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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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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的意見+1
有人說一個國家的素質與水準就從這個國家的國民如何對待動物,視身障者,老人,小孩,行人等相對弱勢族群
即可窺知一二.
在台灣,大部分的駕駛人大概都認為 "道路是為車子而設置的"
所以我猜想他們心中的順序應該是: 行人<腳踏車<機車<汽車<大車,
但在歐美日等先進國家他們的順序卻是:行人>腳踏車>機車>汽車>大車
因為他們知道行人在道路上的路權是最弱小的,發生車禍的話,行人通常非死即重傷,所以應當享有最大的保障,
只要到這些國家旅遊,我們總能悠閒的走在街道,輕鬆過馬路,
即便"不小心"闖了路口,也總是可以看到駕駛遠遠的就減速,並示意讓行人優先通行.
反觀國內呢? 每每走在小綠人的燈亮起的斑馬線上,不是車子硬要紅燈右轉,強佔行人的通行權利,
就是直行車輛硬是要開到班馬線邊邊才剎車急停,讓行人不得不提高警覺,似乎是要展現他的好技術或是車子的好性能,
還有總有駕駛就是等不及,只要看到小綠人倒數或轉成紅燈,或者綠燈通行的車道才剛轉為黃燈,
就迫不及待小踩油門,蠢蠢欲動地步歩進逼那些還在過馬路,行動較為遲緩的老人或身障者,
似乎是在告訴行人"喂!走快點!!我車子等很久了耶!!!
就是有這些"有車即是老大"的駕駛人橫行道路,所以台灣的行人永遠都無法安心的,自在的,從容的走在路上,
更不要說若行人稍微違規一下,闖個紅燈/路口或是走在閃黃燈的十字路口而被車子撞到的話,那準是行人的錯,
"誰叫行人走路慢又不遵守交通規則." 肇事的駕駛一定是這樣說的.
和大家分享我自己在大阪的親身經驗.
那晚我走在道頓堀的熱鬧巷弄中,看到二個喝的微醉的上班族,肩搭肩的走在巷子的路中央,
二人的後面跟了一排4~5輛的車子,有計程車有私家車,但就是沒人按喇叭叫這二個人讓路.
大家默默地跟在他們後面,以不到10公里的時速緩慢前進,保持距離,一直到下個路口,才各自左右轉離去.
當然啦,那二人後來也是察覺到自己走在路中央,所以就漸漸往路邊靠了.
我目睹整個過程,說不出話來,現在回想起來,
只能感嘆 "國民的素質與水準完全體現在如何以同理心對待弱勢族群"在日本,大至東京大都會小至沖繩偏僻的鄉下,人人都知道不管任何路況,車子都應該禮讓行人.
而在台灣,大至台北,小至南部的鄉間道路,永遠是"有車的是老大,其他人,閃邊去!!"
什麼時候台灣的駕駛人才能真正將"禮讓行人"內化成 "打噴嚏的瞬間眼睛一定會閉上"的反射動作般,
是一種自然而然的行為,而不是靠記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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