-7-22 21:36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5-7-22 11:31
問題是有無過度的渲染,每個人的尺度跟法律認定都不同
所以也有許多分級制度,沒人說媒體不需負責


好好看看您這兩段話就會讓人感覺就是這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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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2 21:40:28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5-7-23 08:51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5-7-22 21:35
好好看看您這兩段話就會讓人感覺就是這個結論。


那您個人需要好好去思考,為什麼會得出那些結論了~這點我就不認同跟讚許了

因為不認同,可以質疑沒說清楚的部分
再由補充去了解…
而不是斷章取義的兜成一個不確實的說法
然後讚許自定義的錯誤說法
否則這樣對下一代的教育,可能就會出現偏差

理性討論,且與時俱進才是良方
陳舊跟八股的約束,可能造成更大的世代隔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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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2 22:48:58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5-7-22 23:01 編輯

死刑存廢網路大調查
http://dailyview.tw/Daily/2015/06/07

網友的意見中,支持廢死跟反對廢死的比例如何?所持的理由又是什麼?
支持廢死的理由:
ㄧ、最常見的便是人權的概念
二、再教育
三、誤判、冤獄
四、嚇阻無效
五、不符比例原則
反廢死的理由:
ㄧ、社會正義
二、就是該死
三、應報
四、威嚇犯罪
五、不願養犯人

以上給大家參考,我們可以針對上面正反二方所提之論點加以討論,以釐清相互之間的爭點

我的想法是:

劉邦帶兵ㄧ進入咸陽,就與父老約法三章,為「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西方則為「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皆為刑法之報復主義,近來社會與古代的社會複雜程度當然不可同日而語,於是有轉化成刑期無刑,但是揆諸先進國家之刑法也沒有完全摒除報復主義之思維

我真正想要理解的是,這些殺人行為或殺人意識是從何處汲取養分?

假如這個不當行為可以歸因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的因素,但是仍無法充分說明,為何同一家庭之兄弟姊妹仍有個別差異,學校教育也是如此,同班級同學也有個別差異。
最重要的是他整個社會化的學習過程,這樣就無法排除媒體(包含網路、虛擬環境構像)所扮演的影響力

對於媒體充斥所型塑的表象,對人類在學習過程中扮演何等角色,坊間已有甚多的專書討論!我想要問的是

媒體是民主國家的第四權,為人民發聲,忠於事實,甚至應帶有教化之功能,遺憾的現在的媒體,這種渲染、脫序的現象,才會令人深感憂心,我們都知道新聞媒體要平衡報導,現在僅存的只是成為謾罵的工具,這種行為對於現今社會逐漸衍繹成毫無是非價值的型塑者,臉書主事者都能自覺知道匿名者運用這項工具對社會的影響力,有心改變,現今的新聞從業人員,或運用媒體的人物,豈能毫無自覺。

當媒體只會隱藏在司法判例是善意提醒藉以除罪的當下,而非擁有當初第四權存在真誠價值的時候,對於第四權信賴的破產,皆由自己本身作為所招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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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3 10:17:06 |只看該作者
y-tsai 發表於 2015-7-22 21:18
這是一個孩子,他15歲,犯了錯,該對他做出一些處罰和處置,但不該是從此就被貼上一個標籤。
知道他住哪 ...

視我們看待的角度,原發文者指的是"加害者",對我來說"加害者"與年齡無關,中山捷運的"加害者"27歲,不是孩子,試問,如果他出獄了,有多少人願意住在他100公尺範圍?每個人都有居住遷徙的權利,就像美國會公布性侵犯的住處,讓鄰近的居民提高警覺,或許我們可選擇自行搬離該區域,自己的生命自己保護,我們的法律目前看起來是保護不了良善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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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935173 + 1 就是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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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和的內心,才會有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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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3 10:27:0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snrex 於 2015-7-23 10:34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5-7-22 22:48
死刑存廢網路大調查
http://dailyview.tw/Daily/2015/06/07


「我要學鄭捷殺人」!!!!難道不是看到殺人者至今尚未獲得懲罰!!

快樂的活在監獄裡面!!不愁吃穿!有休閒娛樂的生活嗎??  不是嗎?

“ 死刑無法減緩事件再發生!!”  我對這句話打個大大的問號!!

善惡一直存在人心中!  只不過是比率的問題!!

行為準則會依照內心獲得的快樂或是痛苦而做判斷是否執行!!

當看到火就知道觸碰它會造成痛苦而不去嘗試!!

當看到別人車禍的慘狀!  就會提醒自己要小心開車!!

同樣的為什麼吸毒者一直很難戒!  不也是當時獲得的快樂程度大大地超過往後的痛苦!

人的心中一直在做決定!!  判斷這樣做的結果與後果!!

大家可以參考日本 本村案!!

而且至今!  日本都沒有廢死!!

日本政府在1月24日公布去年12月所進行的「一般法制度問卷調查」之統計結果,其中關於死刑制度部分的調查結果顯示死刑支持論者比例仍達八成。1989年後,日本政府平均每5年做一次問卷調查,其中贊成維持死刑的比例節節升高,自1989年的66.5%,到1994年73.8%、1999年79.3%、2004年81.4%、至2009年的高峰85.6%,本次2014年再略降至80.6%。相對的,本次贊成廢除死刑的比例為9.7%。日本政府並沒有明示進行此種問卷調查目的為何,只在公布數據之時,表示「日本的輿論傾向沒有變化」。

而且日本甚至有公開執行絞刑!   日本的人權應該也沒有因此倒退!!

如同新加坡的嚴刑峻法! 相信同樣不會讓人權倒退!! 反而會讓犯罪者卻步!!

還記得多年前常常發生綁架案,但是自從台灣綁架唯一死刑之後!  現在綁架案很少了!!

難道死刑真的沒有遏止的作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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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suhsin + 1 同意!
jojoyaro + 4 您真內行!
柏青哥 + 2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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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28 07:07:1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johnshuetw 於 2015-7-28 21:51 編輯

我個人認為
被害人之受害程度,和長期惡劣淩虐,手段殘暴,騙財淫虐殺人...等等極端的恐懼,痛苦,無期終至死亡,完全無法相比,受害人更不用比那些雖沒死,但已重殘,成植物人等.
好比我被偷幾十元和被偷幾萬之差別,那一種你會追究?且被害人身份特殊,發言有政治考量,不如我們這種小民,真正反應自身處地.
此案應無人死亡,重殘,兇殘程度完全不及那些我們認為應即早執行的死刑犯,我認為本案被害人談論廢不廢死,教不教化,實在文不對題,因為和那些我們訴求的死刑,無法相比.好比自已才捐出幾千元,然後談論人人應捐出所有財產一樣.
另外,電影和新聞,應該看的夠多了吧,年紀根本就不能完全分別一個的能力問題,多少犯罪都是利用未成年來減刑,或利用性別,身份等等.小孩子也會做出令人法指的事,現在社會發生的事件,多的是.
有些人認為台灣人會健忘,其實對這些兇殘兇手,不管是成不成年,更是寬容到,發生到"自已身上"才會怕.
未成年只是很可能心智不成熟,但並不是每件事都這樣
不過我感覺到,這些事件都在兇手腦中,自已做完會發生什麼事,他們只關心自已的利益和心情,不能同理被害人.
就算他們理智上完全知道,但心理實在不存同理心,小孩子某些情感和理智並不十分健全,因些被利用做壞事,反而更兇殘惡劣,新聞有看就知道.
總言之,死刑之目的,並不止教化問題,而更實際的公正天理和防止再度發生.
為何教化就是一定要加害人不必付出應有代價呢?判了死刑,難道在死之前,兇手不能有教化?
為何不判死刑,這些人才能教化?我實在想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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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8-2 02:09:43 |只看該作者
說白一點就是有人的子女還沒有遭受殺害,以及家中有女性的大人或小孩的生殖器官還沒遭受暴力脅迫強制中出內射性侵害,才會講的自己好像聖人好像多慈悲一樣。記得嘿!如果家人遇到了,別告加害人民事嘿,記得多去所裡探望加害人厚。順便跟加害人說,等出來了有需要的話,哥再來嘿。話厚麥供嘎太商誰,陳樹菊女士說過,那種沒錢的痛苦,等你遇到了就知道。相對的,等你家人被傷害了......那種....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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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yaro + 1 片子不要看太多…
phantom + 1 這種論證邏輯太簡單。繼續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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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8-2 11:55:34 |只看該作者
如果因為死刑沒有辦法遏制殺人犯罪就廢死,那警察抓酒駕也沒辦法遏制此情況的發生,怎麼沒有廢酒測聯盟???因為沒有辦法減緩就廢除死刑???那政府幹嘛開罰單???那政府幹嘛要有法律法官判刑???反正根本無法減緩,全都廢掉當原始人強者生存不就好了...廢死聯盟的產生就像蟑螂的出現=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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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ntom + 1 這種論證邏輯太簡單。繼續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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