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98|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趨勢看法區] 資本公積派現金課稅否?財部沒答案

[複製鏈接]

3436

主題

214

好友

1萬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社區
臺灣
文章
9422
在線時間
1428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3-20 09:25:1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時報-各報要聞】公司法新規定,公司資本公積得分派現金。股東獲. A. k! t. m; U, z" Q' A
得此部分由資本公積發給的現金要否課稅?財政部迄無定論。賦稅署+ h3 A" H9 E! F
官員表示「還在研議中」,但各公司股東會召開在即,業者不知所措0 y9 D/ U; \; |+ N2 f) }* Q
! ]( T) Y& d* y! c8 x( Q
 今年股東會有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分派案的上市櫃公司,按去
. {* E8 f* Z9 U/ v" b年12月14日修正通過的公司法第241條規定,不僅可以發給新股,也首6 D* j" i3 d6 p8 ~- u
次適用發給「現金」的新增規定。' x& c) ?3 F( Y
 由於部分上市公司,在過去年度已累積大量資本公積,如果能夠以$ ]3 \2 u: X  o( e
現金發放,有助於公司吸引投資。- _' _, d# d. ?8 K
. o. u8 P. ?4 T8 Z4 f
 因此台積電在公司法修正時曾建議,將公司法第241條原規定,只能- ?1 m1 a  L, u& U
發給新股的限制,放寬為「發給新股或現金」,讓企業有更彈性的運+ U5 Z6 g0 E2 U; f
用;業界因而稱呼這條新增規定為「台積電條款」。
9 |& n* s5 f* G6 I 問題是,過去企業依公司法第241條,將資本公積發新股給股東時,
  ~3 `" x- S7 u: q6 N" U正如賦稅署宋秀玲組長所說,只是資本科目的轉變,不影響股東權益7 W# _& A) T# h
,易言之,就是資本公積轉為股本,所以不屬「所得」,不予課稅。4 S8 v1 T6 g  k4 n; d1 `
 但台積電條款出籠後,宋秀玲對於相同限制條件下的資本公積由過
0 P  _$ ?/ a5 ^8 ^去發新股,改發「現金」,卻有疑慮。她說,原來發派新股,沒有改. |: F8 w, `, `
變股東權益,如今發現金,股東權益顯然改變,課稅與否需再行研議8 G8 M; Y. X* R# {- j3 v  S! i
3 q; [  c2 D. i4 y, B
 宋秀玲說,那麼企業為何不用「減資」方式處理,而選擇用資本公
0 |0 M6 G1 [! t9 p( i積分派現金給股東。
0 X4 ^  C; h. M# d 勤業眾信會計師巫鑫說,公司以減資方式,將股本發還給股東,由
1 j$ J- E" n# j- |0 k) c" |於股東取得這部分股本成本是零,而財政部規定,要將這部分所得計
, J0 i! ^* u6 A% x+ ?入課稅,這就是關鍵。
; u6 U8 j; q/ m 巫鑫認為,公司法既然增訂准予企業可將資本公積,在發給新股與8 ]) h- }/ F& [7 T1 c5 t/ Q" d6 b
現金這兩項中自由選擇,而前項發新股,視為資本科目轉正,不屬所, d2 X' d! f. E4 z$ \! P# c4 Y
得,不予課稅;後項發給現金,應可視為額外投入資本的「返還」,7 D0 T' Q# U$ N: o% o
也不屬所得,不予課稅。
8 A  c& m+ x' s+ c3 e 他強調,財政部若要對這部分課稅,一定要說明清楚且要有法據。
7 P( D1 Y+ F, W6 y財政部宜儘快作出決定,企業才能有所遵循。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
; a3 J% _" y$ _─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9 {# u" ~: T$ R8 H6 k3 E1 I

2 `6 F0 |4 p4 Z0 t# R0 s3 L" i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3436

主題

214

好友

1萬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社區
臺灣
文章
9422
在線時間
1428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2-3-21 08:28:06 |只看該作者
公司以減資方式,將股本發還給股東,由
& B! s2 [) u" U# U於股東取得這部分股本成本是零,而財政部規定,要將這部分所得計
! A0 V1 K0 k/ G0 ^# C( `: ]入課稅,這就是關鍵。
; _3 b  r" U3 _: Q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