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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強收帶看費 害住戶賣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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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4: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125/36349660/
2 \: r: d0 z4 m! b- Q- M
* h# l8 A+ ]& b; {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社區開始向房仲收帶看費,每次100~1000元不等,部分社區為規避營業稅,便以清潔費名目收取,引發糾紛。
7 M* t2 l4 G( ~4 h5 r3 _9 q/ U日前桃園房仲陳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12月接下桃園市「演說家」社區委售物件,與同事欲至屋內拍照時,遭社區管委會強制收取100元帶看費,收據卻寫「臨時停車費」。 ! w; J, t( n  l
陳先生說,後來不想被收費,改由側門進入社區,卻發現側門貼著「房仲帶看屋走側門罰1千元」的告示,「景氣已經夠差,還要摸摸鼻子被收帶看費,令人生氣!」 # S& [2 S' S1 O+ U1 X

) w# Z$ f' Z8 T; ~& F  S$ f# T& a2 F" a6 N" Z
社區開立的收據,上頭寫「臨時停車費」(紅框處)。投訴人提供; Z! K' ^. u4 m# y* D# U$ Z
辯稱電梯保養費
) ~5 [- G8 _$ o( Y3 m委任房仲售屋的蕭姓屋主無奈表示,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導致仲介不想帶買方來看屋,「房子1年來都賣不出去,已經換了12家房仲。」! L8 r" e( t# `2 y
「演說家」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陳先生回應,2年前住戶反映房仲帶人看屋導致電費增加,才開始收取「電梯保養費與清潔費」,非收取帶看費。
% y1 |  `# k' r9 D1 E# T* @總幹事陳先生強調,「平常若是1~2人不會特別收費,除非是超過10人或有不禮貌行為,才會收費;若超過5人,每坐1台電梯上去,就多收100元,不過如果住戶有異議的話,會再檢討此收費規定。」
. Y4 ^5 ~% T- P. j; s4 @3 a9 Q5 N# P; n  K. y1 l
若涉逃稅可檢舉$ X' [2 a% H; d" M1 R# U+ u! ^9 l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是指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或代理業務,若社區對外向房仲收費,涉及仲介或看屋行為,查證屬實,將處10~30萬元罰鍰。
) c$ l5 {$ f2 M% N1 \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銷售勞務」代價,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恐涉及逃漏稅,建議民眾舉發。9 r, \; y2 j9 Q: h. l
地政局指,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但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已說明,社區管理員向房仲收取帶看費用屬於「私權」,如有爭議,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3 z9 F$ V* u2 b9 G. H( N

6 }2 `1 u( H/ x- X9 Y6 z針對房仲不合理
; y/ K  A* U3 M% J* G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分析,無論是用何種名目,管委會針對房仲收費皆不合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更進一步的明確法令規定與懲罰,避免管委會妄自收費,或和房仲私下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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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7:07 |只看該作者
    這條我比較擔心的是管理人員 收了錢卻沒進社區口袋 該如何呢?* Q: @  E4 f+ h% u

0 Z4 ~# J* W% E# W! l# E8 [7 K    另外 這收據誰印 章蓋誰的 ,出了事誰負責?" b! I# C4 L* |2 Q* S
! K( k3 `, Q/ Y$ w- |
    科目不符事實 就算入了帳 也有方法出帳6 l: ?: @1 E  I, x5 S3 V* M) ^) \5 [
- w4 C7 \$ [5 j  O8 i
    那錢會去那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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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6:59:4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大樓的每年的結鄰都上千萬的一堆,還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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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8:44:4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售屋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的話,仲介帶看能否酌收少許費用(如20元)即可,終究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會多到每次要收100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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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36:15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 `) P# Y6 w8 S+ ],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聽到超誇張!!)
( {$ o+ _/ o8 l" w. y" [5 g- w/ P問仲介公司會負責這費用嗎?回應我說都是自行吸收公司不負責
+ v+ z+ L* B- z0 n( E# }我感覺北大看房子就像散步,不用開車,若是每個社區都這樣比較看房子真的覺得這樣收費真的誇張!# J: `5 V4 V8 h- O& [
要就辦理營業登記讓人無話可說,不然這樣收取費用我覺得不公平( x+ T/ {5 t9 l2 W1 U

5 d$ C$ ?7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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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5:23 |只看該作者
子子 發表於 2015-1-25 19:36
5 t3 U- s1 H6 u) V; @) b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 }9 D0 F7 _8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 ...
1 t) \( A% V7 y
     其實是已觸法了
$ c! O& l" h4 W" r' N6 F0 K4 `8 n$ k( E! d4 a6 ~
     因為管委會並沒未辦理營業登記 不是公司行號
4 D& }' \: Y4 L( V3 u/ w
$ h9 X$ K: v: V( {     收費是不合理 就算用清潔費也是一樣的道理
/ a) U; L( `/ d: N$ ~
( |+ W: X' ^1 ], b- F  l1 _     會計科目裏 多出來的錢 要怎麼計算
# a: f6 {3 c: ?, U# ?- }3 E2 u
" B0 n5 V# S+ U2 ~! w3 f4 T     管委會本業 只有管理費 及雜項支出
) u) A) x  B8 D8 |/ b2 ~5 D0 d. d* ~$ A' u+ p- y. e) v
     而這筆費用 根本無法列作社區收入5 l/ Y' W7 v( D1 W1 Q5 @. U: p3 a( Y
/ j' U( r3 P2 x( j  |, j- G
     目前北大各社區幾乎都有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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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8:47 |只看該作者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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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0:32:18 |只看該作者
ycleu 發表於 2015-1-25 23:58
( \8 g9 u7 `& d  `8 g  x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 p/ |, p$ {* k, a2 G2 M
    也因此目前所知已有些不動產同業公會
, e  S4 a& r9 U1 W* d+ p% w: h& x: K2 A* U% ]' k8 L$ p$ N4 N4 |7 N% N
    在開始收集證據檢舉社區違法營利8 |. Y2 \3 L% R" S
; O+ r2 b/ d) f
    這對 買方雙方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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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2:54 |只看該作者
每次帶看都要收費,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 q4 A: p: `7 d: x我覺得若真要收,應該是向屋主收額外管理清潔費,每月收個300~500應該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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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7:53 |只看該作者
依社區進出管理辦理即可,其實這也是對住戶及未來住戶的一種服務
! e9 @; U8 v% r  q8 N% C
/ ^1 F4 r" W8 R) B6 T' [% h我個人覺得收錢是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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