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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新聞] 買方出到委託價 屋主反悔不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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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2-8-31 17:54:34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買方出到委託價 屋主反悔不違約
# A3 o) T0 g0 k2 D8 G 1 r( y* Z9 _9 U2 @: h4 M& S/ u
2012-08-31 / 聯合報 / 社會 / 蘇位榮、何醒邦/台北報導
( V: R% Z& K5 T! s, p6 P  k; ^0 ^% {  * @% U$ V; q# Z; b' [# r; k
  民眾委託仲介賣屋,如果有人出底價,依房仲行規就成交,可以收取「服務報酬」;但台北地院昨天作出罕見判決,認為這種解釋契約方式扼殺雙方議約的權利,違反消保法,判決這類仲介契約不成立。
4 {5 z7 j& Q# ?7 ]- h2 w7 }! t$ D
+ ^( K7 p! ^/ T7 F& S7 Q  台北市仁愛路一處金店面的女屋主,委託有巢氏加盟店宏御仲介公司賣屋,簽約第二天就有買主;但王女認為委賣過程被不明仲介騷擾,要求解約。宏御說既然有人出底價,契約就成立,控告王女違約求償九十五萬元。法院判決宏御敗訴。! I% b; C! S4 z- O
) r! R* |* @- W& A; N
  買方出了高於底價的價格,屋主卻不賣,是否算違約?住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表示,雖然屋主有權決定賣或不賣,但若買方出到底價,屋主卻不出售,會使房仲做白工;且造成公司多支出管銷成本,並不公平,所以屋主會有違約情形。( ~7 G9 G6 \1 q0 X8 e  N& G6 {

! _  F- a+ K, V  t2 f/ Y  D" z  住在苗栗的王姓婦人,擁有台北市仁愛路四段的一樓金店面,有意出售。宏御仲介公司張姓店長和卓姓仲介遊說王婦賣屋,表示當地行情每坪約一百萬元,王婦以底價二千三百九十六萬委託宏御賣屋。
* c4 D& U: a/ O" I
0 q! }" {. _" ]! i7 H/ _8 G3 n5 s0 n  據了解,當時仁愛路的店面行情每坪近二百萬元,簽約隔天就有一對男女到王婦的苗栗住處狂敲、按門鈴兩小時,說要和她「談買房子的事」。王婦嚇得到警局備案,並告知宏御房仲不再委賣,終止銷售契約。
( B. r) \2 x( D5 ?( V" j( [
7 M- x0 U) E. T2 L  宏御房仲向王婦表示,已有買方願意出高於底價的價錢買下這間店面,除支付五十萬元斡旋金,並簽立買賣意願書;依照雙方契約,「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價時,買賣契約成立生效」,要求王婦履約賣屋。王婦拒絕,雙方鬧上法庭。6 L. o8 j- u  P, |) v3 f* \2 U

  y! g" x3 X6 J5 X3 N& d/ X  王婦反駁,她有權決定是否賣房子,仲介低報市價,害她以低價委賣;仲介又不斷騷擾,她不得已解除委託銷售契約。
9 k$ }) I0 d, B" J/ J
& @6 L0 x! m2 j( K  法官審理認為,房仲契約「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價格,買賣契約成立生效」的規定,剝奪雙方議約的決定權,違反消保法。 ; l! y4 c/ y. @
不要拿過去的記憶..來折磨現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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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 11:21:55 |只看該作者
主要是該仲介提供不實的房價行情,造成賣方之損失,才有可能造成這樣的判決* H0 B# l. `# [" ^( Q  h

; p% ~: O) H- d9 o# Y; }如果賣方不爽,還可告該仲介詐欺呢!
笑也過一天,哭也過一天,我選擇笑笑看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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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 23:23:00 |只看該作者
其實仲介應該慶幸沒賣掉,因為如果買賣成立,之後屋主可以向仲介求償價格損失,$2000多萬呢!
我是一個認真的雙魚座~(嚴肅.剛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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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 06:49:48 |只看該作者
買方因制式合約
0 x" \6 D. D$ z) [. q甚少看合約內容
, ]& a' c( M2 L+ b7 m& {" r* K大多相信仲介口說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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