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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大樓磁磚砸傷童 全棟12住戶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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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18 10:24:4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中國時報【陳志賢、張立勳、胡欣男╱台北報導】: X- s" h2 o, i3 P9 N
北市民權東路30多年老舊大樓「京華大廈」,去年5月因外牆磁磚剝落,砸傷路過9歲鄭姓女童,造成女童顱骨骨折,留下跛行、無法跑步的後遺症。台北地檢署認為建築物外牆屬共有部分,大樓全體住戶均有維護責任,昨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全體12住戶共13人。
! t. X. J% Z2 M) c0 t4 C4 N9 m; ]根據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的統計,目前台北市類似「京華大廈」屋齡超過30年的房子有8.8萬幢,占全市78.8%。本案的責任認定,實具相當警示作用。' v) y0 h; k: o  }
本案被起訴的13人,包括建商「陸鋒建設」負責人張權及5樓台灣觀光協會祕書長吳朝彥;至於前觀光局長、現任該協會會長賴瑟珍,檢方認為她不是實際負責人,另予不起訴。7 P) p" Q" v: h  R1 s$ G
頭蓋骨手術 需千萬2 t- v' `& h4 a1 Z, I
單親的鄭母昨重返現場泣訴,指女兒已花了300多萬治療,仍不見起色,且擔心外界異樣眼光,不敢出門,之後還得面臨2、3次換頭蓋骨的重大手術,將委託律師對住戶提民事賠償。/ _/ V/ I* O1 \9 v; h- `' O
律師高涌誠指出,事發時無法斷定是5或6樓外牆磁磚脫落,但住戶外牆原本屬於共有,應負責管理修繕,所以12戶皆被起訴,鄭童頭蓋骨手術,醫師估計約800萬至1000萬元。
0 @+ V/ V8 n4 {) F9 n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電訪時說,管委會該負的責任一定會負責;但有住高樓層住戶感嘆:「真的很倒楣!」他表示,脫落磁磚在5、6樓間,其他樓層卻一併被起訴,有點不合理,況且北市一堆老舊建物都很危險,市府得想辦法解決。/ w% t7 D, G7 A& h9 D$ N! m4 {
他指出,女童被砸時,與母親正在路邊紅線違規上下車,住戶討論後將據此請法院斟酌肇事的責任比例。
& h. A% q* a5 g0 h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5日晚上,鄭童與母親到火鍋店用餐,餐後經過京華大廈,遭6、7樓外牆剝落磁磚、混凝土塊砸傷頭部,造成女童生活無法自理。女童母親認為住戶事發後互推責任,不聞不問,全體住戶都該負責,因此提告。
9 f: k, B3 j- k8 i0 ~1 o$ F該大樓在案發後才成立管委會並委託廠商進行外牆修繕補強。北市府也對6樓羅姓住戶裁罰6萬元,但羅提起訴願,行政裁罰已撤銷。, u# M4 X9 K: V2 b: i& ^
其他樓層住戶卸責
1 F3 B& H! |# N! b# C# R$ m檢方調查時,部分住戶辯稱是6樓外牆磁磚砸中女童,且北市府曾對羅姓住戶裁罰,責任應由羅負責,且沒有管委會,不應由全體住戶負責。
! R. [- Y- O5 B$ \  U但檢方援引高院、台中高分院民事判決及前大法官王澤鑑著作,認為公寓大廈外牆,係建築物主要構造,由全體住戶共同使用。外牆屬共用性質,不會因為有無管委會而有所不同。
7 v( r% U* B. F& g2 e9 M檢:外牆共用都有責任
# b+ n/ ]% N5 f1 r8 R6 z8 S) U檢方強調,在法律上,大樓全體住戶應共同擔負維護外牆安全的義務,認為大樓全體住戶均有過失,依法起訴。, Z' N+ |/ ~* s* H3 j) I8 U

$ t3 G5 z3 b3 k' c/ t短評:
# c9 D' m9 r5 V北大社區眾多,房屋逐漸老舊,應勤加保養維護,以免發生類似問題,全體住戶被告上法院。# z  q4 e2 G!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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