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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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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8 M0 |. K# |8 H3 |$ G% h+ E& z; j3 a! ^' c0 d/ S9 b7 o" k
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9 P* i/ d) \9 H8 s  B0 ~1 B' y
2 A3 v- U0 ]- G. N$ R& K
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2 O, S1 x( F4 j
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 [) R5 c1 A, k( X+ I3 x2 j& y% s. J- ^- B% C9 ]9 o& _6 `  q9 K
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V' X  i0 G5 F8 D" u. t
9 x) s$ {  L" `* k
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 E' q" q; A, L2 r
$ ]" r+ d3 ]. z' p( c. I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U  ~7 R" l5 E6 k% a2 r% l4 b
% P* ~1 N! N; z" w3 c8 }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w; n- L$ A4 l# O
1 e7 K4 _$ \; ^; g7 l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 g; {2 c* x, X' o' O5 t/ ]0 e. D( g! f, K
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 B& q& M# ~2 V& X/ B( e% R$ Z2 H. ]
, r* j" a2 }, X/ i) @# j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6 B1 W& N8 T$ _5 M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6 n1 U! w% L; R( Z: `9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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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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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 l9 _3 ]9 |! ~; w" y/ {: c- S" V" g! E* i/ U& ?, J5 }- a2 B
. i  w; |' w5 Y  [1 O
! P) J, m0 \9 r. b7 o
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1 w0 A1 D6 R3 y, {% e3 u3 a
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 y, o4 r  z3 r9 O1 z! P$ f
5 ?, O* h7 P% l3 G# W) |& d: P0 ?$ O, B/ N+ d& @( W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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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b" K; x7 D, u$ v$ Z' r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6 X% Q# m! M/ _3 ]4 \3 d0 S) b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S0 @: x4 A& U0 H. Z; L

6 R  w: g8 B6 O1 b% |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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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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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2 y& e* S0 ^  m! R. R1 t9 a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0 s7 W. c6 L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1 Z; m8 _3 L1 s0 p* ^3 s- L

- H$ t+ P- g: _# H8 H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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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s$ @' I4 b/ I; ~$ Q' ?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0 _! e  h+ w: y7 ^8 w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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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8:1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2 i8 i8 B; R2 G! _* Q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9 ^3 L) T5 W  |% Z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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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54:5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y( q3 Y: |* I) G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q4 V( F! s  E; ~5 o# R: n
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x$ m2 \0 j9 A2 R* U
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7 }$ f* r9 s( d( o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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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2:13:3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2 j0 }7 D- @2 f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Y9 ~. C+ j* S& {+ E2 @
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0 T+ `3 G5 r) F: J: Z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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