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2097|回覆: 9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大廈週邊是否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適用範圍?

[複製鏈接]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4-2-3 23:25:5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2-4 23:08 編輯
+ s7 |& q0 |+ w2 ]( p6 Q7 v" l0 E% [4 a' n' x+ M
社區周邊常見路人行走,也有騎士為躲避紅綠燈行走其上,橫衝直撞置行人安全於不顧,請問,大廈週邊是否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適用範圍?如是,交通警察有義務執法,並履行應盡的義務。
已有 2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若水 + 1 我也想知道!
Tony + 1 問的好!

總評分: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170

主題

15

好友

4435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684
在線時間
848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4-2-4 00:21:32 |只看該作者
跟警察反應,持續不間斷,而且要大量的反應。$ Q: N6 m9 @- R3 Z. o
再不行就是請一些民意代表,或是其他有權力的人去像警察施壓。
+ o3 j8 v; u# B$ k9 C5 L0 \% W5 m+ k9 G
! ], X3 d, U5 P$ W; i$ B
北大機車騎在人行道,不少見,大喇喇的停在人行道上更是不難見。
0 x0 l/ l5 k: d9 M
6 f" f6 w) S1 H* T( p5 s3 q5 d/ J3 {- a' B8 W
真的要北大好,那就是要大家一起努力。' P+ |% D( q" Y2 U6 {
我認為北大這裡跟其他地方不同的是這裡居民有凝聚力,有團結性。
: O3 ~0 _' ]5 U9 C  ?' v+ u我在賣房子的時候,也一半是賣這裡的環境,。  q$ O$ u- F1 q

. R* c: o, b6 _而環境是要居民來維護的,北大的居民這點做的真的很好,勇於發聲,且具有行動力。
5 U$ S7 j  e  a9 P" v4 l4 m; z, P
( ~  W1 w4 H! U2 w' m
『北大王小陳』U質鄉民仲介兼北大生活觀察家,不想聽廢話找我就對了。 0977-115-171

132

主題

67

好友

599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874
在線時間
1594 小時
3
發表於 2014-2-4 02:22:22 |只看該作者
機車騎上人行道,並不少見。7 K* G9 Q4 ~1 _7 n0 M0 s6 }
很汗顏,請原諒我,這事我也做過9 p7 {* F; G. t& i" e6 H1 }) a, V% T( x
但我遇到更誇張的是,在人行道上狂飆還對行人按喇吧的.........(意思是我擋住他)" H2 w3 k. w) U. b6 @2 H8 V" l
何時我們的公民教育才會恢復倡導尊重他人這條?!: F1 [  ]; V$ k) V/ K! d! J  M: |4 a

( \; A1 E, M! H4 v* D; M/ q
; G$ i. F/ _7 T$ f% }9 R0 e. T# z& X2 V  e# Q2 v
! R2 R2 ^5 H/ g& Y$ Q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4
發表於 2014-2-4 09:06:20 |只看該作者
法律通常都是由道德逐漸演繹的結果,因為涉及公共利益較大,所以約束人民部分自由的行使,以避免侵害他人生命財產,這沒有針對性,這是透過外部制約〈警察取締〉,導致人民守約觀念,是一個社會演進的法則之ㄧ,問題是,依法令〈管理條例〉,警察有否負取締不正的作為義務?

15

主題

11

好友

1950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社區
萬寶隆
文章
452
在線時間
395 小時
5
發表於 2014-2-4 13:32:05 |只看該作者
雖然我也不贊同騎機車上人行道這個行為4 d# b8 r2 Q" z
我也不曾在北大如此做過
& `# F8 X) ^2 f4 Y
. m  E, T" ^# D, |2 D但我提供另一觀點供大夥思考6 u% i: E6 a4 V3 h
如果只是單一行為人做出這樣行為或許可以當作個人行為+ t# A( O& Z+ s3 L) d0 g' [4 ~# [
若是
5 y/ ?& B" H' ~- W9 S9 z有許多人都如此做$ I8 W, d% W! @% \# R* s
我還是強調不是多數人做就是對的
/ H$ L' _$ U. E( p* R但是  也該思考是不是交通動線上有讓某些"懶惰"或"不拘小節"的人偷懶想這樣做而沒考慮到影響到他人+ j/ W" Y  |4 C! b8 G
如果可以幫忙解決這根本問題" Q! ?8 F7 n" o" G1 h# w0 O7 k
就不需要靠警察來約束這樣行為
8 v! e% ?+ B7 z1 ?2 T1 y: c! W+ I我的意思是  如果動線很不便
1 ^: t% ?( s9 g可以改善的話
  f* ^& z3 [6 R6 A* s$ Y2 ^* P5 s大部分人應該是都懂守法守規矩
9 g! {1 v9 i* K只是貪圖方便
! r) ~& w+ D/ s8 _如果讓大家方便(在路權不互相干擾前提下)% b/ ?: f7 ~' P% S
而不是靠著處罰或公權力去制止/ l/ u9 X4 j# i, A) `
或許連取締都可以不必也可以讓大家行的安全
6 c% R4 q% D" n$ ~# ]5 n4 I& X3 @8 V9 `
當然這需要智慧
; Z) d+ E( K( o! `9 x所以大家集思廣益囉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6
發表於 2014-2-4 17:29:49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2-4 17:31 編輯
. l/ U" Q! e: a* Y8 m2 w9 i+ b- g! s, K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第一項規定,道路係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第三項規定,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第八項規定,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S/ K+ T4 G6 ^9 p
第 45 條規定,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 B. l* r# k. p1 \% @第 55 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 w5 o# P" r' Z以上重點在於:社區周邊是否即屬人行道、走廊及騎樓?5 ~2 R' O2 ~) W$ R' ~  m

+ P& o3 k$ [& A4 q! _- f& E
# R" G! B. R) V/ K5 I% |
+ W+ F9 Y; Y2 [0 o0 W0 `4 I

2

主題

18

好友

4923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121
在線時間
473 小時
7
發表於 2014-2-4 20:38:52 |只看該作者
其實執法者的心態也是很重要

1

主題

7

好友

169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42
在線時間
298 小時
8
發表於 2014-2-4 20:54:31 |只看該作者
Tony 發表於 2014-2-4 02:22 4 \# H" x2 C  F2 w+ m
機車騎上人行道,並不少見。
3 p: E  p( V$ ~9 F很汗顏,請原諒我,這事我也做過4 J: N; a8 ?: y8 Y0 v
但我遇到更誇張的是,在人行道上狂飆還對行人 ...
9 k+ ~) |$ \/ p: H! q

5 P7 x6 s; C: N& ?. Y3 q' g尊重他人. [- P4 G0 P" L" s

9 d% H- ?4 T2 W; G: J3 x' L互相尊重
! x* G0 k" x# p: x; ]6 K7 P+ h6 H4 H4 G! L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davidtso + 1 讚!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9
發表於 2014-2-5 22:35:3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2-5 22:51 編輯
6 b# [1 y6 p" l4 r( o1 I9 ~
! O. S$ {( g* J多次見著很多有志之士,注意到汽機車停在社區周邊,即打電話至警察局通告取締,惟警察如無依據如何取締,又無親眼目睹開具告發單,如何知曉取締為真?恐僅是告慰人心空泛舉動而已,認不得真,若有依據,容不得推託唐塞,必須負起積極作為〈主動取締〉的義務。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10
發表於 2014-2-9 10:15:57 |只看該作者
請看續!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