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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第一屆第一次定期會.臨時會等會議記錄節錄
資料來源:http://www.ntp.gov.tw/content/information/information01.aspx
王明麗議員
五、王議員明麗要求:
請民政局提供新北市三峽生命園區興建計畫之書面資料送會。
依據什麼條例可以將公地變成殯葬用地。
請提供公司執照及公司股東名冊、住址及聯絡電話。請說明昌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否為裕成砂石公司及裕成資源回收廠之前身。
請將每一次開會資料送會,包括環評。
主席裁定:請於100 年4 月2 日前送會。
王淑慧議員
王議員淑慧:好,謝謝。接下來我們請民政局長。
主 席:好,民政局長。
王議員淑慧:局長,剛才活人的我們有關心,死人的我們也要關心,剛剛那個地是這樣子在賣,你們新莊剛剛講的那個生命紀念館,把人家弄一弄再來說供需怎樣又怎樣,然後新莊再見的人叫他去三芝住,這樣交通比較方便,因為你們現在三環三線都要蓋了,是不是這樣?本席請教你,在目前整個新北市裡面,類似這樣子的生命紀念館有多少?因為你說供過於求,對不對?有
多少個?
李局長乾龍:跟召集人、跟議員報告,現在我們總共有十八座,但是已經完成有十六座,另外兩座包括在板橋、在三峽這個還沒完工。
王議員淑慧:板橋、三峽,就是之前說的那個也是有問題的那個,花了很多錢,一億三千多萬,居然還不包括防火設備,其他的生命紀念館都還要有防火設備嗎?消防設備都有嗎?可不可以請主席也裁示,把所有你說的這十八個在做的,需要有消防設施的,統統給本席一份報告,還有,之前你們有在說BOO 案,請問什麼叫BOO 案?
李局長乾龍:跟議員報告,BOO 就是說由業主自己提供土地跟資金,BOT 就是說由我
們公家提供土地,由民間出資,然後轉移給……
王議員淑慧:所以剛剛那個生命館統統是BOO 案,殯葬業者先去便宜的買幾塊地,然後找了個火葬場比較近一點,出錢又出力,然後你們就幫他排除萬難,在那邊跟死人住在一起,是這樣嗎?
李局長乾龍:跟議員報告,不是這個樣子,因為這個是根據促參法,他民間提出來他的需求,然後我們政府來做評估。
王議員淑慧:促參法就是害死臺灣經濟的還在用促參法,促參法就是這樣子把我們的每一項東西都這樣蠶食殆盡還在講促參法,我剛剛問你是不是這樣?我們的BOO 是不是都這樣?是不是都這樣?出錢出力,然後分食大餅,分食大餅的裡面有沒有我們公務人員?否則為什麼這麼多?死人真的比活人還多。李局長乾龍:跟議員報告,不是您所講的這個樣子……
王議員淑慧:不然呢?不然你說給我聽聽看。
李局長乾龍:剛剛就跟議員報告,BOO 就是說由民間他自己提供土地,根據促參法。
王議員淑慧:對,我就比喻說三峽火葬場旁邊底下那一排叫BOO 對吧?沒有錯吧?那些土地是什麼?對不對?怎麼來的?然後就有一些人開始一小塊一小塊的串連,有的租、有的借、有的買、有的送,不管他用的是什麼方法,總之那一片弄出來以後,然後你們就協助他們開始所謂的叫做BOO,是不是這樣?然後又對外講說殯儀館要遷移,有沒有?要遷到哪裡去?遷到這十八個生命館裡面去嗎?是這樣嗎?李局長乾龍:我想跟議員報告,我想大家都知道我們板殯第三館是在,這個時空背景
……
王議員淑慧:我們是第一館,沒有第三館,那是殯葬業者在講,對不起,局長,我們是新北市市政府所屬的就這麼一館,沒有三館,你兩館館在哪裡?
李局長乾龍:對不起,就是板橋殯儀館。
王議員淑慧:對,要正名,再來呢?請說。
李局長乾龍:因為時空背景不一樣,當時在這個地方,現在這個地方因為住宅已經很密
集,而且造成現在供應……
王議員淑慧:會遷嗎?
李局長乾龍:供需的問題,所以……
王議員淑慧:會遷嗎?
李局長乾龍:我想現在如果是按照以目前的環境來講的話這個地方是不適宜來做殯儀館。
王議員淑慧:不適宜是說要遷嗎?在20 年前在蓋的時候本席就住在那裡,就已經告訴當時的縣政府說不能蓋,20 年後的現在你們告訴我不適宜,結果那裡已經是一個殯葬文化區了,沒有去處理你現在又隨便說說不適宜,不適宜你們就已經用了2、30 年了還不適宜,對不對?所以說本席不是為了這個要跟你來探討,我是要告訴你不管是活人死人,都不應該這樣子貪圖我們下一代的錢,我們欠債很多,對不對?欠債很多雖然預算給大家通過了,我們還是會很謹慎的在看緊,不是這樣一些人出錢,BOO 什麼出錢又出力
,這個餅這麼大,這樣吃太難看,我希望局長你剛上這個任做這個位置,你也是要面對的面向很多,我希望這一點,本席,謝謝你,本席待會兒還有一個不是死人的,是神明的要再問你,主席,登記下一輪,好,謝謝局長。主 席:好。
周勝考議員
周議員勝考:好,謝謝,57 號周勝考發言。不然問民政局也好,局長,剛剛當然有關於殯儀館,講老實話,當然我們那邊現在大家都知道要拆了,我也請教地政局局長,地政局長,我們江子翠擴大計畫的重劃,到底什麼時候會開始動?什麼時候?就殯儀館整個現在計畫應該在你們那邊,什麼時候會完成?
康局長秋桂:跟議員報告,江翠的部分它其實是分好幾個自辦重劃……
周議員勝考:對,我現在講殯儀館那一區,那個都送到你那邊都准了沒有?
康局長秋桂:殯儀館那區算C 區是不是?C 區的部分我們計畫書也核定了,然後第D、E 區的部分也都核定了。
周議員勝考:現在A、B、C 都核定了嗎?
康局長秋桂:A、B 是第一個准的,最近准的是C 區跟D、E 區,這兩個案都核准了。
周議員勝考:准了。
康局長秋桂:對。
周議員勝考:准了就開始地上物查估……
康局長秋桂:他要公告1 個月,然後接下來1 個月期滿以後要召開會員大會,然後會員大會開完以後一些相關的工作才能夠進行。
周議員勝考:對,你說這個時間差不多多久?
康局長秋桂:這要看他們民間辦理的速度。
周議員勝考:沒有,如果說正常的話時間要多久?
康局長秋桂:正常的話一個自辦重劃區大概2 年到3 年左右。
周議員勝考:我說開始動,開始查估開始拆,要多久?現在,以你現在的期程,現在的期程說他們已經准了,然後到查估完到拆,大概要多久?
康局長秋桂:這個部分它詳細的期程我不是很清楚,一般正常來估的話,如果快的話也許半年左右應該可以完成查估。
周議員勝考:好,半年,1 年……
康局長秋桂:這還是要看業者的進度。
周議員勝考:好,謝謝,你回座,謝謝。局長,我現在就是1 年,對不對?1 年他就會開始查估完畢,開始要拆,好,就給你2 年好了,對不對?那邊都拆完了,你看外面的有幾個有多少公祭廳,小型公祭廳,違章的,有多少在那邊?有沒有十間以上?
李局長乾龍:跟議員報告,這個從溪頭街跟長江路應該是超過。
周議員勝考:對不對?好,這些現在開始他們要流竄了,要竄到哪裡你知道嗎?他們現在從新海路開始竄,這個第一個竄,民宅一樓裝潢起來當公祭廳,你知道我前天下午要從派出所這邊走到殯儀館,車子開多久?走到新海橋車子開多久你知道嗎?開半個鐘頭,對不對?你說那裡的生活你看,多痛苦,這第一個。第二個,大型的跑到哪裡你知道嗎?大型的殯葬,你說哪裡不能設哪裡不能設,難道我浮洲就能設嗎?跑到浮洲,浮洲那些鐵工廠有沒有,湳仔溝旁邊那裡開始要做什麼?現在燒金紙的在那裡,再來換殯葬業者開始要遷到那裡去了,為了拆江子翠這個重劃,所有的大型殯葬業者可能會跑到那邊的鐵皮屋去,是不是?所以這個如果說沒有趕快有魄力的來解決,我不管說BOO 或BOT,或者說民間開發,你總是政府要針對對的事情去做,板橋20 年前王議員說的,他當議員、當立委的時候反對,你們也是堅持要蓋,但是這個地方是市內,我們是覺得他可以做我們不反對,但是時空背景已經都不一樣了,人在那邊,現在你們又要開發,不然那時候你們就劃江子翠,現在重劃的那裡,都把它規劃成殯葬區,大範圍一點,也不會塞車,對不對?可不可以劃?如果說別的地方都不能做了,不然你把它劃大一點,劃得那麼小,所以我認為殯儀館我認為不是說不能設或是說那是一個不好的地方,那個是先進要把它做為殯儀館是一個先進、是一個西方極樂世界、是一個我們耶穌阿門的地方,對不對?所以說應該是把它設計規劃一個真正走入我們最後的里程碑,讓所有的民眾、所有的百姓都能夠接受,如果說你繼續在住宅那邊,人家那是怎麼樣,為什麼會不滿意這個地方,也不是說塞車,因為樓下一、二樓,他就租一、二樓就好了,你要了解,三、四、五樓的住戶呢?你們都沒有去檢討到住三、四、五樓的住戶,你不要說那個聲音,我住在這邊影響到我們的噪音,不要說噪音,好,我們都忍受,但是三、四、五樓回來,小孩子要經過、大人也要經過,下班就要經過,回來睡覺也要經過,所以說他是這樣子的一個痛苦,所以我希望說我們當為一個新北市、當為一個主管單位,應該替整個新北市的大環境來做最好的考量,新設的殯儀館應該是公權力也好,我們政府也好,要去把它規劃,規劃說現在都市進步,要怎麼樣省錢,要怎樣讓他覺得進去是一種文化,要怎樣覺得說是送最後的一個路程,他是真正的送到西方去了,送到耶穌的心裡去了、家裡去了,這樣子才是最正確的
,你說是不是?
李局長乾龍:謝謝議員指教,我想我們所謂的生命禮儀科殯葬業務,其實是一個公德事業,因為人都會有生就有死,所以規劃一個能夠有莊嚴,大家都能夠接受,而且非常莊嚴的一個讓人家走完人生最後旅程的設施,我想公部門是義不容辭。
周議員勝考:我發覺新莊黃林議員當市長去蓋納骨塔,我跟你講,別的納骨塔讓人家看到,哎喲!那是骨灰,大家都不敢進去你知道嗎?但是那裡可以約會,你看,那裡我看有停車場還有約會的地方,去那裡人家都看不到,比較不會去,對不對?但是那是一個很清爽的地方,什麼看到不會說話,我是說人家不會去那裡看,但是也是很多人去那裡,你問黃林議員說那裡有沒有很多人約會?我就真的跑過去看,確實很多人,晚上人家也敢去,為什麼會這樣?我的意思是說,他把這個納骨塔蓋得很現代化、蓋得很適合都市,讓人覺得沒有什麼恐怖的,也不會吵鬧,非常安靜,所以它的環保、它的噪音做得非常好,而且交通動線都非常好,看起來我起初看還不知道那個是納骨塔,所以說應該跟黃林議員請教一下,說怎麼做才會人文化、怎麼做才是西方世界最好的地方,而且他那裡他一直在爭,他說拜託留給他們新莊人,這你也要做到,對不對?人家為了地方建設的不能說大家都去那裡免費,遠一點的都不去,人家那是新莊的權利,雖然身為新北市還是要跟人家照顧到,你說對不對?
李局長乾龍:謝謝。
周議員勝考:以上,我希望我們共同的把地方、把新北市創得最好,好不好?
吳琪銘議員
吳議員琪銘:好,非常感謝市長,一定要落實,再一件我們地方的議題,就是我們過去報紙有在刊登,在我們三峽要來成立殯葬區,這個部分我也請我們民政局長來做一個說明。
李局長乾龍:議長、議員,我想有關三峽這個生命園區BOO 案,這個是在延續性的,因為在民國98 年的時候他們已經有提出這個申請案了,依促參法來提出,我們現在根據他提出的促參法,我們現在在審議階段。
吳議員琪銘:局長,因為我們過去的縣府,現在的市府,我們的效率真的非常的高,尤其本席的這份資料,我們的第一次審查的時候是在什麼時候?在我們99年11 月22 日,11 月22 日剛好是議員在選舉,我們最後一次是在1 月15日,所以我們的效率算是非常的高,再來尤其是殯葬區在審查中間並沒有知會我們議員、並沒有知會地方,尤其現在在三峽的地方上大家都在反彈,包括土城、頂埔一帶,所以要設立,要通過審查一定要到地方辦說明會,你們完全都沒有,這對地方非常的不公平,所以我們又身為地方的議員
,所以局長,針對這個問題要怎麼樣來處理?
李局長乾龍:跟議員報告,他這個是在審議階段,他如果經過審議通過以後要簽約以後,一定會在地方上辦公聽會來做說明,而且他的土地的變更各方面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這個階段必須在地方上舉辦公聽會來徵求地方的意見。
吳議員琪銘:因為2 個月是通過四次的審查會,這個速度太快了,這就代表我們過去的縣府跟現在的市府效率真的很高,但是這個在地方上是大家都反彈的,效率卻是那麼高,公平嗎?該做的工作都沒有這麼快,所以這點本席反對地方來設立殯葬特區,在這裡也向我們市長報告,希望我們的局長,要做當然可以,但要地方上同意,這樣做得到嗎?
李局長乾龍:跟議員報告,這個我想以後一定會到地方上去做說明會而且辦公聽會,一定會的。
吳議員琪銘:好,謝謝,時間到了,謝謝。
黃永昌議員
黃議員永昌:有關這個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 投資計畫案,這個案在這裡我跟市長報告,我資料是一疊這麼大疊,從97 年開始找地方,其實新北市人口有389 萬,他是需要一個第二殯葬專區,確實需要,但是做在哪邊,選位置很重要,我當時在98 年度都一再講,為什麼每次我的會議紀錄都沒出來,而且其實我們要順應民意,符合民意的需求來做這個殯葬專區的地方,當時我們選七個地點,這七個地點我來跟市長報告,就是說其實目前為止我們板橋有一處,這是禮儀廳跟冰庫都在這裡,三峽這邊是火葬場,其實以大海山地區它是足夠的,其實比較不夠的反而是三蘆地區、五股這邊,他應該要併三重、新莊、蘆洲、五股這方面,跟汐止這邊,應該要有一個選地址的位置是一個很重要的地方,他竟然是地點先決定好,再叫一個博士、叫一個建築師,怎麼劃怎麼劃都還在原來的地方轉,這個是第一點的錯誤。第二點,其實對市長是很不利的,因為這個地方是離我們三鶯線500 公尺,離我們三鶯線兩個站,一個500 公尺、一個800 公尺之內,你說這裡面沒有住人,96 年度我爭取七百多萬給他們接自來水,他說那邊沒住人,300 公尺沒住人,233 巷,請民政局長你去調提案紀錄出來看,我四年前爭取了七百多萬給他們接自來水,怎麼會說那邊沒住人,花了七百多萬,那裡怎麼會沒有住人,而且龍田社區也在旁邊,再來跨一個溪就是臺北大學,這樣的做法,而且我們真的是有效率,我們都知道要做這個殯葬區,但是真的是不該設在這個地方,而且它又設在河川地,也真的是不該設在捷運經過的地方,他在規劃就有問題了,那現在要怎麼讓他,既然我們已經準備簽約了,我們通過了,準備簽約,是不是?簽約了嗎?
朱市長立倫:還沒。
黃議員永昌:還沒有簽約,在這裡我跟市長建議,請他既然已經就通過了,要簽約之前,請他跟土城、三峽各里去做一個說明,這樣也有樓梯讓他下來,既然地點不對,就要重新選地點,但是我們已經給人家審核通過了,就讓他先來跟地方面對面的一個溝通,再看地方的意見如何,不要說是我黃永昌一個人講的。說真的那是在害市長,北大跟土城的人口那麼多,竟然設在那邊,沒被人罵死才奇怪,捷運500 公尺、捷運800 公尺,兩個站,河川地,你說沒有住人,沒有住人的話,那我請問他們是哪裡來的,在這裡跟市長建議,就是說先召開地方說明會,尊重地方的意見。
朱市長立倫:他一定是要開地方說明會,本來就一定要開地方說明會,感謝議員。
王明麗議員
王議員明麗:好,那想要請教市長,對於殯葬特區,我是覺得殯葬特區能夠成型,好像太過於草率了,因為我看到審查委員會都是我們府內二、三級的主管,他們那些人就能夠來決定我們三峽的未來嗎?我想這個是我一直不能夠容忍的事情。另外,你知道裕成砂石場,還有裕豐砂石場,在我們三峽三、四十年,在那邊是挖取我們三峽河的砂石,挖走砂石,掩埋垃圾,現在要來做殯葬區,我想哪有這麼好、這麼便宜的事情,尤其很多的地都是水利用地,都是河川用地,為什麼他們能夠來做我們的殯葬區?我去把這個資料,三十二筆土地都調出來,裡面土地是從66 年5 月就開始,那個時候土地一坪50 元,那現在他把它通通登記起來,認為說這就是他要去申請的資料,甚至於他在臺中彰化銀行就借款,有借8 千萬、有借6 千萬,借了非常多的錢,可能是一個空殼公司,那用這個空殼公司來跟我們新北市說他們要做一個殯葬特區,這是合理的嗎?為什麼我們都沒有去查清楚?像這種買空賣空的公司,你們容許他來做我們新北市的這個合約的對象嗎?
我想請市長一定要去查清楚。另外,我們三峽這個連署書,我今天有帶過來,我要送給市長,讓市長知道說我們很多的市民都非常反對。另外,我也希望市長能夠答應,如果要做殯葬特區,全民公投,只要我們三峽一半以上說好,可以做,那我就沒意見,好不好?可不可以?
朱市長立倫:我跟議員說明一下,第一個,他目前當然是有在進行當中的階段,我想議員你也很清楚,他開始申請應該是在97 年開始申請,那現在的程序當中,我們還沒有跟他簽約,那個不是我們來興建,是一個BOO 的案子,然後我們一定會讓他在所有的過程當中,要從事地方的說明,要得到地方大家的認同,這還有很長的一個過程,不是說今天我們在這裡講,他就能夠做了,也不是說我們新北市政府就已經完全同意他就可以做這樣的工作,這個過程還有很多的一些過程,我想這個過程最重要還是要尊重地方的一
些想法,還必須要做一些地方的說明跟溝通。
王議員明麗:因為到現在為止,他們都沒有跟我們地方上的人接觸,我們覺得說好像是黑箱作業一樣,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們在地方上本來就是一直都胡作非為,並不是說真的為地方上做很多事情的,所以說如果今天他來做殯葬特區,我想實在是不合理,尤其這個路邊以後就是捷運的路,然後我們的自行車步道就在旁邊,那殯葬區在那個地方,你是不是會覺得說走過去會毛毛的?所以我想不適合做那個殯葬特區。
朱市長立倫:我想到底他要怎麼做,會做成什麼樣的殯葬特區,因為火葬場,跟議員說明一下,火葬場是本來我們在三峽已經有,那這個殯葬特區到底是他要做成什麼樣的性質,當然到時候他還是必須,因為他既然是一個民間投資的BOO 案,他就是要向地方來做說明,這個說明我想議員,到現在他要做什麼,我也不是很清楚,等到時候跟地方說明的時候,我相信議員,我們一定大家都會有……
王議員明麗:沒有,我們民政局長說,什麼都通過了,只要市長點頭就沒問題,他還跟我講說他要來做簡報,說這個沒問題的,我想我們民政局長要負完全的責任。
李局長乾龍:我跟議員報告,我沒有說只要市長點頭,因為他現在是按照民國97 年、98 年這個,按照程序一直來,我們不能說把這個民間的投資案,送到公部門來,我們不能擋他,所以我們按照程序一直在做審議,審議階段要到簽約階段還要一段時間,簽約完以後,他還有籌辦三年,這三年當中要做環評,還要做土地的變更,還要做一些殯葬設施的這個許可,這個還很長的一段路。
王議員明麗:那市長你會跟他簽約嗎?
朱市長立倫:他現在是提一個計畫出來,當然我們市政府還沒跟他簽約,就算是簽約,剛才李局長講,他從那個簽約開始,還要做說明、還要做環評、還要做都市計畫變更,這些過程如果都沒有過,其實這個也是一個講講而已,所以這是一個很長的時間。
王議員明麗:市長,你又被底下的人騙了,你知道嗎?他是從3 月14 日、3 月18 日、3 月23 日,三天擬議約事宜,已經很密集的在做了,不是沒有在做。
朱市長立倫:但是還沒有到達這個,就是說一定要做地方說明,也要做環評,也要做……
王議員明麗:市長,你會不會簽約?告訴我這句話就好了,朱市長,我要問你,你會不會簽約?你會不會答應?
朱市長立倫:跟議員說明,這個所有的這些過程,現在還沒有到達這個程度,現在當然我不能直接在議會就跟議員說,我絕對不同意,或者是我絕對同意,不會,我們要看整個他的法定條件。
王議員明麗:因為促參法有一條條文,他說依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注意事項第37 條,他有規定,本案經審核會決議通過以後,還要經過我們新北市的市長朱立倫核定了才算數,所以我問市長,你是最後一個把關的,你會不會同意?
朱市長立倫:我會嚴格把關。
王議員明麗:嚴格把關,不會讓它過,對不對?
朱市長立倫:我會嚴格把關,好不好?其實真正要把關,我跟議員說明,還把關很多,環評也要把關,都市計畫也要把關,整個要投資的過程還很長。
王議員明麗:市長,我是覺得說真的是不公平,你知道一個火葬場,最起碼火葬場還有一條山路爬上去才看得到那個火葬場,還不會那麼赤裸裸的在門口,如果殯葬特區做下來的話,就剛好在路邊,一清二楚的,你想我們三峽人,情何以堪,我想這個是很嚴重的問題,我希望市長說好,不能來做,一句話就好。
朱市長立倫:謝謝議員,我會嚴格把關,我們都會嚴格把關,你放心,因為我們不能針對於新北市的任何一個投資案直接就說Yes 或No,或者是否定,我們嚴格把關。
王議員明麗:可是這個公司本來就是不健全的公司,我已經拿出來給你們看得很清楚了。
朱市長立倫:議員剛才提到的這些所有的參考資料,我們都會做為我們非常重要的依據,就是說包括他過去從事什麼樣的行業,或者是你剛才提到的他的財務狀況,我們通通會嚴格把關,好不好?
書面質詢人:國民黨團周議員勝考等28 位聯合質詢
質詢事項:新北市是否有設立殯儀館及火葬場的計畫,朱市長的看法如何?如果可行地點何處?面積範圍?時程規劃?
答復內容:一、地方民意反映應規劃興建第二殯儀館:第二殯儀館規劃選址規劃緣
起,係臺北縣議會議員多次提案,請縣政府研究將臺北縣立殯儀館
遷移,另覓適當地點興建,以符合使用需求及板橋都市計畫發展,
提案之次數說明如下:
臺北縣議會第16 屆第5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
臺北縣議會第16 屆第7 次定期會議員連署提案。
臺北縣議會第16 屆第7 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議員質詢。
臺北縣議會第16 屆第9 次定期會議員總質詢。
臺北縣議會第16 屆第15 次臨時會議員提案。
二、大臺北地區殯葬設施未來需求:依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之人口推計,至民國117 年新北市死亡人口將達到33,337 人,以使用殯儀館治喪比例90%計算,使用殯儀館數量將達到30,003 場次。目前新北市禮廳共計10 間,考慮國人選擇吉日殯殮之習慣,一年中適合殯殮之吉日約占全年總日數40%,以一天3 場計算,全年僅能提供4,380 場次(10 間×3 場×365 天×40)使用,數量上顯有不足。其次,目前新北市計有12 座火化爐,99 年火化人數共計12,815 人。
至民國117 年,若以使用火葬比例90%計算,每年火化人數將高達30,003 人,考量吉日集中現象,至117 年新北市火化服務將無法滿足需求。
三、本市殯儀館與火化場現存問題與規劃改善方向:
本市殯儀館與火化場現存問題:如前述,新北市未來將呈現殯儀館禮廳與火化場不敷使用之狀況。此外,目前新北市立殯儀館亦存有以下問題:1.設置地點影響週邊環境。2.殯儀與火化作業分別處理,至為不便。3.部分建物老舊空間狹小,不符操作需求。4.設施完整性不足,便利性較差,因此目前新北市確有增置相關殯葬設施之需求。
規劃改善方向:1.依據98 年度臺北縣政府民政局委託研究之「臺北縣縣立第二殯儀館規劃設置可行性評估案」,研究機構曾選址臺北縣7 處地點評估,評估準則有三:(1)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土地取得整合之難易度、時間及費用等。(2)基地區位:停車需求、交通運輸便利性、公共設施及環境相容度等。(3)開發容易度:地方民意整合容易度、地(墓)主意見整合容易度、工程技術容易度及用地變更容易度等3 項。2.有關適合興建第二殯儀館地點,經規劃單位評估結果,以生活圈之需求概念,提出建議擇定重新地區、土樹地區及北海岸地區部分或全部地區,規劃興建新的殯儀館。並建議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第42 條由政府公告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或依促參法第46 條由民間自行提出規劃參與興建案之方式開發。3.後經本府民政局與評估單位檢討修正,提出殯儀館與火化場興建執行建議意見:(1)原建議殯儀館設置以生活圈規劃提供需求,因考量殯儀館之鄰避性質,民眾抗拒性高,恐造成縣府未來興建壓力及地方強力反彈,擬以全縣現有公墓用地或偏遠郊區,對周邊居民影響力最小之地點,列為優先考量規劃地點。(2)而開發方式,如依促參法第42 條規定,由政府辦理公告徵求民間參與,未來必然面對民眾抗爭壓力,造成縣府困擾,建議依促參法第46 條規定,受理民問自行提出之規劃興建案,以減少本府困擾,本府則由主動轉為被動立場,居間協助民間辦理。
四、對殯儀館與火化場興建,市府的看法如何?如果可行地點何處?面積範圍?時程規劃?
本府針對殯儀館與火化場興建案,並未主動規劃籌建或辦理公告徵求民間參與,但對於民間自行提出符合本市前所選址規劃生活圈順位(重新地區、土樹地區及北海岸地區)之興建案,將居間協助民間辦理。所以,本府並無規劃興建之確切地點,自無法確定開發面積範圍及規劃開發時程。
目前計有民間申請人提出三峽BOO 案(位於土城三峽地區)及五股BOT 案(位於五股地區),本府民政局已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審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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