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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閒聊] 到處遇到菸蟲真的很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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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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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5-5-6 16:28:4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開車時空氣好我都會開一點窗透透氣, 但每次遇到這種在你前面開車搖下車窗抽菸的, 突然讓你吸了一口二手菸真的很肚爛, 因為菸味已經飄進來, 這時要關窗也不是, 開窗也不是, 很多抽菸的不只彈菸灰而已, 還會若無其事的把菸尾放掉.  你要爽可以, 關起門窗來你自己吸早點死算了, 還做孽害到無辜的人.  G. n, U. g4 k9 k

4 ?2 F, K8 z( N+ \$ N2 c: [管你馬路上抽, 公園抽, 加油站抽, 公共場所抽, 請大家不要姑息, 就給他檢舉.
0 p2 D+ r" b+ U- k1 x0 o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通過罰責, 我一定讓你接罰單比吸菸更爽.
* x* D: ?6 g) {
! n  r! L; Y' v0 R6 a# s' w/ G收發文號: 北市警內分交字 第104XXXXXX00號
  }7 S% M( }- K% h5 M- P5 G8 j1 A8 m# {信件編號: 201504XXXXX: [7 ^2 E5 y! V$ ]; |
檢舉日期: 2015-04-14
8 G9 x8 }3 ?- F* f, ~. ~0 D% G3 H檢舉內容: 道路上抽菸引起人不適及道路上彈菸灰
* U" r. S4 Y  ?9 K  k; G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4 V" G5 G, ]4 p" Z/ e# }處理情形:
: r' [4 l+ k7 s5 T% d# @$ a$ m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2015年04月14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 有關您檢舉811X-XX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立法院雖已三讀通過該交通違規,惟尚未正式實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尚未針對駕駛人吸菸有相關處罰罰則,本分局暫無法據以查處製單舉發;對您關懷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特致謝忱,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檢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滿意度調查表」1份,惠請撥冗填寫,您的相關意見將作為本府提升人民陳情案件服務品質之參考。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查承辦人:陳XX(聯絡電話:02-27900505轉XXXX),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平 安 順 心 萬 事 如 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分局長張夢麟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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