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317|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法務部 個資法問與答: 影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之規定...

[複製鏈接]

142

主題

16

好友

22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61
在線時間
293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8-5-26 12:14:1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9 15:02 編輯 * k" N) l/ _/ p+ m& Y

1 u& `; S' h9 a$ p' q法務部【個資法即時通】& _$ n  N$ S$ ?7 ~& \) T

& _4 [6 b, C' q  A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有關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影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之規定,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f4 h5 M  t. H" c" l3 u$ m

$ S  K: k& x! l/ t* u7 e* W張貼日期:2013/06/10  e4 ?3 h4 ~% w: H& K

3 u* o& q9 a( {6 J: s: _答: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等情形、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前條會議紀錄(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準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有關個人資料利用之規定,應優先於個資法而適用。
" c! h( N. g, q0 J2 k5 I6 O* u" K5 C+ C# ^7 V6 f
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蒐集及註記相關個人資料(如身分證字號、住址及住家或行動電話號碼等)是否均屬必要?又如確有蒐集註記之必要,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提供會議紀錄供查閱時,似無一併提供該等個人資料予利害關係人查詢使用之必要,惟此仍宜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內政部依權責慎卓" V& s6 K* o+ q1 ]* X, a- s3 @

5 |( r: @- Q; c( o$ n! Z(摘自「法務部102年4月26日法律字第10203503490號函」-本函全文可於本部全球資訊網點選「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查詢)

142

主題

16

好友

22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61
在線時間
293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8-5-26 12:44:05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6 12:58 編輯 / \  `  o9 u4 t

0 w4 l! r( A/ o: Q" |7 }% U. Fhttp://cpyrlee.pixnet.net/blog/p ... 6%E9%81%95%E5%8F%8D
+ @, e" v* r% x: r$ L; B! ]  s3 X; a" n/ W4 G& [& M$ L* k- A
申請影印大樓欠繳管理費住戶資料,是否違反個資法?                  (文◎李永然、吳任偉律師)
5 H/ {. k# j7 y8 u; z/ M: K
( b5 u- y& O' b" B+ ]) R
' Q/ F* K9 p' B7 t
* N: r, \: l" Z; E" K, i; s4 B$ ?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