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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89歲走不了天橋…被撞死沒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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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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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0-11-25 09:17:2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89歲李姓老翁沒有走陸橋,直接穿越路面,被對向來車撞死,家屬認為,李翁年邁無法行走陸橋,附近又沒有行人穿越道,要求賠償681萬3865元,板橋地院認為,車禍發生與行人穿越道的設置,並無因果關係,駁回告訴,此案仍可上訴。
( z' w: p: t7 H; O8 k( W5 o9 _% N& @
       李翁的太太昨天很不服氣地說,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北新路口只有天橋沒有斑馬線,教坐輪椅、推娃娃車的如何過馬路?第一區養護工程處表示,事故路口交通極為繁忙,為顧及行人安全及行車順暢,才沒有設置行人穿越道,又已設置警示標誌,李翁仍強行通過才導致意外。+ h7 q( y$ A3 h8 G( g
3 }& Q" v4 B; @4 C) \9 G* M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1日上午9時許,李翁過馬路時,沒有爬上陸橋直接穿越路口,遭陳姓駕駛撞擊後倒地死亡。
1 p! E: S# U; ?% ^* M! E
( f& M/ ]1 }& g$ n" ~       李翁家屬當時提告認為,該路口只有人行陸橋,200公尺內沒有行人穿越道,也沒有俗稱「小綠人」的交通號誌來控管,第一區養護工程處設置公共設施明顯有缺失,因此須賠償248萬0533元給李妻,及各賠償216萬6666元給李翁2子。5 K" I/ O! Z$ D. g

0 \! S; B) p! R6 L" B+ ~; _       法官認為,李翁沒有坐輪椅,平時有練氣功、耳聰目明,還可以在住家公園繞行一圈,只有重聽及心律不整,如果李翁真不能走上天橋,還可以繞道,但他仍違規闖越馬路,才導致意外發生,且依法在人車擁擠之處,本來就該設置天橋或地下道,並非行人穿越道,判決駁回告訴。* U$ U- F! L: S; k/ h
6 a+ T/ B! ?3 j9 m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王述宏/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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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0-11-25 09:22:36 |只看該作者
年紀大了腳力不好5 z9 m, t0 {- A7 k- v; N- @

* B( J7 L: C* V0 S- `哪還能繞到過街,真是強人所難7 ]) A# i  r8 j! M

+ O! [+ f3 D  r' |' y  c過馬路還是要小心.....
天氣變化真快,注意保暖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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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25 09:44:48 |只看該作者
呵 明知馬路危險.. 明知老人行為能力有限 卻放任他趴趴走; t2 M& v9 l7 b" `5 u  n! L, z0 i
5 E2 O1 T: T' B6 g; O' T7 C
這在人文進步的法治國家 家屬會被控告疏於照顧的法律責任) Z4 e0 b! @1 @2 W" G! \- h9 K
在台灣不但不會被起訴...
. z0 o2 F/ W5 V+ e, h還敢大剌剌不知廉恥地榨取往生的親人剩餘價值來勒索政府..+ u- ^. P1 H6 ~" ~

; I' E( [5 q$ L4 L3 o$ h....奇觀..  不可思議..7 k6 L' s# `# Y9 U" K: |
叢生亂草萬坪公園,髒臭惡水翻騰其中.. yu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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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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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26 20:08:02 |只看該作者
求償的金額也實在誇張# x9 O, y9 j# H- f& C
89歲的老翁,也算長壽了,這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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