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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 市府迴避殯葬特區質疑,且無新設殯葬設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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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18 21:01:10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您於102年5月16日致本處電子陳情,陳情「請完整說明三峽火化場徵收移撥土地用途及民眾疑慮」一案,本處說明如下:   

本處為徹底解決所屬火化場長久以來車道蜿蜒陡峭,路幅狹小且雙向行車、停車及迴轉空間不足等問題,並有效運用國土資源及改善環境觀瞻,故預計撥用國有土地,闢為停車場及公園綠地使用

本處目前並無新設殯葬設施之相關計畫,併予說明。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綜合企劃科
吳明芳(02)29660059 分機 316


聯盟再次寫信要求市府釋疑,但市府卻刻意迴避有關徵收、移轉土地面積高達3.5公頃的疑點,而且也不願具體說明停車場及公園綠地的實際規劃。

而關於聯盟提出的五點問題,市府完全不做說明,仍然只以罐頭回信內容帶過,甚至坦言目前並無新設殯葬設施計畫,更讓人擔心市府先前提出的「分散設置、均衡設置」承諾與計畫,是否又將跳票...



以下附上聯盟原信件內容。

希望我們的立法委員、市議員、里長,以及所有居民們,大家共同來關心這個問題。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就是希望市府可以說清楚、講明白,不要又再讓居民成為「最後一個知道」的受害者

原信件內容:

感謝市府對於三峽火葬場周邊土地徵收的說明,不過仍有幾處疑問,想請市府逐一回覆,讓我們三峽、土城地區的民眾可以更加安心。

一、市府徵收跟申請移撥的土地多達3.5公頃,面積已達新店、八里垃圾焚化廠的面積,似乎不像是一個停車場的規模,市府是否可以縮小徵收跟申請移撥的土地範圍,以免瓜田李下,落人口實?

二、這次事件起因來自過去三峽殯葬特區投資計畫,因過程不透明,規劃不當,引發三峽、土城兩地居民強烈反彈,可否請市府承諾,本次徵收跟申請移撥的土地,未來絕對不會改為「殯葬用地」,而且絕對不會再以BOT或BOO方式,重啟三峽殯葬特區投資計畫。

三、請市府完整說明這次徵收跟申請移撥土地,其停車場與綠地公園的完整規劃,包括停車位數目、停車場位置(面積)以及公園位置(面積)。

四、另查三峽火葬場本身已有停車場,而且多數時候並未停滿,該火葬場僅有停放大型遊覽車的需求,是否應僅規劃大型遊覽車停車區即可,亦可縮小徵收跟申請土地移撥範圍,讓民眾安心。

五、三峽火葬場據傳將改為瓦斯火化方式,較過去傳統火化方式速度更快,等待時間更短,如此似更無規劃大規模停車場之必要,可否請市府說明瓦斯火化爐的設置進度,以及考量縮小停車場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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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媚 + 3 謝謝您們的辛勞~
twzq + 2 感謝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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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18 21:47:4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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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您於102年4月18日致電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1020418471號電子郵件,市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處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臺端所提是否進行殯葬區土地徵收作業的疑問,經查證結果,截至目前為止本處並無新興殯葬區的計畫,亦無土地徵收作業。    另外,三峽火化場現有停車空間已不敷民眾使用,本處預計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撥用位於火化場下方介壽路3段旁的土地,闢建為停車場及公園綠地,作為治喪民眾停車及懷恩省親散步的去處,故而先行派員調查土地現場使用狀況,臺端所陳三峽殯葬區及土地徵收等情事,應係誤解。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若您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歡迎與承辦人員電話連絡,本處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綜合企劃科吳明芳(02)29660059 分機 316

新北市政府 敬上

之前寫信也得到類似回覆。
個人認為:
1.公園綠化是表面說詞,市府無法保證,昇華園取得公園停車場使用權以後,不會改建為火化場或殯葬設施。
2.質疑撥用程序:撥用屬行政內部事項,逃避對外公告及公民監督,幸好及早發掘內幕,否則撥用程序通過,民眾將無法知悉殯葬區是否復活。
3.希望市府公布撥用計畫書,計畫書內應有詳載土地利用狀況,市府必須公布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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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18 22:05:52 |只看該作者
不能期待政治人物把話說死,就像下圍棋,高手比氣長,不一定提子。
一般人無不生活在喜怒哀樂之中,從未與中道實相碰過頭、見過面,故稱為凡夫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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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19 07:26:3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irgarden 於 2013-5-19 07:40 編輯
evalee 發表於 2013-5-18 21:47
感謝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您於102年4月18日致電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1020418471號電子郵件,市長 ...


"截至目前為止本處並無新興殯葬區的計畫",


從上面這句話可以看出,"目前沒有",      以後可沒保証沒有,, 可否正式行文民政局到北大來擧辨一個公聽會,說明為何需要取得 3.5 公頃大的停車場, 應該是階段性用途,第一階段停車場, 第二階段禮儀廰,第三階段......

聯外道路,收費站,二橋,三鶯線的土地取得沒聽到明顯進度, 殯葬用地取得卻迅雷不及掩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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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19 11:43:5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3-5-19 11:45 編輯
airgarden 發表於 2013-5-19 07:26
"截至目前為止本處並無新興殯葬區的計畫",


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
公布修正日期:         2013-01-02
第 16 點
核准撥用之國有不動產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主管機關或國產局查明屬實後,應廢止撥用
(一)用途廢止時(當撥用土地不再是停車場時)
(二)變更原定用途時(不是原申請作為停車場用途時)
(三)於原定用途外擅供收益使用時(昇華園非慈善機關當然會有營利行為)
(四)擅自讓由他人使用時(未經議會監督程序市府擅自指派由昇華園管用)
(五)建地空置屆一年,尚未開始建築時。
前項不動產為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之公共設施用地或屬行政院核定之專案計畫用地者,除機關用地非指定供特定對象及用途使用,以及屬地方政府已闢建作道路、溝渠、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體育場所、國民學校等公共設施,且無涉有償撥用及無需負擔補償可由國產局會同地方政府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者外(火葬場不在上開用途之列,且興建火葬場勢必牽涉周邊補償),應於都市計畫或專案計畫變更後,再辦理廢止撥用。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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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ee 發表於 2013-5-18 21:47
感謝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您於102年4月18日致電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1020418471號電子郵件,市長 ...

昇華園館方硬說:一切配合工程計劃 只有蓋停車場 及廁所亭
這樣哪兒需要一座高爾夫球場那麼大的土地來建設,
所以看起來殯葬禮儀業 開始也可能會偷渡進來此土地,
等等可能開起了鐵皮屋搭建的店面 販賣起 骨灰罐/ 毛巾 / 鮮花 /禮品 /孝服/ 壽衣類的
市府應該給予個正式公告 :除了停車場及廁所, 絕不可以開放其他商業 殯葬禮儀業辦公室進駐

不過可停將近一萬部 那麼大的停車場 ,真的很浪費人民納稅錢
這真的讓人感覺第二停車場有所問題  真的用途奇怪
沒想到馬千金的SAAB 9-5科技配備讓人眼花撩亂   真是像開飛機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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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19 12:16:06 |只看該作者
有必要這樣嗎?
市府已經很明確回答是做停車場用途
而且說「目前沒有」有什麼問題嗎?
難道要市府保證以後永遠不會有?
殯葬設施是人生在世一定會需要的設施
就算不願意、會擔心以後發展殯葬特區
應該也是監督市府是否有按照合法的程序來規劃與發展吧
另外,火葬場規劃新的停車場有需要來北大特區向我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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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0 00:48:32 |只看該作者
NashChou 發表於 2013-5-19 12:16
有必要這樣嗎?
市府已經很明確回答是做停車場用途
而且說「目前沒有」有什麼問題嗎?

畢竟有蘭嶼魚罐頭工廠的經驗
政府再明確的回答,如果不能消除疑慮
是很難說服人民的

而且,政府的資料原則上應該要公開
人民對政府在做什麼,怎麼不能要求了解?
難道要人民請偵探,跟政府玩資訊的躲貓貓嗎?
對於火葬場要新的停車場
是不用一一向人民報告啦
但請市府說明為什麼用到那麼大的土地
有很過分嗎?

至於市府回答目前沒有
倒是很贊同您的想法
畢竟對於未來市府的政策(例如換了首長以後)誰也沒法預知
要求對方保證永遠不會,是沒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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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0 01:01:52 |只看該作者
一定要持續關注此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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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0 08:05:47 |只看該作者
jjs81062 發表於 2013-5-20 00:48
畢竟有蘭嶼魚罐頭工廠的經驗
政府再明確的回答,如果不能消除疑慮
是很難說服人民的

政府明確回答也沒用啦
台灣政治人物說變就變
不用相信任何承諾

市府過去承諾「分散設置、均衡設置」我不相信
市府就算現在承諾「徵收用地只蓋停車場」我也不會相信

就算聯盟真的要到一個說明跟承諾 我還是不相信, 政府的失信於民的例子太多了.
對台灣政治人物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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