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12
返回列表 發新文章
樓主: 鬱金香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車輛不禮讓行人 擬修法採記點制

[複製鏈接]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11
發表於 2010-12-15 15:20:3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Ming 的文章
      這件事又讓我想起1993年第一次跟團至美國加州南端聖地牙哥的海洋世界(Sea World)旅遊時,
當時我正想過馬路,看到右方有車駛來,不自覺地就依在台灣土生土長的習慣先停下腳步,
打算等個幾秒鐘先讓車子過完,我再跨越馬路(我們自小就教馬路如虎口,
心裡想:先停一下,等一會兒車子就會駛過去,然後我們再走);
結果,車子的駕駛人看到有人要過馬路,就提前煞住車,靜待我橫越馬路(跟在後面的車子也停下來),
那時我嚇一跳,,想說他怎麼停下來不走,我還比個手勢原擬請他先開過去,我再走,
沒想到他就是一直停住,也做個手勢要我先跨越馬路,之後他們再開走.
使我當時舉起右手向其敬禮,以表示謝意,那種行人被尊重的感覺,
回來之後我就告知台銀的同事這件事情,每每提到,我就告知人們多年前於國外這個親身經歷.


  紐西蘭也是這樣,不管行人是不是走在斑馬線上,汽車一定會減速停下來,讓路人先過,這在台灣根本是無法想像的事情,在國外卻是一種常識,而且已經深入每個人的行為中,兩相比較,不禁令人汗顏。

  台灣的行人路權一直被嚴重忽視,姑且不論人行道無障礙猶如天方夜譚,行人過馬路時,即便已經亮起綠燈,也得注意左右來車,不然可能就被轉彎車輛給撞到,甚至還有走在斑馬線也被撞的誇張事情發生。

  老實說都開車了,速度是用「時速」為單位在計算的,何必跟行人在乎那幾秒鐘的時間呢?有時候在塞車時,看到車輛不斷從狹縫超車,總不住想,這個人到底在急什麼?你多超過幾台車,又會比我快上多少嗎?

7

主題

69

好友

1萬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2067
在線時間
1053 小時
12
發表於 2010-12-15 15:41:5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謝謝[寧靜海]兄與我有相同的看法,

就讓我們每個人以身作則,都能從自己做起進而帶動風氣.

雖然我此刻人在溫哥華,但過幾個月後會再回台,

但願這種禮讓行人的風氣,能讓大家變成習慣,共勉之~~

     對了,[寧靜海]兄一直都在做對北大特區正面有意義的事,

在此先向您表示敬意與鼓勵,也希望能借此呼籲一下大家能共同推行.

      

73

主題

67

好友

4362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624
在線時間
2345 小時
13
發表於 2010-12-15 22:29:37 |只看該作者
其實還是文化素養的問題...說真的,當大家都搶快的時候, 禮讓的人可能...會寸步難行!!尤其是台灣人開車之"猛"..真的很可怕!!但真的還是得由自身做起,希望北大能成為第一個模範特區...只是...不知道政府如何記點??這有點困難吧!

39

主題

27

好友

268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369
在線時間
1010 小時
14
發表於 2010-12-17 00:19:29 |只看該作者
海大的意見+1

有人說一個國家的素質與水準就從這個國家的國民如何對待動物,視身障者,老人,小孩,行人等相對弱勢族群
即可窺知一二.
在台灣,大部分的駕駛人大概都認為 "道路是為車子而設置的"
所以我猜想他們心中的順序應該是: 行人<腳踏車<機車<汽車<大車,
但在歐美日等先進國家他們的順序卻是:行人>腳踏車>機車>汽車>大車
因為他們知道行人在道路上的路權是最弱小的,發生車禍的話,行人通常非死即重傷,所以應當享有最大的保障,
只要到這些國家旅遊,我們總能悠閒的走在街道,輕鬆過馬路,
即便"不小心"闖了路口,也總是可以看到駕駛遠遠的就減速,並示意讓行人優先通行.

反觀國內呢? 每每走在小綠人的燈亮起的斑馬線上,不是車子硬要紅燈右轉,強佔行人的通行權利,
就是直行車輛硬是要開到班馬線邊邊才剎車急停,讓行人不得不提高警覺,似乎是要展現他的好技術或是車子的好性能,
還有總有駕駛就是等不及,只要看到小綠人倒數或轉成紅燈,或者綠燈通行的車道才剛轉為黃燈,
就迫不及待小踩油門,蠢蠢欲動地步歩進逼那些還在過馬路,行動較為遲緩的老人或身障者,
似乎是在告訴行人"喂!走快點!!我車子等很久了耶!!!
就是有這些"有車即是老大"的駕駛人橫行道路,所以台灣的行人永遠都無法安心的,自在的,從容的走在路上,
更不要說若行人稍微違規一下,闖個紅燈/路口或是走在閃黃燈的十字路口而被車子撞到的話,那準是行人的錯,
"誰叫行人走路慢又不遵守交通規則." 肇事的駕駛一定是這樣說的.

和大家分享我自己在大阪的親身經驗.
那晚我走在道頓堀的熱鬧巷弄中,看到二個喝的微醉的上班族,肩搭肩的走在巷子的路中央,
二人的後面跟了一排4~5輛的車子,有計程車有私家車,但就是沒人按喇叭叫這二個人讓路.
大家默默地跟在他們後面,以不到10公里的時速緩慢前進,保持距離,一直到下個路口,才各自左右轉離去.
當然啦,那二人後來也是察覺到自己走在路中央,所以就漸漸往路邊靠了.

我目睹整個過程,說不出話來,現在回想起來,
只能感嘆 "國民的素質與水準完全體現在如何以同理心對待弱勢族群"在日本,大至東京大都會小至沖繩偏僻的鄉下,人人都知道不管任何路況,車子都應該禮讓行人.
而在台灣,大至台北,小至南部的鄉間道路,永遠是"有車的是老大,其他人,閃邊去!!"

什麼時候台灣的駕駛人才能真正將"禮讓行人"內化成 "打噴嚏的瞬間眼睛一定會閉上"的反射動作般,
是一種自然而然的行為,而不是靠記點呢

32

主題

53

好友

2725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社區
大學風呂
文章
1229
在線時間
747 小時
15
發表於 2010-12-17 00:29:34 |只看該作者
禮讓行人是應該的啦....不過前幾天我跟老公開車經過路口要右轉..有一個阿嬤站在離轉角人行道1.5公尺的"馬路上"等紅燈.....我們彎不過去停著等他後退,她就緩緩的轉過頭來看一眼...然後繼續等......

後來我們只好繞到快車道轉彎....
減肥是一輩子的事業....

14

主題

26

好友

223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581
在線時間
728 小時
16
發表於 2010-12-17 07:41:26 |只看該作者
禮讓行人是好的~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