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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師大夜市變奏曲,幸福?災難?<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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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 13:17:44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5-2 13:43 編輯

師大夜市,或者師大商圈。
剛開始,故事是這樣的,錯落的幾間異國美食,加上泡沫紅茶店和滷味攤,成為師大台大學生教師談心散步好去處。
後來,1999年捷運新店線開通,設置台電大樓站,龍泉街出口走大約10分鐘,即可到達師大商圈,人潮透過便捷交通工具更加聚集。
2007年,許多日韓跑單幫的商家,開始販賣飾品和衣服,剛好搭上中國大陸經濟起飛,價格便宜的衣服和雜貨,吸引學生上班族群至此逛街,師大夜市許多飲食店,被迫淘汰,變成年輕人聚集的服飾潮物店。
2008年,韓良露在師大商圈成立「南村落」,地址師大路80巷,這是師大夜市更急速擴張的重要因素,讓師大夜市成為台北市觀光景點,導致嚴重住商混合不說,帶來當地無法承受的遊客數量,加速商家和住家對立,最後商家面臨拆遷命運。
什麼是南村落?這和當時台北市長馬英九有關係,怎麼說呢?當時的文化局長龍應台,覺得台北市有獨特的「巷弄文化」,值得發展。台北市有許多老舊建築,這些老舊巷弄有獨特風情,巷弄中充滿小市民轉角可見之驚喜,她怎麼發展這些文化?聰明的她,串聯了永康街 青田街 龍泉街的商家,其中龍泉街就是師大商圈一環,規劃一條「康青龍」文化旅遊路線,台北市文化局要讓大陸和外籍觀光客驚艷如此城市風貌,有報導歌誦「這代表了台北人、台灣人的生活品質或者用檔次更高的說法:文明。」好,巷弄觀光,不,巷弄文化,這會兒有了台北市文化局長背書,可以作為任何活動的基礎。


接下來,要談到韓良露了,何許人也?她是一位美食旅遊作家,隨便google,就可以知道「韓良露,熱愛飲食、旅行、占星學、電影、文學等等的全方位生活家」
,生活家和文化扯不扯得上邊,任人解釋,懂不懂都市規劃?也不知道,但韓良露確實住進師大商圈的巷弄中了,在我看來,她把她想要的生活,單純地認為是大家應該也想要的生活,同理心發揮到極致。搬進師大商圈一年以後,暱稱師大商圈為南村落,她說「在這裡玩飲食文化、玩生活美學,以城市「村落」的概念,和各地進行交流,提供各界關心飲食與生活風格的村落與村人」,在2007年,她成立南村落,在巷弄間玩起她的生活,貫徹龍局長的巷弄文化。
南村落是一家店?一個協會?從南村落網站上看不出來。在幹什麼?除了透過台北市文化護照推廣師大商圈以外,還幫忙台北市串聯其他舊有建築文化,看起來是要成為台北市庶民文化總部。本文不在評論南村落和韓良露女士,不贅述相關問題。


回到師大夜市本身上。
2008年,因為「南村落」和韓良露的推廣,觀光人口暴增。
2010年1月,龍泉里與商業處及市場管理處接觸,爭取將師大夜市列入台北市政府的輔導重點,計畫由市府輔導夜市自治會。
2010年3月19日,龍泉里辦設立師大夜市facebook,進行網路行銷。
2010年,商業處將該商圈列入北市樞紐商圈,搭配相關宣傳活動;地方區里報名參加牛肉麵節、優質商圈認證,並舉辦「第三屆師大店家正妹暨優質商店票選」等活動,逐漸成為新興觀光景點。
2010年12月,交通部觀光局與南村落公司推出「北區國際光點計畫」,行銷一系列國際觀光活動,吸引背包客與旅行團。
2011年4月,商業處輔導下,龍泉里辦協助成立「師大商圈發展促進協會」;同年5月,龍泉里辦於花博期間向商業處申請經費,假師大圍牆掛上「歡迎蒞臨師大商圈」等看板;6月龍泉里辦向公運處要求將原公車站牌「師大一」,以「反映當地特色」提案改名為「師大夜市」,並於捷運台電大樓站地圖上加註師大夜市指標,確立師大夜市之名,引發居民強烈不滿,發起「還我站牌」運動。
2011年9月,文建會舉辦第二屆台灣國際文化創業產業博覽會,將「師大巷弄散步道」列為重點。
2011年底,師大商圈獲得商業處舉辦台北市優質商圈評選人氣商圈票選第一名。

好了,從2008年至2011年,短短3年,師大夜市在里長和商家及台北市府的推波助瀾下,邁向國際,大放異彩,華服美食、人潮震天響、成為陸客來台景點,政府也樂得賺形象,應該普天同慶,慶祝師大商圈有了幸福的結局….,然而,事有兩面,另一面呢?


2011年,里長和商家擴張師大商圈同時,商店與攤販蓬勃成長,向後方龍泉街、雲和街、泰順街、外圍浦城街等住宅區延伸,兩年內由兩百多家商家,增加至七百多家,超出商業區範圍,加上觀光人潮、油煙、噪音、髒亂..等汙染嚴重破壞環境,造成當地生活品質與機能嚴重衰敗。2011年10月26日因環境全面性破壞,商店不斷侵犯住宅區,居民發起公聽會,要求台北市政府依法行政取締違法商店,然在市府於2012年開罰後,商家於2012年2月組織守護師大商圈聯盟起而抗爭,發起一系列綁黃絲帶、靜站、熄燈三十分鐘等抗議活動。
2012年2月,臨師大路卅九巷的師大圍牆的入口意象「歡迎蒞臨師大商圈」看板接連遭竊。
以上是維基百科至今年2月的新聞。我找了一些相關新聞。
2012年12月29日 不滿夜市過度擴張,師大居民發出怒吼
2012年2月23日 師大夜市留不留,網友盼依法行政。Yahoo網路民調,百分之七十四網友民調,認為住商應予區隔。
2012年3月2日 師大商圈風暴 考驗商圈住宅並存難題。
2012年4月3日,台北市師大周邊社區龍泉、古風、古莊三里居民自救會長劉振偉說,市府推出「師大社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優先裁處作業原則」,自救會沒意見,希望市府持續依法推動行政程序,確保違法商家全數離開師大三里社區…自救會指出,住商混合現象在台普遍,住民權益長期遭受忽視,直到師大商圈週邊居民抗爭,才喚醒台灣社會反省此社會現象。政府為推廣經濟觀光,將商圈強加於住宅區…。
2012年4月9日,師大業者市議會前抗議,燒衣嗆要自焚
2012年4月11日,郝:秉持依法行政原則
2012年4月30日,市府鐵晚政策 師大商圈夜冷清
2012年5月1日,北市前20救災困難區,師大夜市居冠
到昨天為止,台北市政府才知道,師大夜市是整個台北市最難救災的地方,當初文化局長或南村落在規劃觀光路線的時候,為什麼沒把居民遊客的生命安全放在眼裏?已經走了多少冤魂?

除了這些新聞,維基百科還整理爭議,臚列如下:
1. 近兩年範圍由合法商業區(約一公頃)過度擴張至鄰近原日治時期發展出之純住宅區內,地理位置的擴展廣及十八公頃,店家數由兩百家,暴增至將近七百家,嚴重破壞歷史悠久之住宅環境,影響所及,甚且擾亂鄰近的學區環境,包括,龍安國小(1929年成立,日治時期專收日人子弟,時名錦尋常小學校)、新民小學(1952年成立幼稚園)、古亭國小(1952年成立)、寶血幼稚園(1964年成立),外來夜市文化侵入住宅區的行為,被視為損害將近百年的住宅文化。
2. 樓梯間的大門被攤販佔據,即便是身軀瘦小的孩童也必須側身才能擠入家門。
3. 居民在走走停停的人潮中,必須要花原本三~五倍時間才能到家。
4. 如果家門前沒商家或攤販,也停滿了遊客的機車,居民要在門前努力喬車位才能停好機車。
5. 本來三分鐘丟垃圾的路,因為繞路變成十分鐘,垃圾不小心碰到路人,還要遭白眼。
6. 二手菸是基本款。如果樓下是餐廳,從中午就必須把窗子全關上,否則家中就瀰漫濃濃的油煙味。陽臺也不能曬衣服,否則沾上油煙,怎麼也洗不掉。
7. 不是有強力的重金屬音樂放送,就是冷氣的低頻噪音;還有遊客或店員的大聲談笑。
8. 用電量大量增加,鄰近純住宅區用電量暴增,原供電系統頻繁跳電,變電箱隨店家數量,逐年激增。
9. 商家關門後,把垃圾置放於門前,滋生許多蟑螂老鼠,半夜二三點出現的垃圾車,也常把居民從睡夢中驚醒。
10. 到早上,路上、機車上的垃圾、菸蒂、瓶罐。
11. 家中行動不便的老人要出門,不能將車子就近停在門前,必須慢慢 (又要穿過人群) 推輪椅推到車位才能上車。
12. 家門三不五時成為附近商家的卸貨區。
13. 服飾店佔用防火巷營業,成為公安隱憂。
14. 大量的招牌和遮雨棚,消防車難以進入;另,救護車,亦不易進入。
15. 霓虹燈等光害,造成住戶夜難成眠。
16. 一樓庭院住宅穿牆鑿壁,敲掉主結構牆面與樑柱,改裝為店面,破壞建築結構,建物將不堪地震災害。
17. 夜市的利益糾葛,引來的黑道份子,對治安造成威脅
18. 原有的停車場,因為租給商人租金有重利可圖,讓居民反而沒有車位。
19. 別忘了, 那位半夜被樓下 pub 吵醒,因為多次檢舉取締無效,只好自行蒐證,結果牙齒被打斷一塊的先生 (對了, 那家店聽說還是營業到半夜以後) 。
以上,就是師大夜市的變奏曲,是鬧劇,也是悲劇。


再拉回到我們家園-北大特區;北大夜市是中華電信機關用地,旁邊是中華郵政機關用地,附近是高樓住宅區,對面是國中預定地,機關用地是不能設攤的,否則違反都市計畫法,荒謬的是,現在市府不知道在那邊設攤的,到底是不是攤販?行政怠惰至此,令人搖頭。北大夜市和師大夜市地理環境,有那麼一點不同,但又近似。
1.        師大夜市的擴張,文化局長開路,後續南村落推波助瀾;飲食玩樂到底算不算文化,是一回事,可以另外拉出討論,當這種文化傷害居民,造成居民生命財產受威脅;惡化糟蹋環境品質,顯然變質成暴力。北大夜市,打著幸福的口號,包裝240攤商;巷弄文化包裝觀光,很類似。請問台北市巷弄豈能發展觀光業?北大住宅區豈能開設240攤夜市?說到底,是文化局和業者一相情願及誤判。
2.        師大夜市的擴張,和當地里長態度有關,里長站在商家角度,和自救會里民意見相左。里長成立商圈促進會,和市府商業處聯繫擴張商業利益,最後釀成里民和商家廝殺局面。里長站在商業的角度,或許有他的考量,但畢竟是住宅區,有法令限制,操作政治的底線,是避免碰觸到法令邊緣,最後違法者還是必須讓步,這就是現行體制,必須尊重。北大特區的里長,選擇站在里民或商家的角度,個人自由,不予置評,一但做出認同違法的做法,將被大多選民背棄<畢竟民眾在法治教育下成長>,里長政治責任自行承擔。龍泉里長的下場,我不知道,但郝市長開罰違法商家,媒體上屢次說出「依法行政」,里民成立自救會對作,等同打了龍泉里長巴掌。
3.        師大夜市成也觀光,敗也觀光;北大夜市,開始也是以「觀光夜市」自居。如果是觀光勝地,四周住宅希落,影響較小。但住宅區開設夜市,機關用地開設夜市,等同犧牲住民權益,成全業者利益,把吃喝玩樂無限放大,後續消防安全治安由居民買單,破壞住宅安全,遊客負責?業者負責?北大週遭有三峽鶯歌等著名旅遊景點,該景點早有成熟的旅遊觀光軟硬體,北大住宅林立,不適宜發展觀光產業,還是把觀光還給三峽老街,把人潮還給美麗的鶯歌吧!北大毋須和真正的觀光景點搶食生意。

師大夜市,曾經是遊客如織的快樂頌;攤商高唱李明依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居民難過的彷彿做一場《仲夏夜惡夢》,最後在各方混亂補破網之下變調,成了悲傷的變奏曲。

而北大夜市,親愛的鄰居朋友,你希望它為北大吹奏什麼樂章?演出什麼戲碼?
它是短暫幸福,抑或久長的災難?或者,是北大幸福的終點,災難的開端?
是什麼,在您的一念之間。問我的意見?我希望.....這齣戲盡速落幕,停止北大輓歌,還我安全的生活。

本文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師大夜市;南村落部落格網站;相關新聞,只要輸入我提供的日期標題,即可觀看報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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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亞 + 1 真的很用心的敘述 希望可以鼓勵大家來反夜.
威廉 + 3 感謝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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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14 19:07
周邊社區是一定要串聯的,而認同加入的社區越多越好,這樣才有力量!

海大  你們的管委會不跟進嗎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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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5-14 16:25
中悅,劍橋都站出來了..其他的呢?

K大  趕快叫你們管委會跟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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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baseball2002 + 1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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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悅,劍橋都站出來了..其他的呢?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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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13 21:43
我們劍橋正門口有立牌公告
呼籲住戶不要前往夜市消費   因為那是違法的  而且會破壞我們的居家環境
歡迎大 ...


  感謝劍橋管委會的積極!

  不過現在讓人擔心夜市要擴增範圍,影響將更形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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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5-14 22:36 編輯

我們劍橋正門口有立牌公告
呼籲住戶不要前往夜市消費   因為那是違法的  而且會破壞我們的居家環境
歡迎大家來劍橋參觀拍照並要求貴社區也比照辦理

PS.不過本社區有一個人很不爽這塊立牌公告  跟住戶洗腦說反夜市就是反進步
(又被我不小心聽到了 不好意思ㄋ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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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ee + 5 很好~我喜歡!
小柚子 + 1 讚!感謝劍橋管委會^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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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5-11 13:27 編輯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長劉振偉指出,酒客大多先至公園旁的酒吧、餐廳或師大路83巷的飲酒店消費,近午夜在公園群聚。清晨5點仍有人飲酒,任意棄置菸蒂及酒瓶。
他說,師大公園夜間已成為大小朋友及外國人聚集地,周末假日夜間狂歡、釣馬子。


師大公園剛開始有藝文活動,假日晚上學生社團到該處團練,偶爾舉辦小型戶外演唱。
隨著師大夜市擴張,附近商家開始進駐pub,夜店...,沒想到民宅受影響,公園也淪陷。
酒類飲品帶來酒客,酒客帶來醉酒醜態,帶來無法控制之社會隱憂,信義計畫區有撿屍大道,師大夜市送給師大居民''撿屍公園''。
什麼是屍體?請看連結之照片<照片有鎖我無法轉載>。

師大公園的變質,不是短短幾天,是幾年的時間,師生同樂家人散步的公園,變成情慾場所,很遺憾。
親愛的鄰居,我們的海洋公園,是不是下一個淪陷區域?看到師大公園變質,想到曾經那裡如此天朗氣清,孩童歡笑滿溢,和我們的海洋公園好像...,現在充滿醉客,情色無邊,我只能默默許下願望,願海洋公園燦爛依舊,不要變成師大公園翻版。

真想吶喊...北大違法夜市,我不要你,快點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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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island + 2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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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1 12:48:58 |只看該作者
北市師大公園 里民憂成「撿屍公園」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085595.shtml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在網路上刊登多張照片,指師大公園成為不夜城,外國男性四處搭訕,與台灣女子嬉鬧,公園滿地酒瓶及菸蒂,接近清晨女子路倒,里民擔心成為「撿屍體公園」。

北市府副市長陳雄文說,「撿屍體」是社會現象,他無法評論,但市府已重視飲酒店入侵民宅問題,只要民眾投訴即優先處理。市府也對師大商圈進行記點制,餐飲店若在用餐時間外供酒視為飲酒店業。

大安警分局指出,目前每天晚上6點以後、10點以前,都安排警力站在師大夜市入口,10點到12點則有制服警力在公園巡邏,深夜12點以後則是巡邏警車定時前往簽表,警員會注意公園內狀況;若住戶對治安仍有疑慮,警方會加強維護。

「撿屍體」是夜店用語,指男性請女性喝酒或灌酒,將不省人事或7分醉的女性帶至賓館性交,有些男性則會事先請吃消夜或唱KTV。信義區夜店林立曾被戲稱「撿屍大道」,師大公園多屬路倒者。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長劉振偉指出,酒客大多先至公園旁的酒吧、餐廳或師大路83巷的飲酒店消費,近午夜在公園群聚。清晨5點仍有人飲酒,任意棄置菸蒂及酒瓶。
他說,師大公園夜間已成為大小朋友及外國人聚集地,周末假日夜間狂歡、釣馬子。
師大里民最近將圖片上傳網路,指晚間公園常有外國人搭訕女子,還有台灣女子成「全屍」醉趴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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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10 15:47
  1攤是攤販,180攤就變成餐飲業、零售業???

  太神奇了!

看來我們來在藝術大道發起一人一攤跟他們對打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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