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3910
- 閱讀權限
- 40
- 精華
- 0
- 威望
- 3
- 貢獻
- 3740
- 活力
- 2686
- 金幣
- 14769
- 日誌
- 21
- 記錄
- 7
- 最後登入
- 2020-11-12
  
- 文章
- 3024
- 在線時間
- 835 小時
|
本文章最後由 睿依依 於 2016-8-18 13:24 編輯 ; F5 R3 b ^0 v' R! ~
, U9 E' C) k. a) M' c {' Y
https://www.facebook.com/leonardhuang?fref=nf&pnref=story2 ?5 O) N( w* R3 t# y# _8 M( w. J
轉貼自黃律師臉書
: \* j5 J3 D {- s5 }/ ]/ E5 |) B+ ~; u- X1 \# U- T6 Q
*******************************************************7 K5 Y7 `- _1 \9 o
9 ~% A+ A9 v. P7 z3 t( E【為了對抗怪物,我們必須變成怪物?(二)】, @, x. ^. c2 r
(二)藉由國家之手的自我毀滅--Suicide by Proxy
$ s* u/ ]9 N/ C% H/ U
+ Z& o# d3 ?6 O- A) b這樣的手段,就是今天我們要說的第二個主題:suicide by proxy,經過代理者的自殺。在刑法上,有「加工自殺」這個概念,大概像是日本武士要自殺時,必須經過介錯人,武士給一個承諾,讓介錯人可以最後砍頭取走他的生命。
6 z9 P7 h F3 B1 I2 U8 m
0 J' ], T5 \6 n7 z+ a* m! ?$ J加工自殺在法律上,其實是一個深富哲學意義的主題:人到底是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如果是,國家憑什麼干涉個體如何結束自我的生命;但若今天我幫助別人取走他的生命,國家懲罰我的基礎在哪裡?
8 c; P- Q) w0 e9 Z! C0 |在這裡偷渡一個關於廢死的小觀念:理論上,一群零的聚集是否會變成一?當然是不會。所以,若我們沒有權利奪走別人的性命,我們又要如何集體把這種權利讓渡給國家,讓國家代為執行?換句話說,一群零的加總,並不會得出國家有權殺人的結論。當然,這樣的看法有許多人不同意。但我認為從人的平等權,一樣可以推出這樣的結論。" {- F' C4 g% q. ^
8 o9 n, d. I! Y6 Q
在此,再討論一下,一個剛滿二十歲的人,他是實際「成年」了嗎?我認為,一個人即使滿了二十歲,他社會化的程度是很有限的。因為我們現在的社會提供的呵護,也許過了頭;呵護並非壞事,但呵護也有其代價。若今日一個社會化有限的個體,因為感受到疏離,而想要抹滅自己,又想要讓眾人記得時,那該怎麼處理?在這個時候,刑罰的存在,反而變成犯罪者用以展現自我的工具。
' [% E; H( u0 v% S: g. Z {$ e! S6 }7 `
0 S8 k5 E- F% T J* B+ _% b
在犯罪學的世界裡,有一個殘忍的笑話是:如何區分第三世界的國家與工業化國家?很簡單:視其大規模隨機殺人的次數。: A i6 ?( b9 a, f& X0 n" B% ^, M
a- P& C0 {. V根據鄭捷在法庭上的公開陳述,在他執行計畫之前,他吐了,也拉了肚子,他是緊張的,但他仍執意進行,因為他想要被記得。若各位曾經關注本案,或許可以發現到鄭捷很執著於他與自己的誓約,而他的誓約就是終極地毀滅自己。他告訴我們:他必須這麼做,因為這是他與自己的約定;如果他沒有守住這約定,那他的存在又更薄弱了。原先已經透明的自己,將變得更加無色。: h! Q5 ^5 H" M, r" L* `( T
8 N5 |: X( Q: F' ]6 t3 Q: w; k& V6 j7 e" K, m/ T
這種透過國家之手毀滅自己,也就是我稱為suicide by proxy的行為,通常會伴隨著大規模的周邊傷亡;但這種「人神共憤」、「罪無可逭」的處境,卻正是犯罪者渴望的最後一哩路:自我毀滅的同時,又得到社會的注意。這個現象,可怕的是,將會日益普遍,你一旦在群體中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時,這可能會是一條選擇的途徑。差別在於:你要直接把刀子送進自己的身體,還是藉由國家之手來毀滅自己。2 q2 N. ~1 t8 D' v0 l$ F O, H
9 f: h0 N6 x9 n) i0 k
& R, l! x, e% ~% {6 a+ k/ r& \每每說到這,總要有人問,為什麼我們不能單純視其為個人的犯罪?而非得要每次都與社會、社群掛鉤處理呢?為何每個人做的事情都要賴給國家社會呢?' m$ \2 `8 E( B& p# }7 l w# T/ L
& j# T0 |2 C, F& j& a' [% Q我承認,幾百年前,或許應該存有「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的,單純的時代。但時至今日,在人類的互動已經交錯密切到難以想像的此時,我們很難說,一個人的決定,完全出於己意,而與他所處的社會無關。舉一個例子,一個人的性格,難道與他所遭遇到父母親人同儕的冷落排擠毫無干係嗎?
% W' N% j) X; \6 J1 V0 Q% G, S" P* n6 }; b! {5 v
若我們承認上述這個觀點,那應該也要認識到:國家作為一個系統的管理者,應該有其應負的責任。這個責任也正是「福利國原則」另一方面的體認:國家既承受了人民的稅收,就必須提供一個較為友善的生活水準,像是提升工資,減少過勞的處境,讓父母有機會在六點之前下班,有餘裕和孩子共進一頓晚餐,藉此降低小孩子內心的疏離與孤寂。
( w- [* m5 \- M5 o4 o+ D8 v% z7 ? K/ A* f9 p: Y/ b8 _: }7 F6 C9 `2 s; `, v
各位可以去研究各國的重大犯罪史,可以發現到這些罪犯毀滅性的人格,其形成都與一件事有關:被忽視。不一定要被虐待,但都會受到長期的、嚴重的忽視。因為被忽視,他們很早就學會了自我否定,以及認識到一件事:他必須長期跟「欠缺安全感」這件事相處。
; |( J1 c G) @( w1 f, j. K% d9 F y; h+ p7 H
這裡的安全感,並非侷限在飲食的溫飽有無的安全感,而是延伸到:你能否確信有人會在你需要時對你伸出援手、你墜落時是否底下有網子會承接住、你在絕望時是否仍有路可去。但是,在我們現在這個高速運轉的時代,要形塑出這樣的安全感反而顯得很困難。而一個長期欠缺安全感的人格,最終往往會學會以暴力來作為解決問題的形式。
4 n$ f; J1 u Q. K8 e. c" P4 _; w7 {, \/ n9 w
, j( W1 l" T0 v$ b) T( L暴力的行為所呈現出的,主要並非一個人物的好或壞,而是這種人格被培養的過程。
% ]- P# [% r2 u }* M. q1 h因為無法得到安全感,因此去肢解昆蟲、虐待動物,這種行為與為了實驗去解剖昆蟲與動物的大體,是不一樣的。這裏的「肢解」帶著一種情緒。可是,當你看到小朋友出現這樣的行為時,拜託請不要去責備,甚至進一步地預言,貼上標籤說:這小孩未來可能做出更殘暴的行為。請千萬不要這樣子做。我們面對這樣狀況,應該去理解的是他這麼做的深層理由:為什麼要拔下蝴蝶的翅膀?為什麼要把蟲子切成這麼多段?為什麼要殺害貓、狗、烏龜、老鼠?0 [! v) B! ?. O
: ]! y, k0 T9 G4 t+ E& p
哲學的實踐在於不斷地探究,而透過不斷地探究溝通,除了理解問題之外,至少還能證明——你願意傾聽。
3 ?& o+ F1 x- c5 _6 l4 {) F
) q# o* R: E; d而這樣的理解,對於這孩子日後不要走向眾人所厭懼不喜的道路,成為重大犯罪者,是有幫助的。
( |: t0 K# Q8 j6 ?1 R
+ G* z. I1 ?6 Y0 z( x* W& r; |5 }0 n( E5 z& t
我認為,人是這樣的:我們在一生的各個環節中,都曾經微微地走偏過。在我承接這一系列的案件時,我自己最常想的是:其實我跟我的當事人並無太多的差異,只是我站在這,他們站得更偏,最終他們滑了下去。所以,若在日常中看到,一些年輕的個體出現了偏差的特質時,請不要大驚小怪,而是前往傾聽。或許,這麼做,我們可以避免一樁悲劇。
7 g/ m# n! z+ U7 h h6 y: H1 T5 L7 x0 E
最後,我想再補充:毀滅性人格還有一種特色,因為長期的疏離與自我的喪失,他們的語言、認知、以及表達能力往往是有問題的,他們通常沈默寡言,不善言語,沒辦法準確地用言語表達內心的觀念。所以,當你詢問時,他們的回應通常是「我不知道怎麼說」、「反正就是這樣啦」、「反正沒人聽得懂」,這是一個徵兆。8 w4 O! A0 r* N l R6 Z' {
之所以說明這些,不是要大家日後在遇見符合這些特色的人有恐慌,或者亂貼標籤,甚至去預測他的未來。不要這樣。重點在於:主動付出關心,或許,可以在這些人終究變成怪物之前,聽見他們的呼救聲,阻止他們成為怪物,或許可以⋯⋯ |
|