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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有關北大幸福美食廣場違法使用問題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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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24 17:52:48 |只看該作者
lightcity 發表於 2012-4-24 17:49
我在標題註明"請城鄉局盡速依法開罰"
結果還是被分到經發局 =.=
但目前也未收到經發局的任何回覆...... ...


  跟我一樣,不過沒關係,他們今天下午開會,如果有結論的話,也許最快明天晚上或後天早上就會收到答覆了,讓我們觀察市府到底在玩什麼花招,或者還能搬出什麼很瞎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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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24 18:03:59 |只看該作者
我不是要幫新北市府講話...純屬個人臆測:

會不會本案的認定與開罰分屬不同單位(有點像是刑併民事訴訟)...雖開罰(都計法)權責單位屬於城鄉局,但是前提是須要經發局先行認定??

我是不太了解市府內部運作程序...只是有些好奇,若不是對於內部流程有相當的把握...各局處有那個膽公然舉辦大型踢球大賽?!
萬一,這球賽真的於法有據...那麼恐怕粉難挑戰"合法的怠惰"~
出世入世不拘形式,國法家法皆蘊佛法!
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身處人間道,心懷菩薩道,莫返無間道,只要別再胡說又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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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24 18:31:08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4-24 21:12 編輯
蘿蔔特 發表於 2012-4-24 18:03
我不是要幫新北市府講話...純屬個人臆測:

會不會本案的認定與開罰分屬不同單位(有點像是刑併民事訴訟)... ...


不  經發局只能稽查事證
城鄉局才能根據事證認定開罰
(這是我上禮拜詢問的結果)

但問題出在  城鄉局不認為經發局提供完整"稽查"事證  
也就是沒有"經過稽查的聯絡人資料"  
城鄉局認為因此他們不能寄出罰單
我問過  網路上都查得到業者招商資料
中華電信也有承租人資料
難道你們不能主動查證嗎?

城鄉局說  它們不負責稽查  這不是真正的稽查事證  網路上查的哪叫稽查事證

此後  鬼打牆  城鄉局一口咬定  沒有正式稽查的聯絡人資料
甚至連我問是否已認定違法都拒絕回答  

但為什麼經發局跟中華電信問來的承租人資料不能算
為什麼大家都知道聯絡人只有城鄉局不知道

有待有志之士一起發掘其中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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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柚子 + 1 又換一個單位鬼打牆了
洪阿民 + 1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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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24 20:13:14 |只看該作者
rainbow 發表於 2012-4-24 18:31
不  經發局只能稽查事證
城鄉局才能根據事證認定開罰
(這是我上禮拜詢問的結果)

感謝rainbow

原來城鄉局是認定是否違法的單位,遲不認定,我覺得已經是裁量瑕疵。
政風處和廉政署應該出來管一管。
一直不認定,非但有包庇業者之嫌,更可惡的,把民眾的生存權視若無睹,真的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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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24 20:15:20 |只看該作者
市府這樣,以為民眾軟腳,都拿你們沒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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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24 20:27:45 |只看該作者
去找官員的時候如果可以帶一位記者去,順便錄音或錄影,效果應該會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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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24 22:12:12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4-24 22:13 編輯

蘿蔔特 發表於 2012-4-24 18:03
我不是要幫新北市府講話...純屬個人臆測:

會不會本案的認定與開罰分屬不同單位(有點像是刑併民事訴訟)... ...


看到「合法的怠惰」,我都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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