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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立法委員黃志雄&新北市議員洪佳君與鄉親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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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9 12:26:01 |只看該作者
回復 ap859 的帖子


  有關恆國壁紙公司汙染問題,既未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應該先予開罰,同時就污染問題加以改善,怎麼會順序完全顛倒過來,先讓它補辦工廠登記,然後污染問題全然不處理?環保局到底是站在業者那邊,還是站在受到汙染影響的居民這邊呢?

  希望洪佳君議員能就民意代表監督行政之責,加以糾察,既為不法工廠又排放污染,應該加以開罰甚至勒令停工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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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9 12:44:19 |只看該作者
怎麼又是一個不法工廠就地合法,政府這樣的處理態度
難怪都是合法的人在繳稅,不法的人在賺錢
只要沒有人檢舉,大家寧願不去登記
等出事了,再來尋求合法,這樣逃漏了多少的稅金
以及破壞了環境都不需要付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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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14 00:50:25 |只看該作者
洪議員您好:
有關殯葬特區問題,會議中曾說要彙整相關意見,請問彙整後呈給朱市長了嗎?
民眾意見只有一個-不要蓋,請問市長對這個意見是否知情?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age%3D2&page=98
因該項計畫由新北市民政局主導,議員於議會質詢時,可否強力監督,甚至以刪除預算為由拒絕民政局與業者的計畫,阻擋本案進行,以民意為依歸。議員質詢有方,有勞迅速進行阻擋殯葬區案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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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14 01:28:5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9-14 01:29 編輯

洪議員您好
請問恆國壁紙案,新北市政府經發局這樣的行政作為,有沒有行政怠為裁量的問題?
未辦理工廠登記,竟然只要求違法工廠補辦臨時登記,這是變相就地合法。
工廠管理法清楚明定:

第23條 工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令行為人停工,並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拒不遵守者,各再處行為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一、違反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未取得工廠登記證,擅自從事物品之製造、加工者
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遷移廠址未重新辦理工廠登記而從事物品之製造、加工者。
三、經依第十七條第五項、第二十四條或第二十五條廢止工廠登記證而仍從事物品之製造、加工者。
四、經依第二十九條撤銷工廠登記證而仍從事物品之製造、加工者。

而且請議員函請經發局察明一至四項,該工廠是否有其一情形。
第14條 工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取得設立許可或變更設立許可

一、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其相關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未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准者。
二、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
三、廠房利用違章建築或違反建築物使用用途者。
四、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停止受理工廠之新設者。

三樹地區百家違章工廠,附近又有瀝青廠 焚化爐 ,現在又要蓋火化特區,新北市府面對污染源處理態度不積極,方始三鶯樹淪為三等公民的狀況,請議員鐵腕處理,莫使污染源一再侵害您的選民,我們有人性尊嚴,拒當人體污染源濾淨氣,請新北市府尊重我們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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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14 08:40:2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阿煒 於 2011-9-14 08:45 編輯

對台灣政治人物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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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14 09:10:13 |只看該作者
洪議員您好
有關經發局或環保局,一再放任污染源遍佈三鶯樹,可否請洪議員向檢調單位,例如板橋地檢署和廉政署,聲請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相關新北市府和業者失職人員,避免污染源一再擴大,感謝。
刑法第一百三十條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公務員圖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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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15 10:31:4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9-15 10:40 編輯

回復 ap859 的帖子

您好:

看到有鄉親在反應恩主公醫院的相關問題,想說在此一併反應公車站牌的無障礙空間問題,請議員幫忙。

前幾天下午(9/13)剛好看到一位長者,看起來是曾經中風過,但是復健良好,只是走起路來仍有些不便,一個人到恩主公醫院看診、拿藥後,要坐台北客運921回風呂社區。
921公車來的時候,老爺爺必須辛苦地穿越人行道上一整排機車,再穿越違停在公車停靠格的許多汽車,走到慢車道才能上車。
921駕駛(陳X宗先生雖然平常很豪氣、具江湖氣息,但是在這時候,卻展現出了無比的同理心,靜靜地等老爺爺在位置上坐好後,才開動車輛)

偶爾也會看到,媽媽帶著小嬰兒(打預防針吧?),坐922/921公車回北大社區,也是一樣要辛苦地穿越車牆,上下公車。

由於復興路靠三峽方向有許多家安養中心,也常常看到輪椅就在慢車道上穿梭,和大客車、大貨車、砂石車爭道,非常危險。

這都表示"恩主公醫院"站牌旁的人行道無障礙空間設計、維護欠佳。


曾經向新北市交通局反應過人行道違停機車的問題,交通局的回應是: 在恩主公醫院站牌旁(全家超商到茶十二叡曲這一段),並沒有劃設任何的機車停車格,這些機車全都是違停,交通局長甚至表示,會打電話給三峽分局,請該分局協助取締。

這問題從我開始反應,已經有半年了,從市長信箱、警察局長信箱、1999都無法有效解決這個問題。
三峽分局只有象徵性的來,拖吊了一次,也從來不勸導、宣導、提醒駕駛人。

醫院的後方有個機車停車場,可以停放約2、3百輛機車,醫院員工的機車大部分都已經停到這個地方,也已經停滿機車。
醫院對面就有台北大學地下停車場,可以免費停放300多台機車,但是位置太過偏遠,停放機車的意願低落,常常空空如也。



個人建議:

一、調整台北大學地下停車場的機車停放位置,可以靠近復興路出入口些,提高車主使用意願,並增加停放機車位置。
二、請區公所在松菊屋到7-11這一段人行道施作機車彎,提供機車停放,並實施人車分道、禁止機車上人行道(這一段我觀察過,也有外傭推輪椅、阿嬤推嬰兒車經過,人行道還是不宜停放機車)
三、在兩側人行道增加告示,明顯告知停車場位置,並增加導引標誌,引導汽機車至停車場停放;並增加人行道禁停機車標誌。
四、請三峽分局認真執行汽機車違停取締、拖吊作業,維護這些弱勢民眾行的權益,保障就醫安全。(醫院後方停車場,汽車半小時內免費、即使超過半小時也是一小時才20元;台北大學地下停車場,一小時10元,一整天100元,半小時內免費;大家就是不願意將車輛開進停車場,寧願違規停放路邊、公車格,影響其他人)
五、如果可以開通台北大學地下停車場和恩主公醫院間連絡地下道的話,當然最好;但是平面人行道的規劃還是很重要,因為很多北大社區居民看病、就診,也是會坐公車,而不是開車。

六、雖然850公車新路線已經定案,但是考量到低底盤公車非常適合行動不便者、嬰兒車、輪椅族搭乘,是否在下次路線檢討時,可以將恩主公醫院加入站牌路線,或是將850的站牌到醫院的人行道整理出來,方便這些族群搭乘。

感謝您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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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了解,我們才會關心;唯有關心,我們才會採取行動;唯有行動,生命才會有希望。 —珍·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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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15 23:10:3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p859 於 2011-9-16 07:35 編輯

100/09/15有約會議重點                  

1.今日議員邀請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前來說明三峽及樹林地區幾項重大建設最新情況。

2.工務局說明
(1)柑園二橋新建工程(路線及道路斷面配置如附)
a.八德街至柑園街一段止,橋梁585m,引道395m,總長980m。工程經費約11.035
億元(工程費9.0352億元,用地費約2億元),經費來源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已納入「98~103年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補助辦理,中央負擔83%(9.1592億元),市府負擔17%(1.8760億元)。

b.柑園二橋與八德街、環河路平交,雙向每向設有2線各3m快車道、1線2m機車道、1線2.5m自行車道&人行道。

c.道路功能定位為柑園地區之聯外橋樑、增進土城與鶯歌可及性、柑園大橋之輔助橋樑。

d.工程期程:工期660日曆天,預計100年11月26日完工。

e.工程效益:改善佳園路(北85鄉道)及柑園大橋因台北大學特定區進駐人口增加產生之交通壅塞情況,交通服務水準預估可提升至C級、可大幅縮短樹林山佳地區來往土城行車時間將近20分鐘、帶動柑園地區之發展。

(2)柑園大橋拓寬工程
a.拓寬前:92年在大漢溪北岸增設上橋及下橋匝道連接環河道路,靠佳園路段橋寬10m;拓寬後靠佳園路段橋寬由10m拓寬為20m。

b.規劃增設自行車&人行道可行性
•車道淨寬規定:
(a)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淨寬規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允許單一腳踏自行車行駛之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以1.5公尺以上為宜,最小1.2 公尺。允許雙向通行或二輛腳踏自行車並行之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以2.5 公尺以上為宜,最小2.0公尺。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淨寬以2.5 公尺以上為宜,最小2.0 公尺,其設計不得有礙行人通行,並提供足夠人行淨寬。

(b)汽車道寬: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每車道寬度不得小於3.0 公尺。
機車道:機車道係指供機車行駛為主之車道,含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或只提示

(c)機車可行駛之空間,其寬度應2.0公尺以上。

(d)混合車道: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其寬度不得小於3.5 公尺。

•檢討及建議:
(a)在橋面寬度限制條件下,雖然能允許繪設雙向各一自行車專用車道,惟此舉將使各車道寬度勉強符合規範規定之下限值而非建議值,且山佳端引道混合車道寬度僅剩3.8米,引道轉彎處對於自行車安全造成威脅。

(b)若採自行車與行人共道方式設計(寬度至少 2.0米),則因橋面寬度不足,車道寬無法符合規範規定。

(c)山佳端銜接環河路無設置人行道,人行道無法串聯。

(d)經檢討評估,不配置自行車&人行道。

(3)北84鄉道道路改善計畫(規劃路線如附)
a.計畫緣起:
北84鄉道(柑園街一段)係為三峽市區、台北大學特定區及樹林山佳地區往來土城、板橋之東西向重要聯絡道路,現寬僅8~10米,平日交通流量大,因應「柑園二橋新建工程」於100年10月完工通車將造成北84鄉道交通更加壅塞,新北市政府爰推動北84鄉道改善計畫。
經新北市政府於99年委託顧問公司辦理可行性評估,考量避免北84鄉道原地拓寬造成道路沿線建物拆遷量大,爰於原北84鄉道南側新闢替代道路,以有效分流北84鄉道交通量。

b.計畫內容:新闢道路寬度:20公尺,新闢道路長度:2,870公尺。

c.計畫經費:計畫總經費為9億4,000萬元(包含工程費1億9,000萬元,用地費7億5,000萬元)。       

d.計畫效益:成為三鶯地區往來土城、板橋之東西向聯絡道路,並提升道路行駛安全、配合柑園二橋完工,促進樹林柑園地區整體發展。

(4)聯外道路
中央已核定101年用地費,明年將進行用地取得相關作業。

(5)三鶯二橋
市府提出穿越國道高速公路的兩種工法,於5至9月間持續與交通部高公局協調後,高公局上星期回文,對國道結構不會造成安全上的影響,尊重市府設計方案,預計年底前完成設計,因經費高達十多億元,另將向中央爭取補助。

(6)隆恩街拓寬工程
本工程為三峽區公所主辦,因承包商問題,工程進度遲緩,施工品質不佳,雖加以裁罰,市府也另指派高層人員直接督導,但承包商財務不健全,導致每日出工都在10人以下,工程可能要拖到年底。當初也有考慮解約處理,但工程進度已接近90%,如果解約,除要辦結算相關手續,尚需重新招標發包,時程上並不會比較快而作罷。

3.居民意見
(1)北84新闢路線為何不另行命名,其工程動工完工日為何,大漢溪右岸及三峽河左岸均無自行車道,地方政府應積極投入。

(2)柑園地區屬特定農業區,土地解編問題及報載大柑園地區違章就地合法問題。

(3)大義路開通連接竹街與梅街問題。

(4)柑園二橋完工後,北84既有鄉道與柑城橋車流量將會增加,如何因應?

4.王里長意見
希望北大特區週邊能有適合耕種農地,以提供民眾耕作需求。

5.工務局回應

(1)以前的鄉道、縣道,在北縣府升格後,鄉道縣道編號將會不存在,而成為區道或市區道路。

(2)北84鄉道南側新闢替代道路所需經費接近十億元,明年將積極爭取中央補助,因此動工時程未定。

(3)通常溪流沿岸自行車道是隨著堤防徵收的土地興建,以大漢溪200年洪峰頻率規畫,柑園地區地勢較高,並無設置堤防必要,在未徵收週邊私有土地情況下,未設置自行車道,以後將透過柑園二橋、三鶯二橋的自行車道,聯絡大漢溪左岸自行車道。

(4)柑園地區為非都市計畫的特定農業區,因時空變遷而夾在都市計畫區旁邊,目前已經高度開發利用,很少種植農作;大家可以上新北市府網站看新聞稿,市府僅提到檢討非都市計畫區土地編訂事項,並沒有提到違章就地合法之事,報載與事實不符。

(5)柑園二橋完工後,主要為土城到樹林地區所增加的車流,明年會優先拓寬柑城橋到柑園二橋間200m的道路,柑城橋未來也有拓寬計劃,另一直與土城工業區協調穿越工業區的引道計畫也將持續溝通,相信柑園二橋完工後應該更具有說服力。

6.洪議員補充
(1)柑園地區違規工廠有的已存在二、三十年,當初政府未進行妥適管理,如果現在一下要全拆,事實上有一定程度之不合理,也因為有此歷史背景,其他很多地區也有類似情況,立法院才三讀通過工廠輔導管理法,其精神在於,違規工廠經過經發局的登記、環保局的規範、消防局的工安等,接受各項列管,只差一項用地不符合,登記後有七年時間緩衝,以進行搬遷或就地合法(前提是地目必需變更),此是中央法規,全國一體適用。既有工廠與各種建築已經林立情況,市長也注意到此問題,農地是否解編為一般農業、或者工業、住宅,必須經清查、調查、訪問等冗長程序,方案很多種,目前完整規劃尚未出爐,都只是草案階段,未來並不可能500公頃全部作為工業區,農地究會保留多少比例,相信會有一定規範。

(2)有關竹街與梅街串連案,已做了非常多次努力,因衝擊各社區使用者程度不同,反倒認為宜回到專業,由交通局把完善的規劃案提出來,各社區若無意見即依此規劃案進行,會另再追蹤。

(3)請工務局將居民意見攜回,供後續相關作業之參考。

7.以下社群網提出各項意見轉請議員評估或送相關單位研處:
(1)經發局要求未辦理工廠登記的恆國壁紙公司補辦工廠登記,有無依照相關法令處置,其程序是否妥適。(9/9已先轉送)

(2)透過調查途徑,避免週邊污染源一再擴大之可行性

(3)有關殯葬特區居民質疑與反對於土城三峽邊界設置意見,市長對此瞭解之情況。

(4)改善恩主公醫院公車站牌附近無障礙設施,提供行人方便行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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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國壁紙又毒害北大居民 . 請洪議員搗心瀝血救救大家八 .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p;extra=&page=1
鐵馬行動力吳振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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