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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強收帶看費 害住戶賣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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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4: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125/36349660/, a6 D! k# e- J) _1 k

% Q! s- Q  m/ F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社區開始向房仲收帶看費,每次100~1000元不等,部分社區為規避營業稅,便以清潔費名目收取,引發糾紛。
  v, E. e1 @/ K' ?7 E7 U日前桃園房仲陳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12月接下桃園市「演說家」社區委售物件,與同事欲至屋內拍照時,遭社區管委會強制收取100元帶看費,收據卻寫「臨時停車費」。 * ~* H" Y, Q" M3 q' c
陳先生說,後來不想被收費,改由側門進入社區,卻發現側門貼著「房仲帶看屋走側門罰1千元」的告示,「景氣已經夠差,還要摸摸鼻子被收帶看費,令人生氣!」
' ^4 u" }8 C: \) P3 G& E7 m
' [- L5 i' }4 x) a$ e( w. A  p0 J  q# b2 l/ `# k/ M
社區開立的收據,上頭寫「臨時停車費」(紅框處)。投訴人提供+ Y: v/ r7 w& s0 O! Z7 p
辯稱電梯保養費8 k$ F, c  [* A8 {
委任房仲售屋的蕭姓屋主無奈表示,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導致仲介不想帶買方來看屋,「房子1年來都賣不出去,已經換了12家房仲。」5 R4 ^1 A: n$ r3 q- B) v
「演說家」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陳先生回應,2年前住戶反映房仲帶人看屋導致電費增加,才開始收取「電梯保養費與清潔費」,非收取帶看費。: v% R$ g" G: Q0 U: ?
總幹事陳先生強調,「平常若是1~2人不會特別收費,除非是超過10人或有不禮貌行為,才會收費;若超過5人,每坐1台電梯上去,就多收100元,不過如果住戶有異議的話,會再檢討此收費規定。」 ' b5 W4 ?* o: u1 P$ X5 m

" A) B4 i# \; g$ [( x, F2 V若涉逃稅可檢舉
5 m- _! V1 H# f2 y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是指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或代理業務,若社區對外向房仲收費,涉及仲介或看屋行為,查證屬實,將處10~30萬元罰鍰。
# m$ {4 z5 _& v' G* j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銷售勞務」代價,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恐涉及逃漏稅,建議民眾舉發。
( X2 f& T* ^9 h& ~" ^  f+ p; \地政局指,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但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已說明,社區管理員向房仲收取帶看費用屬於「私權」,如有爭議,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 n* }# `  I' u, v

" K  d- |# N$ y  k2 w針對房仲不合理
0 U" r$ R, s; V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分析,無論是用何種名目,管委會針對房仲收費皆不合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更進一步的明確法令規定與懲罰,避免管委會妄自收費,或和房仲私下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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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7:07 |只看該作者
    這條我比較擔心的是管理人員 收了錢卻沒進社區口袋 該如何呢?
8 }0 r/ r$ M8 r. M! u$ q
& x& L  C* B; H$ n    另外 這收據誰印 章蓋誰的 ,出了事誰負責?
, t& P7 Q4 g9 n! i4 U+ @- e
; X. t$ e  `& h0 U% l+ p( \# [    科目不符事實 就算入了帳 也有方法出帳5 ~8 ?0 @& }% I3 i  t' Q: W4 s

, d, i) S6 y, U5 R0 G; w2 ^4 n    那錢會去那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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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6:59:4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大樓的每年的結鄰都上千萬的一堆,還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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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8:44:4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售屋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的話,仲介帶看能否酌收少許費用(如20元)即可,終究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會多到每次要收100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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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36:15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E, g: @8 f! C: q! V  ^1 K  ~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聽到超誇張!!)
4 J" V9 k* i, q8 q1 Q2 M; G問仲介公司會負責這費用嗎?回應我說都是自行吸收公司不負責% X: s+ V, p1 M
我感覺北大看房子就像散步,不用開車,若是每個社區都這樣比較看房子真的覺得這樣收費真的誇張!" G  E, ?9 v6 c7 k
要就辦理營業登記讓人無話可說,不然這樣收取費用我覺得不公平
5 ~+ [# V- U0 F; [/ U1 C/ h( 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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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5:23 |只看該作者
子子 發表於 2015-1-25 19:36
, F- c# j  L, Q8 }: t( u: F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 H3 f$ L$ v3 G0 U' l1 v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 ...

8 X% M8 X3 T$ N6 U5 D4 J( N     其實是已觸法了
9 H6 {7 L1 J: q! z( |) l# K
( H2 K2 L3 H5 X" ?* X) I     因為管委會並沒未辦理營業登記 不是公司行號* l* W. t6 N" E4 x5 U: H
+ V+ B$ I2 C6 x3 C
     收費是不合理 就算用清潔費也是一樣的道理4 @, ]4 ?" w  z4 u* ~9 j" s

5 M* B( m, L. N$ n) M# ~     會計科目裏 多出來的錢 要怎麼計算2 q' M! F9 d' B2 ^; `" c: A

, n- K8 K) S& n, X; F     管委會本業 只有管理費 及雜項支出
: U9 Y8 j) o# Z" V1 J1 _% m4 H' K' g; n5 N
     而這筆費用 根本無法列作社區收入
9 s0 G! d( {% \& M# T% @
' G) P0 C0 ?' W7 @3 |/ d     目前北大各社區幾乎都有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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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8:47 |只看該作者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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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0:32:18 |只看該作者
ycleu 發表於 2015-1-25 23:58
+ x8 Z7 m+ k  H5 g3 A; O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6 a+ s8 a: g# x. R
    也因此目前所知已有些不動產同業公會3 q) `$ n4 N2 b5 A
0 M$ N8 B, ?5 B5 }* M7 E
    在開始收集證據檢舉社區違法營利& x* U4 ^7 L, c

+ I/ w; D& A6 D" |. y    這對 買方雙方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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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2:54 |只看該作者
每次帶看都要收費,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 S) L6 \+ C. W" e* G$ f" ^# K我覺得若真要收,應該是向屋主收額外管理清潔費,每月收個300~500應該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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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7:53 |只看該作者
依社區進出管理辦理即可,其實這也是對住戶及未來住戶的一種服務' n4 J" ^; X, G

% ~7 y- f6 ~$ ?" G; l我個人覺得收錢是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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